浩记 发表于 2009-10-12 22:48:17

“隐瞒父丧”更值得宣讲的是什么?

  “隐瞒父丧”事件中,有一个情节,即母亲在知悉部队不可能批准儿子(战士)休假之后,被迫决定配合部队隐瞒情况。这恰恰表明,母亲知道一旦儿子知道父丧,很可能决定奔丧而影响继续参加阅兵。毕竟“知子莫若母”啊。从这种意义上说,母亲是否更加值得宣扬呢?


  丧父是人伦大节。这也是人性的一个方面。如果儿子能够在知悉父丧后毅然决定不申请休假继续参加阅兵,则更加能够表现出该战士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这岂不比隐瞒的做法更加能获得世人的尊重,获得更多的荣誉?哪些认为部队和母亲是在为战士本人利益考虑的观点,真有讽刺意味啊!“钓名沽誉”之徒以小人之心度他人,此之谓也。


  “隐瞒父丧”问题的实质,恰恰在于,本人在没有掌握实际情况之时,没有经过正当的告知和审批程序,就被他人(部队和母亲合谋)决定剥夺了休假的可能。部队的长官意志,是自来的弊端;而军队—军人之间的关系,更具有研究价值的地方在于,这是一种部门法(军事法)上的法律关系,这也是法律人研究这一事件意义所在,从而“更加看出“依法治军”这一伟大目标任重道远。


  作为有过军旅经历的人,我当然知道、尊重并且理解军人奉献价值的所在;但是这种价值,必须是建立在自愿的牺牲精神或者服从精神的基础之上,这也是人们在道德上敬服军人的原因;我也从来不反对部队依法限制军人的休假权益,但是这种限制必须建立在正当程序之上,这也是保障军人权益的必然要求。而一旦军人的牺牲成为“被奉献”,那么这种道德上的崇高也就被打了折扣了,甚至荡然无存。


  其实,如果战士在得知父丧之后,决定申请休假,放弃参加阅兵,同样值得尊敬——即便这种申请没有得到批准。至少这种程序表达出部队尊重个人利益的姿态——而人之所以沦为工具,多数由于这种正当程序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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