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9601 发表于 2009-2-5 19:59:15

别卖死猪肉

  (一)
  晌午,近十二时
  阿土伯打开电视。
  看看中午新闻,
  是阿土伯每日午休前的必备「工作」
  人老了
  对社会「参与感」也退化了!
  但是,
  变得知道这个社会变成什么「怪样」,
  不然,儿孙回来,连话题都接不上。
  ──台中青少年喜欢飚车?
  ──台北青少女喜欢健胸隆乳?
  ──有个少年郎二十九岁骗了一百亿,
  ──有个冒用别人会客室骗了三亿!
  ──这个社会的骗子愈来愈多!
  ──总统候选人这么多,其中有没有骗子呢?
  想着,想着,阿土伯突然觉得人愈变愈聪明,社会却愈变愈坏了。
  (二)
  电视上,正在报导,食品中毒的新闻
  近年来,
  ──有人卖毒葡卜。
  ──有人卖死猪肉。
  ──有人卖死鸡肉。
  ──有人把外国「过期」零食拿回岛内卖,
  ──这些人真是黑心肝,
  ──把人毒死了怎么办?
  ──会不会坐牢?
  ──会不会判死刑?
  管区警员为什么不管一管呢?
  想着,想着,阿土伯居然觉得,
  人的胆子愈来愈大,政府公权力愈变愈小了。
  (三)
  阿土伯心有所思,辗转难眼
  ──毒葡卜吃了会有问题吗?
  ──死猪肉吃了会有问题吗?
  ──死鸡肉吃了会有问题吗?
  ──过期食品吃了会有问题吗?
  怎么消费者吃了毒葡卜、死猪肉、死鸡肉、过期食品都没有问题呢?
  ──如果吃了没有问题,为何又不能贩卖呢?
  想着想着,阿土伯一片茫然,忽然觉得
  自己老了,好多看似简单的事情都想不通了!
  阿土伯再次辗转反侧,难以入眼!
  (四)
  欧阳无忌屁曰:
  我们以农立国,已有三、四千年之久。已将农业社会储存久藏食物的方法,溶入一般日常生活之中,而不自觉。例如欧美人士喜食生菜沙拉、牛排、猪排,日本人喜食生鱼片等,讲究的是生食或近乎生食,细菌未因烹调炒煮而死亡,故对食品「原料」之卫生要求严格,但在台湾反是。「死猪肉」事件发生以后,曾有外国记者探询,「死猪肉事件发生,消基会是否要求厂商全面回收或者呼吁消费者拒买拒吃?」「食品原料有病菌或寄生虫是很严重的事情,各家各户各餐厅各食堂于晚饭、晚宴上供给此类食品,必然造成大规模的『食品中毒事件』,消基会或政府如何处理?」
  台湾死猪肉、死鸡肉所以未并未酿成食品中毒事件,主因是病死猪肉、鸡肉皆由油炸、卤煮、干渍等方式制成「食品」。制造过程多经长时间之高热、脱水或高浓度浸泡、腌制以致细(病)菌难以存活。长久以来,国人疏于食品卫生安全之警觉与防治。业者遂利用此一「饮食习惯」而心存侥幸「偷机取巧」以毒葡卜、死猪肉、死鸡肉「充当」合法合格食品销售。有待检讨匡正。
  又消费者每人体质不同,对「消化」「忍受」不卫生不安全之死猪肉、死鸡肉、毒葡卜之「能力」并不相同。虽屡有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的「安然无羔」,有的「肚痛腹泻」,有的「住院观察」,但少有死亡之情事传出。依民法及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业者制造食品应确无安全或卫生之危险,并负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业者违反此一规定,若消费者因体质不同而「安然无羔」者,可请求减少价金。没有损害者,对「过失」业者可加请求一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对「故意」业者,可加请求三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业者亦负有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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