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应对商家拒开发票
经过多年的税收宣传,许多消费者养成了消费时索要发票的习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往往会遇到一些商家拒绝。笔者从生活中总结了商家拒开发票通常有六大伎俩:一是温柔拖欠,笑脸解释。消费者索要发票时,有些收银员会温柔地解释:“发票用完了,下次再来吧”、“我们刚开业,发票还没批下来”等等。这是一种既不拒开也不给开的拖欠法。这时千万别掉进商家的“温柔陷阱”,可采取“温柔一箭法”,笑脸相对:“行,那我先把电话号码和税钱留下(至少得扣下价款的20%),您什么时候有发票了通知我一声我来取”。
二是察言观色,婉转推诿。“管发票的人不在,我没有钥匙,等一会儿吧。”如果顾客催得急,收银员就会解释说,“那你下次再来时开吧。”这种办法是推诿与察言观色并用,若能推脱过去,商家就达到了拒开的目的。这时你可采取“欲擒故纵法”,放下商品走人。商家通常不会放弃到手的生意不做,马上就会换一位收银员过来开票。
三是“晓以利害”,增值加税。“我们是薄利多销,再开发票就赔钱了,如果你要发票,就要另加税钱。”采取这种办法,开了发票,商家就可再赚一部分利税;不开,商家就可以偷逃一部分税款。其实一般商品都是含税价,这时一定要采取“坚持底线法”,宁可不买,千万别心慈手软,否则就是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四是以假乱真,白条搪塞。有时候,收银员会向消费者解释:“真不巧,发票用完了,先给您开张收据吧。”有的收银员连解释都没有,直接以收据、销售卡、出货单等糊弄消费者:“这比发票管用,如果商品出现问题,拿这个票据来更有效。”如果你信以为真,一旦商品真的出现问题,没有合法凭据,你就等着自认倒霉吧。最好的办法是“釜底抽薪”:“行,你的店名是什么﹖我给税务局的朋友打个电话问一问有没有这回事。”
五是打折优惠,诱之以利。“如果不要发票,我们回赠优惠券,要发票就享受不到优惠了,给您打折,您省钱,我省税。”这时千万要经受住“蝇头小利”的诱惑,采取“软泡硬磨法”跟他慢慢磨,以笔者的经验,商家只要有利可图,最终你完全可以“鱼肉与熊掌”兼得。
六是恶语相加,冷嘲热讽。如果消费者仅消费了几十元钱,在索要发票时,收银员就会白眼相向:“花这么几个小钱,还想报销啊﹖”消费者可采取“针锋相对法”,不给开票就向12366免费税务热线举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之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商家终究要算成本账。
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控税的主要依据,也是消费者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据以索赔的重要依据。消费者一旦放弃索要发票的权利,不仅会纵容商家隐匿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费,还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消费者要自觉配合税务部门对发票进行管理,加强社会监督,从而使得商家赚得合法,消费者消费得放心,税务部门管理得轻松,国家税收稳步健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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