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截留土地引发争议
灌云县燕尾港镇三百弓村农民反映,村干部将2000多亩集体土地截留在手,私自对外发包,并将得到的承包费挥霍一空。同时,该村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村务开支缺乏民主理财监督。虽经相关部门查实,但问题至今没有处理结果,对此,村民颇有怨气。既然查实问题,为何久拖不决呢?日前,笔者进行了采访调查。县农工办:承包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
根据灌云县农工办?2005?20号文件,《关于燕尾港镇三百弓村部分农民为土地问题上访的处理意见》中,确认1500亩土地由村委会对外承包经营,并予以认可。在处理意见第四条明确提出,对承包经营所取得的资金,原则是要用于土地开发、沟渠路道、排涝抗旱等生产性支出,具体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不得用于村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开支。
镇党委:土地肯定不能分包给农户
对于该村土地问题,燕尾港镇党委书记曹健介绍说,三百弓村委会留有约3000亩土地在集体,但这些土地开始是荒滩根本不能耕种,从1998年江苏省水利厅对这些滩涂进行开发,才逐渐形成耕地,到2000年才开始受益。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这部分土地要稳定在50年内归开发者受益,被村里承包出去的土地合同期没有到期,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能分给村民耕种。
至于村民反映该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务开支缺乏民主理财监督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查实,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曹书记解释说,镇纪委力量薄弱,欢迎县纪委协助调查处理此事。
村民:截留土地是为“创收”
对于曹书记提出约3000亩土地是由省里开发的,村民解释说,村委会截留的对外发包土地不包括在这3000亩范围内。另外还有2000多亩土地,被村委会截留对外发包。这些土地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成为耕地,虽经两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但村委会一直就将这部分土地截留在手,真正目的是为了收取承包金。对于该县农工办予以认可村委会对外承包经营行为,村民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大多数人利益,既然土地是村民集体所有,就应该无条件地分给村民耕种。以承包期未到为由,来搪塞群众,很难让人服气,因为村干部根本无权将农民集体土地私自发包。
令大多数村民不能理解的是,燕尾港镇政府在?2005?33号文件中,查清三百弓村10年间的财务问题,总收入近300万元,其中大部分支出费用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资福利、招待费、利息支出、其它杂支、杂工等非生产性开支,只剩10万余元。对于村委会支出部分费用的真实性,村民也认为不可靠,仅送清水工程赔偿土地及青苗费一项,该村账目中记载收入97万余元,指出付给农户34万余元,但村民实际只得到约6万元。至于其它支出费用的真实性,也不得不让村民大打折扣。同时,该文件也确认该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管理不严,白纸条入账太多、差旅费、招待费偏多、借款利率太高、付息较多等相关问题,但就是不作出实质性处理。
对于查清问题却又久拖不决,村民提出质疑究竟是何原因导致的呢?希望该县相关部门能出面督促彻底处理好此事,还老百姓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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