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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凭什么指责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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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hi3483 发表于 2009-3-31 18: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某农村妇女因为丈夫“包二奶”感情破裂对簿公堂。一审判决离婚后女方上诉,认为自己做了20年的家庭主妇,男方是她和孩子的生活支柱,坚决不同意离婚。某模范女法官主持了二审庭审后,法庭外对她进行了一番单独劝戒但并不奏效。作为一个女法官,见她如此软弱,一向温文尔雅的她第一次对当事人发起火来,“你自己没有双手吗?为什么一定要靠老公养?作为两个女儿的母亲,不能自力更生,你还不反省作出榜样,难道你想女儿们像你一样重蹈覆辙吗?”一语惊醒梦中人,她此后对女法官的判决服服帖帖,离婚后自力更生和女儿一起过上了平静殷实的日子。# V' \( R' h) n1 {8 E) W) K
  这是一则摘自某报纸上歌颂一位优秀法官的故事。读了这样的内容,作为一名法官,我心里除了痛还是痛,无话可说。作为法官,你凭什么指责当事人?难道仅仅因为你是法官(身份特权),就有权力对我们的弱势群体说三道四吗?
+ b  ~0 J( d$ x9 N, {  法官是干什么的,是主持正义的,是主持社会正义的公器。对法官的言行,《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11月4日 法发[2005]19号)第五条关于加强职业修养 (三)规定,要谨言慎行,刚正不阿。说明从最高法院的要求看,法官是应该慎言的,你凭什么对当事人指手划脚?你不就是有个法官身份吗?曾记得有位女律师a>朋友,专门代理离婚诉讼,在对女当事人做工作时,也常常像这位女法官一样有气势。但有一天,当她丈夫突然向她提出离婚时,她突然成了祥林嫂,一遍遍地问我“王法官,为什么会是这样?我没有对不起他呀”。我无言,因为即便如我是一位法官,我不幸碰上这样的事也没办法。我老家有句土话,叫“有本事不如摊不上”,你信不信?
1 h1 b9 F5 a. r1 l/ ]6 L  有一段时间,全国法院出现了许多像这位女法官一样的多嘴多舌的法官(有男有女),爱在判决后面说上些“夫妻本是同林鸟”、“一日为邻三生有幸”之类的“骚情话”,还美其名叫“法官后语”。有些地方甚至成了制度。这些东西有用吗?好在我注意到《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宣判时注意事项(五)宣判后,对诉讼各方不能赞赏或者指责,对败诉方提出的质疑,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这是不是表明最高法院对所谓法官后语之类的持否定态度?我看是。
1 M. z: ?3 P5 n$ ~5 I  还记得前些年有一位法官面对杀死亲生孩子(非法官的孩子)的恶母不能抑制自己的情感,在法庭上向她质问,“虎毒尚不食子,你为什么杀了自己的孩子,你有没有人性”,说得这位母亲羞得低下了头。别以为这位法官胜利了,他招致了许多法律职业人的大肆批评,在各种媒体上我没有看到有人对这位多言的法官表示好感,因为你持这种态度能对当事人公正吗?能做到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吗?5 w: \' ]0 J( t) A4 E
  法官也是人,也有人的情感,但对这种情感不能过分宣扬,要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始终投向远方,而不是指责别人,即便有时是善意的。8 C  X1 j( k" R! S! A" S
  在强势时,多想想失意人;在失意时也得强捱过去。一句话,做人要厚道。. J7 U2 C* _  v0 o: O' m.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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