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614|回复: 0

莫为“决斗”式维权摇旗呐喊

[复制链接]
可人 发表于 2009-6-23 19: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网民“彭老爹”对郴州市中院、湖南省高院的判决和执行决定不服,公然发表了一份《决斗书》,要与郴州中院院长、执行局长进行决斗,帖文发出后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对“彭老爹”这种“维权”方式进行支持的观点。& b# l/ i( X- N5 v
+ ], R' e$ p: i: X8 C% Q: @
7 o& S/ M" D+ C" x" ~
  在笔者看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固然是公民的神圣权利,但以这种古老的、明显带有暴力色彩的方式维权,不仅不可能维护其自身正当权益,也无益于司法权威的构建。5 F0 ]2 T# ^. g" c
/ ~! K9 @6 {' ]# A
3 X3 t) g' x1 d3 `* K6 h& A
  首先,“决斗”这种起源于古代西方的纠纷解决方法,带有明显的“神判”色彩:正义者能够得到“神明”的护佑而获得力量,必然会获得决斗的胜利。事实上这种解决纠纷的手段早已被近、现代西方社会所摒弃。剥去“决斗”神秘的面纱,我们不难发现:决斗的胜负,更多地取决于参与人的体力、技能,与社会正义本身毫无关系;现实、世俗社会正义的最终实现,只能依赖于社会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O1 s, }9 W& \8 X; l* R
- a, M  b% ?2 h

4 a6 Y: _9 b) @. e  其次,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之一,公正的、权威的司法体制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司法的权威性不仅来源于宪法、法律的明确授权,还体现在司法裁决自身的公正性、正当性。为了确实维护司法裁决的公正性、正当性,司法权需要接受社会公众与媒体的批评与监督。但是,媒体在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时,也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而不能打着正义的名号借题发挥。
0 s& s% n. ~# X; |* b8 \" A2 K! J7 p# i# D# E: y

/ _$ s& I2 f  k. ~1 |  并且,“彭老爹”发出《决斗书》,恐怕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并非真正想以原始的方式了结纠纷,而是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和手段,引起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在对法院形成舆论压力之后,从而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形势,进而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 s8 v- ^! e7 j8 M* w
3 J, J3 Q. z4 h# n6 d& \; u
8 h! u$ _3 R9 Z) h9 f
  一般而言,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之中,无论是作为社会纠纷裁决者的法官,还是作为是非评判者的社会公众,都应具有相应的理性:法官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理性,社会公众应当具有相应的是非理性。因此,作为实现社会公正和进步的重要力量的媒体,同样需要冷静、客观地分析判断社会现象。一些媒体对这种极端“维权”的方式和手段摇旗呐喊,有意无意忽略了媒体的社会责任,也忽略了其所要维护权益本身的合法性、正当性,既是在舍本逐末,也是与构建理性舆论监督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 X! w! g1 L9 ]) k4 i$ j( {6 s. T2 p  L( M( c* ~* T
; h4 D+ W- X. b! o" }. Y
  虽然目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公众和媒体的批评与监督,但社会舆论对司法权进行批评和监督时,同样需要客观与冷静。极端的方式,不仅不能真正维护“彭老爹”们的权益,而且对实现他们的权益反而有害,更难以达到通过对司法权进行理性监督以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目的。$ S; ~* g7 A* j' _0 L' }
/ I! Z: Q' G/ [; d5 t

6 o( D6 H" y$ b3 N ?(作者单位: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2 00:38 , Processed in 0.07170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