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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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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糖 发表于 2012-7-27 18: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境法——名词解释
! d2 S' K0 _- f4 I& c重点名词
* }% {6 D5 `2 L. ^# ~1.全面规划:就是对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生产和生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个方面的关系作通盘考虑,进而制定国土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使各项事业得以协调发展.
- b! \: ]8 ^- T6 w) E2.综合利用;是指把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如工业,农业,人民生活)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V  U  x4 D3 E' t) U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 U' N/ t$ `$ f6 m6 x( u( K4."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一般简称之为"三同时"制度.
' u, ]1 b4 |* N( @5.环境行政诉讼;是环境与资源保护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 b+ C) q7 ^; `+ r6.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 l6 i6 \7 g& b' Q! Q
7.环境噪声;就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7 c9 e* g1 l$ Z1 V: ?( W$ k" _8.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b& J$ b- E, ^" I5 l+ |: E
非重点名词) N7 H8 _1 O6 _& \2 h/ E
1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q9 P/ e8 I5 ~. n- g) l2 x2.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 s+ @# _$ J: @# U3.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7 C' }& |3 P) B0 c8 I4 Y: z7 D. s4.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 `& v( W" a- R  H0 e* p) G
5.自然资源规划: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个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作的总体安排.
/ ]( U7 ?- p& _6.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法律对自然资源调查的主体,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调查结果的效力所作的规定,是自然资源调查的法制化.
: T$ t$ F; I5 e) D7.自然资源档案制度:是法律对自然资源档案的种类级别适用对象,内容范围资料更新时间查阅和借阅方法保管技术和设施设备保管机够及其管理要求等所作的规定.! U. d% w( Q. G% ^: O2 f
8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w5 W6 @  T2 ^$ C
9.环境基准:是指在一定环境中污染物对人体或生物没有任何影响的最大剂量或者说是对人体和生物产生影响的最小剂量
( |5 J# W3 A$ ]/ `& U10.固体废物:是指被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简称废物,通常也称作废气物。  G. h, }6 |8 C5 o( F6 O
1`1.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因对固体废物的处置不当而使其进入环境,从而导致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及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 i& t) h! A6 j" b+ q, }12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 |# B. g; B. u0 f( l
13水事纠纷:是指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因为当事人之间利益、职权的冲突而产生的纠纷。
9 ]  x: h/ K+ u+ Y14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P. a  k9 d6 P- b* h$ [
15人类共同利益原则:是指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负有为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在进行任何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时,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损害,以保证人类在生存环境方面的共同利益。$ w+ m2 \7 t$ B- o
16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是指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应当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协调一致的行动,以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 d) J3 b( e  D
17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是指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所有国家负有共同的责任,但责任的大小必须有差别,具体而言就是发达国家应当以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大的或者是主要的责任。* r" a+ H6 p8 g
18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益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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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或论述题." N$ m& |) u# F3 J/ k; F
1.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指什么?
9 @, ~% x. h9 N! v* M答: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它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体现了“大环境“的概念+ H6 A  ~! ^: ?- B
2.环境保护法有什么意义?0 U) c# M9 ~7 `. P4 K  }
答:环境保护啊关系到国家建设、名族复兴、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子孙后代幸福的大事,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位置和意义:①环境保护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②环境保护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③环境保护法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④环境保护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有力保证。⑤加强环境保护顺应了世界发展趋势。: T# E8 o! r: F# y$ z, ^0 Q
3.环境保护法有哪些作用?/ @% h, w) e! n2 ]8 m
答:①是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②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制观念的好教材。③是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④是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
3 V. A; A+ ?. f! ~9 X/ j2 A2 V4.环境保护法学是如何分科的?5 t, m7 h& A/ G; \
答:大体上可以分为:①本国环境保护法;②外国环境保护法;③国际环境保护法;④比较环境保护法;⑤环境保护法史学。
) }5 X1 q* B' h5 T. }# J  ^8 q5.什么是环境问题?  D) K3 b: s* J, u+ Q" X. G
答: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人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破坏,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以至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2 U3 K; [  `7 ~
6.环境保护法的作用?* T: R' S1 q. e/ P  s3 }9 p, R/ ^5 m
答:1、是实施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2、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制度观念的号教材3、是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4、是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
6 U+ U! O9 S- Q0 K; w! u! y7.环境保护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 X+ i% y/ W, r) q, \* D答:①必须掌握正确的研究方法。②要进行比较研究;③要努力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特别是其中的环境科学技术。
! |0 U8 h  m8 D) Q) h9 n( R8.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
+ O% ~6 V8 u5 E, T答:⑴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都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机关。' I' e7 z; Z6 T8 o1 F0 g: Y/ N
⑵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  - a5 M7 A$ K/ R$ J) G) w* U
风景名胜区与旅游区的不同:1、性质不同。风景名胜区是国家宝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有明确的法定地理区划界线;旅游区则是指以旅游观光、娱乐为主的综合性实体,无明确的地理区划界线。2、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是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而旅游区,既无法定的管理机构,也无法定的管理权限。3、风景名胜区是一项资源保护型的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是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资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一类经济产业,不以追求和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为目的,强调保护优先、持续利用;而旅游业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类新型经济产业,其最终目的是追求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忽视资源保护。
8 N+ i& u. ?; \1 C5 r风景名胜区条例与暂行条例区别:条例与暂行条例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增加了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2风景名胜区的分级由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级改为国家级、省级两级3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并有重合交叉的,二者的规划应当相协调。4保护风景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5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 Y4 h% w% E$ r9 u. K) Z
4 T* F/ j+ F; ~0 c, E" i
环境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第一阶段即从奴隶社会到资产阶级产业革命前阶段。这个时期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大,主要的环境问题是由于乱砍滥伐森林和破坏草地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某些城市由于人口拥挤、乱倒垃圾所造成的水污染等。第二阶段即从资产阶级产业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阶段。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大工业的出现,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力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第三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阶段。这个阶段由于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人口急剧膨胀,大城市及特大城市大量增加。人类向自然界排放的污染物大大超过了自然的净化能力,大规模的开发活动消耗了地球上有限的淡水、耕地、林木和矿藏。环境问题所影响的范围不断扩大,行成了大区域甚至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成为双边或者多边国家的纠纷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环境科学应运而生。: D  E+ j0 x- T( b+ }) P+ s3 i! V- ~
环境保护法的总体研究范围: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理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原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原则措施。2我国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和解决的基本途径: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新阶段的必然性、特点、目标、任务和基本措施。“三个转变”的实质。3我国环境保护法德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基本措施;制定、修改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理论、政策、现实依据和立法理由;环境保护法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三个转变”要求的必要性和步骤。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法实践中的经验4其他部门法学和环境科学的研究范围5外国和国际的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法理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6经济全球化、我国加入WTO后和西部大开发面临的环境问题、对策和法律措施等5 M* P  W4 r# ^: n

: E( p  ~' S9 T9 V' e, z环境法——简答
) C* ]7 d3 T* o0 q7 z1、1996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内容?
# H5 c2 D% r$ d  l' H答:1,按流域或者区域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2,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有公共意见.3,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制度.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5,地表水源保护区.6,严重污染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制度等.
$ n7 R6 E3 y4 U$ |2、<水污染防治法>就水资源的管理做了那些规定?
6 d: ]6 v2 u* T" _! Y答:1,实行污染申报制度.2,实行征收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收费制度.3,治理和限期治理.4,对水污染排放企业实行现场检查.5,水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6,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解决.
" t& i0 _( }. H+ ]- M9 E3、<水污染防治法>对设立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
. T: t1 \! ^; S- H答: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规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2.禁止向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体排放污水.3,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规定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T$ D: b+ g( V' D3 [0 A
4、如何防止农药和化肥污染?1 s: k' P# D" W4 O2 B
答:1,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2,运输,储存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 G9 g" x! T8 \8 X* w5、如何防止船舶污染?
  f8 r7 S( N, ?7 K0 o! U$ |答:1,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运输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2,船舶的残油,废油必须回收,禁止排入水体,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船舶运输装载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h4 a3 r( R5 L: H9 q
6、1996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内容?
7 Y% U: x3 B! N2 @/ B答:1,按流域或者区域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2,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有公共意见.3,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制度.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5,地表水源保护区.6,严重污染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制度等.
" e; s3 v! G& l7、<水污染防治法>就水资源的管理做了那些规定?% U: K8 A# Z, s
答:1,实行污染申报制度.2,实行征收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收费制度.3,治理和限期治理.4,对水污染排放企业实行现场检查.5,水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6,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解决.
+ n7 g  H* [$ Q8 n8、<水污染防治法>对设立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 N0 g+ K$ b5 u; t5 b
答: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规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2.禁止向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体排放污水.3,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规定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W, b$ s: ]. T* ~2 ^9 m4 Z" b9、如何防止农药和化肥污染?( Z  W; {9 I! s; }
答:1,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2,运输,储存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 n0 q& Z* @' o' N3 @10、如何防止船舶污染?' p$ _" Q9 P! ^! i) S
1,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运输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2,船舶的残油,废油必须回收,禁止排入水体,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船舶运输装载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 D; L/ g( H; y9 l环境法——论述
" u3 C" G! I3 ^! \5 v& L# q$ s1.论环境法的性质?  w7 T" ?, G: }7 [8 z
答:不否认环境法具有阶级性,但认为阶级性不是环境法的唯一本质属性.
1 Z. F7 U, x, W- }7 L首先,一般政治职能较强的立法,如宪法,刑法,诉讼法等,从其发源来说同国家一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其主要任务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次,环境法的保护对象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环境法的任务是保护与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第三,环境法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密切的联系,并体现执政阶级的政策和利益,因而也使环境法具有法的一般属性./ {( C2 C3 |) u4 T
*2.什么是环境法律关系,它的特征是什么?, X: `4 j# u! g0 [
答: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特征:1.环境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任何法律关系都直接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这是一切法律关系共同具有的特征,环境法律关系也不例外.2.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原因.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非物质关系,即思想社会关系,因为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实现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的意志,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3.环境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f, m. M+ O3 V, J7 \2 {" u3 A# f
前面谈到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和调整方法的综合性是环境法的重要特征., D& b; k: D; D; G. C( I6 O7 i
*3.论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变更原因?
  H. m; N8 f9 M: F答:(1)因征用而变更,法律授予国家有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权力.5 t* |; W+ k# p
(2)因所有权主体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发生分立或合并的情况,从而发生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变更.(3)因依法转让而变更,在进行这种转让时,部分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就发生了变更.(4)因对换或调换而变更,国家出于公益的需要,可以采用以国家所有的一种资源对换或调换集体所有的一种资源的方式达到目的." C7 g  x$ t* h/ a! O  F$ C
*4.环境法的特征?. k5 T3 c! k( U" f0 ]% y% O+ @
答:1.综合性: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对象,从空间和地域上说,是比任何法律部门都更加广泛的,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2.技术性:从客观上说,环境法不是单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这是决定了环境法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规律的要求.因而具有很强的自然科学性的特征.3.社会性: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从这个角度说,环境法是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最明显的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的一面.4.共同性: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当代的环境问题已不是局部地区的问题,有的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球性问题.: @, F9 K  h9 T; Y1 y& I
*5.论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
$ {5 P4 ~8 e0 D; S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发规的规定:(1)是确认取得.即自然资源的现实使用人依法向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申请登记,由其登记造册并核发使用权证的情况.(2)授予取得.即单位和个人向法定的国家机关提出申请,国家机关依法将被申请的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授予申请人的情况.(3)是转让取得.即单位和个人通过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买卖.出租.承包等形式取得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情况.(4)是开发利用取得.即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开发利用活动取得相应自然资源的使用权.
& ?# f2 l; z# U9 |5 a*6.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具有意义和作用?
0 v7 Q8 Z; o5 a2 Z! s答:它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当一种东西,包括自然资源,若被是为视为无任何价值,并在消耗和使用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人们是决不会珍惜它的,更不会千方百计地节约使用.其次,它有利于为开发新的资源筹集资金,并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随着地球人口的增加,对资源的需求会越来越多,但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却不会相应地增加,有的自然资源甚至会越来越少,以至于最后枯竭,例如矿产资源.那么,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就需要进行资金投入,研究和开发新的资源和能源.一些可再生资源在开发和利用后也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维护和恢复.最后,它有利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利用是一种使资源既能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又不损及人类未来发展需要淖试蠢??
# Y8 l6 \. g  @: u7.论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体系?; [; M( C! A2 ]4 |* k) B$ x, ~
答:根据<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三类两极组成.三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保标准和方法标准三类.两极,是指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级.1.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叫做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数量所做的限量的规定就是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就是为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需要遵守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以及关于抽样.分析.试验.监测的方法.
$ U" ~. |1 o# L* L# B( w/ d8.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5 ^. A: u8 A3 c2 V4 d- d. S答: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人类共同发展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差别原则.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殊情况和需要的原则.各国环境主权和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责任原则.7 s7 H9 u. ^) _2 b/ i. b4 Y# l
9.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内容?
. k6 n5 e- w3 Z% U1 {$ g# ^/ s/ t答:(1)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地球环境只有一个,当代人和后代人都必须依赖这唯一的物质基础而生存和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再当代人的需要和后代人的需要之间实现平衡.(2)当代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穷人与富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生活条件方面的巨大差距,是一切社会不公平的最基本根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改变这种极端不公平的情况.(3)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发展是必须的,但发展必须是可持续性的.可持续发展即意味着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以使当代人和后代人都能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中满足其发展的需要.
# a( p  @/ q( i4 O9 T6 a/ g10.论国际环境合作关系?9 A; Y. }& n/ x& j' V4 `9 R
答:(1)增强各国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能力,各国应合作加强本国能力的建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做法是通过开展科学和技术知识的交流来提高科学认识,并增强各种技术。(2)防止环境问题的越界转移,各国应有效合作阻碍或防止任何造成环境严重退化或证实有害人类健康的活动和物质迁移和转让到他国.(3)环境不利变化的预先通知.协商和相互援助,各国应将可能对他国环境产生突发的有害影响的任何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立即通知这些国家.国际社会应尽力帮助受灾国家.(4)采取区域环境保护措施。(5)采取全球环境保护措施。(6)制定环境损害责任和赔偿的国际法规范。(7)建立有利于全球环境保护的国际经济制度
* _2 M: w  k9 F/ d9 R0 }; r( r$ ?11.论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
' _& A7 z8 a! p) ?, R9 Z答:(1)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是指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所有国家付有共同的责任,但责任的大小必须有差别,具体而言就是发达国家应当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大的或者是主要的责任4 d# g" U- U. {- A, m4 q
(2)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已经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3)发达国家之所以应当在全球环境保护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还因为其掌握的"技术和财力资源".(4)根据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在全球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方面承担更多的或者是主要的挝?但着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可以不承担任何任务.(5)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在一系列国家环境法律文件中得到体现
( l0 G# _" Z1 d+ W' Z
* v; h4 w/ z$ Y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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