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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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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田 发表于 2011-5-21 08: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农民工工伤维权的艰难之路+ n7 {$ C6 ]' _3 w

5 K1 A7 l6 F5 d0 @4 z) ^摘要:相对于强大的企业集团与用人单位这样的机构而言,个体的能力再强也是弱小的,属于弱势群体。但并不意味着个体就是无力的,就该任人摆布,毕竟国家建设的法制轨道给了个体以这样的机会,这就是法律。相对于强者而言,个体如果要争取自己应该获得的权利,就必须站在法律的制高点,让法律为我们说话,让法律为我们撑腰,让法律为我们伸张正义。
$ ?. I- F, Q- Q) S/ B- s但是当前,我国农民工工伤维权的道路充满了艰险和无奈,法律在他们维权过程中软弱无力,导致他们维权时间长、费用高。如何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工工伤维权的顺利进行是当今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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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T/ N2 [# @" T关键词: 农民工; 工伤; 维权;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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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 R  T: O3 V& E正文:
' v- P; }" l8 P9 c! u- Q1 ?一、农民工工伤维权困难的现象
1 j0 r" @: M5 {& ]: \6 |. a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能够走法律程序的并不多,更多的都是私了解决问题。可见,他们并没有将法律当成自己的维权武器,他们并不认为用法律解决问题是有效率的方法。反而以更极端的做法,如自残自杀,聚众闹事等一些扰乱社会和谐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这不仅使他们的自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也使更多人不再相信法律的权威。
- ^6 U2 @! e! F! R" q' |, _3 [二、造成农民工工伤维权困难的问题
+ P- _3 h7 v, I9 P# q1、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实际的落实并不尽人意,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履行这个责任。更关键的是,即使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们国家也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制裁措施。只是在《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很显然这并不能起到什么震慑作用,所以才会导致了目前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现象日益严重。
1 A7 n# _( W) V5 @4 U2、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维权程序即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索赔三个阶段。走完所有的程序,最少也要一年左右。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前先确认劳动关系;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样繁琐复杂的程序,高成本的维权制度使受伤害的农民工根本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他们对维权望而却步,这也是他们选择私了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9 f+ l5 f  F- p, `5 B
3、对于文化水平、法律知识都欠缺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很少意识到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如果农民工想提起诉讼,就必须得出具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可是正因为他们的无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使得许多农民工只能干吃哑巴亏,无奈放弃诉讼。2 X$ q- ^4 E  B0 \1 b# c. |; z
三、如何完善我国法律制度来解决农民工维权困难的问题; l# m/ G% x8 L
1、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力度监督用人单位是否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对于没有落实的用人单位,不能仅仅采取加收滞纳金的简单措施。要做出更有力度、更有震慑性的惩罚措施。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向农民工普及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从源头上让他们认识到维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工伤保险。# \9 F/ ~; I, B3 V5 _
2、简化工伤维权处理程序,是我们创建新制度要努力的方向。这样不仅方便了农民工维权,也使农民工得到及时的治疗与补偿。4 G8 d% L; p% \3 ^

" R- z; t! h4 P4 O& o总结:
# ?% {. z! K4 f+ y8 }: y  s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这与他们做出的贡献构成了鲜明的反差。我们不仅要从工伤保险方面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也要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让农民工不再惧怕打官司,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是他们最强大的靠山。, r4 L' c5 A6 {% }9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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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l0 _+ W2 f, w6 w
《工伤维权法律通》  黄乐平   2005年7月第1版    法律出版社
& c& l* @' h# b) F《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问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组织编写   2003年7月第1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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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妈妈 发表于 2011-5-26 16: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的问题:1、题目——题目的中心词是维权之路,这种用语是非学术的表述方式,同样的意思可以用--“路径研究”来表达。
) k7 {& [# Z! w5 X5 ]* f2、文章若想有价值,必须把重心放在解决方法上。
*滑块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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