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篇报道个人认为 ,首先银行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本应该从便民角度出发接受这批硬币并及时进行清点。如果确实因为人手紧张不能够点清,要与客户沟通,取得客户的谅解,然后组织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清点,这是银行服务社会大众的必须做到的,客户也要给银行清点的时间。所以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而应该落实在行动上。 $ F C8 `+ E. j4 `( z0 O从法律的角度上讲。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无论是一元硬币还是一角硬币都是人民币,银行怎么能有拒绝不收的道理。并且工商银行一位大堂经理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收这些钱,说“你前面还有个人了一袋子硬币,比你这还多,都在我们这放着,一直没工夫点。”该工作人员说完后便扭头离开,不再和郝师傅沟通。无论从哪方面说这都是不合理的行为。其次《商业银行法》也规定了储户“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权利,作为金融机构,银行有义务为公民办理存取款业务。 . Y g. E% `# t7 L! ]( `/ l7 n8 B/ w最后我想说银行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郭师傅的行为也确实造成了银行诸多的麻烦。攒了四五年的硬币,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点清的,在银行正缺人手的时候更造成了银行巨大的麻烦,所以我们也要体谅银行的难处。在银行给我们提供服务的时候,最好我也要给予别人方便。 0 s* o; r. g2 n' ]* L( O'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