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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遭遇遗体捐献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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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523000 发表于 2009-3-23 2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遗体捐献”理念,与中国人“厚葬”的传统意识大相径庭,因而捐献遗体的人屈指可数,直接制约了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更减少了无数病人康复的可能性。
  k+ J8 c6 t5 u( U9 t8 l1 ]& |  2004年12月26日,中国首家由遗体捐献志愿者自发组织的俱乐部在沈阳正式成立。其成员是几位耄耋老人,他们用开明的观念冲击着传统礼教对人们的桎梏。但这个公益组织却遭遇了一个个令人难以想像的困惑。7 m  G& D1 m) M  b9 C
  3月31日11时,75岁的于佐良迎着干冷的寒风站在沈阳师范大学第三校区小广场中间,手持一部粘满胶条的扩音喇叭,一字一顿地向前来参加遗体捐献志愿者声援活动的学生们高声呼吁着。讲演期间,他的讲演稿多次被呼啸而过的寒风吹乱页码,同行的81岁老人金诚见状后,急忙用颤抖的双手帮助于佐良紧紧地抓住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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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准备这次活动,我们与学校沟通很长时间了,能有这么多学生支持,大家都很高兴。搞这项工作,有年轻人参与很重要。”于佐良等几名老人一大早就从铁西骑自行车过来,像这样的宣传活动几乎每天都在进行。
6 p: l$ e7 S! B# C  被誉为“沈阳倡导遗体捐献第一人”的于佐良,在常人眼中是个“疯癫”的人。这个看上去有些木讷的老人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癖好——入迷般地对捐献遗体产生了兴趣。几个月前,他们还成立了一个公益组织,专门为遗体捐献者提供服务。
6 S1 c4 q5 [, k8 C. `& H; [  3月29日,在位于铁西区工人村的“辽宁省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里,记者与于老促膝长谈。说起自己多舛的事业,老人流下了辛酸的泪水。) _! A" H1 v( v, g6 n
  “年轻的时候,我身体一直不太好,总住院。在医院里,我经常看到有病人因医治无效或不知道病因而离去。我那时总想,要是医学水平高一些,知道是什么病,这些人可能就不至于死掉了。后来我听说,如果能把死因不明的尸体解剖了,以后再遇见类似患者就知道是什么病了。那时候我就决定,将来把自己的遗体捐了,用作医学解剖。从此以后,我特别留意有关遗体捐献的事儿,总去书店买医书,更认识到了解剖的重要性。”
( c& s1 l- d! O% X7 C% b  “人死了,如果能让身体延续生命,那是一个人价值的最大体现。遗体捐献者留下的不仅是一具可供医学科研教学所用的遗体,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本身就是对医学院学生的最生动的医学伦理教育。”本着这样朴素的真理,于老对遗体捐献事业的痴迷终身不改,甚至影响到了儿女。, C" s2 G& Q1 \1 V) d
  于老退休前是沈阳一家机械厂的工程师。2000年,已经退休多年的于老来到医院办理遗体捐献手续,但被告知需要家属签字才能办理。于是他开始做子女的思想工作,可是于老的儿子坚决反对父亲的想法。# `: }  ^, Q+ u0 z5 V9 D! e. q5 E2 j
  几次沟通未果后,他最后甚至拍着桌子对儿子说:“老爸一生没求过你,今天爸就求你这一件事还不行吗?你让我达成心愿,就是最大的孝心。”最终被老父亲的执着所感动,三个儿女郑重地在父亲的申请遗体捐献表上签了字。% e" {. g! s, q0 v0 r+ c6 n+ C  X
  谁知第一个有望捐献遗体的,竟然不是于老。2002年10月,于老46岁的大女儿肺癌已经到了晚期,于老竟然在病床前建议女儿捐献遗体。当时,周围朋友纷纷指责他这个父亲太残忍了!( S* F  H3 w$ [7 S* j) }
  “人固有一死,我也无能为力。”回忆起这段伤心的往事,于老老泪纵横,“因为当初我要捐献遗体时,全家只有她赞同,我知道她/ s# W! K7 J& q; X4 j

/ f1 p% F1 X1 q2 Q9 M1 ]有这个觉悟。”
' |6 F+ i9 z/ {9 L2 y: A  他铭记着女儿临终前的遗言:“爸,我知道你的心思,我献遗体,还献角膜。”
+ X" J8 x9 O! H) H5 B3 w  带着女儿悲恸的嘱托,于老来到相关部门办理捐献手续。遗憾的是由于当天是休息日,于老连续走了两家大医院,相关医生都未能在病人死亡八小时内赶到,角膜死亡不能再作移植手术。* ]: S- o3 a" ~$ D: y  G1 I1 M( L* E
  “爸爸不能让你如愿,都怪我耽误时间了,你的角膜没用上……”于老在女儿面前失声痛哭。
1 O3 n' x$ a. G4 _( c6 E  送走大女儿后,于老又到医院为自己办理了捐献角膜的手续。如今,于老四处呼吁捐献遗体,女儿的故事是他以理服人的佐证。
3 v' ~+ m- b0 U% }% G; N+ x  2004年的一天,一名叫杨东文的年轻人找到于老,同为自愿捐献遗体事业奔走多年的他,终于与志同道合者走到了一起。在两人的带动下,金诚、王世杰、田辅桁、吴梅臣4位老人先后加入。
- C8 X) S' i) n' F% X2 m& C  2004年12月16日,全部由遗体捐献者组成的辽宁省遗体捐献志愿者俱乐部正式成立,吸引了诸多媒体的目光。“现在有这么多的人关注是件好事,如果今后能有更多的人来参与,我们就算吃多少苦都是值得的。”让老人们津津乐道的是,该俱乐部是继德国捐献遗体志愿者俱乐部之后世界第二家此种类型的俱乐部。
& m( G" t# w! F1 l+ b7 r  捐遗的范围果然扩大了。家住于洪区的韩大妈,曾经有过捐献遗体的念头,看到报道后主动与于老联络。韩大妈家距离于老家25公里,于老每次去都骑着自行车来回跑。起初,韩大妈嫌办理公证手续太繁琐。后来,于老打听到大连医科大学这方面的手续比较简便,就赶紧跑去向韩大妈通报,生怕电话里有遗漏。
6 O* Z2 l. A/ c4 g  ~/ p  为了这项事业,老人们付出的不仅仅是心血,甚至还受到过人格的侮辱。辽中县茨榆坨镇有位农民患脑血栓,多次和俱乐部联系,想捐献遗体,但孩子就是不同意。今年2月份,老人突然来电话说孩子工作做通了,让于老赶紧过去办手续。冒着零下20多度的严寒,于老和81岁的金诚大爷坐了两个多小时长途车赶到了。两位老人还用自己的退休金给对方买了一大篮水果,可没想到对方的子女出于对两位老人的不信任,恶语相加:“我们不能办手续。你们是做什么的?动员捐遗体,是不是在其中得好处啊?你们赶紧给我滚!”没办法,二老只好提着沉重的水果,又坐了两个多小时车回了沈阳。: b, f9 ~# j. ?* A: Y9 b/ J
  受了委屈,老人却颇为淡然:“人的观念和境界不同。”令他们欣慰的是,在志愿者吴梅臣老人的带动下,她全家七口人都加入了捐献遗体的队伍。吴老是俱乐部6名创始人中惟一的女性。当初她加入志愿者俱乐部时,家人都反对。经过无数次做思想工作,子女终于被母亲的无私所打动。现在,不但儿子、女儿以及两位儿媳妇先后加入捐献志愿者行列,连远在美国的大女儿也表示回国后要填写遗体捐献申请书。
" S) X5 {% Y1 K( v' u% _) S3 K2 D  “不管从哪一个角度说,人体标本是最完美的教具,对于培养医学接班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和科研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于老说,人体解剖学是医学院校必不可少的一门基础课,医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体研究。由于缺乏人体标本,我国许多医学院校不得不减少解剖实践的课时,有的院校只能让学生看教授解剖尸体,或者只能放录像片进行教学。而在国外的医学院,医学本科的学生都是1至2人实习解剖一具尸体。7 }- L" X" X9 @8 Z
  在俱乐部昏暗的小屋里,于佐良翻看着用牛皮纸订成的遗体捐献登记表。“俱乐部代办志愿者捐献遗体登记手续以来,有数千人来函来电咨询或表达捐献意愿,但在正式办理登记手续的100多人中,有大多数人在公证环节上遇到了麻烦。”. k6 X2 H/ x2 j, m7 ^
  于老解释,根据遗体捐献的五个程序:捐献人与遗体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后到俱乐部拿申请表——写遗嘱——直系亲属签字——公证处公证——志愿者临终时亲属通知接收单位。显然,如果没有公证,捐献登记表就不可能产生任何效力,能否最终完成遗体捐献就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但还有更深一层的问题亟待解决,就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遗体捐献的法规,捐献者顾虑重重。捐献遗体是一件天大的事,这么大的事情却没有相关的法规,自然让人放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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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1 }3 d0 v0 J  q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严格意义上讲,遗体捐献是一种赠与行为,其继承人应当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献协议。但协议捐献的是特殊物,且协议须等捐赠一方主体消失后,由第三方履行,所以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已经公证,就有强制力。
2 S/ A) |9 L+ x$ v9 O' B8 s  “遗体捐献首先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不能强制执行,只能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和提高人们的文化生活水平来逐步实现。”于老说,由于缺乏法律规范,遗体捐献与接收方的权利和义务难以界定,不少志愿捐献者最后退却,因为他们担心遗体捐献后不能真正用于医疗教学、病理解剖和器官移植。
- H8 [/ f8 ^& m- O" D  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有些医学院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捐献者与接收单位签订了捐献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但捐献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却又反悔,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7 \& N0 m  j/ r" D
  此外,捐献的遗体是否有人格权,家属对捐献者遗体的去向、具体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是否有知情权等,均涉及到伦理及法律问题。1 Y0 c- ^- `; {' ]
  提及俱乐部的现状,让于老感慨的是:“理解的人很多,但是支持和资助这项事业的人却很少。”& u; h1 a5 \# t5 X
  在成立俱乐部之初,于老前后反复跑了四五家相关单位,看沈阳市有没有负责捐献遗体的机构。不料,责难重重。“你是干啥的?谁让你们干的?你们有挂靠单位吗?”/ d, h4 g2 E8 O! j8 B: ?# W; R
  在捐遗事业上,于老有很多辛酸的故事。“以前我们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就在家中轮流办公,虽然志愿者对此都很认同,但怕子女们忌讳。为了避免尴尬,只好将‘会议室’搬到了公园里。”
  _, w0 w3 g, G  眼下,这些老年人最忧虑的是如何把他们的事业延续下去。于老窘迫地说:“为了省钱,我们在俱乐部里甚至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出去宣传时连面条都舍不得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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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志愿者平均年龄接近70岁,今后我们不能动了,谁来接替我们啊?”" U5 X7 o  b/ A) n: m( Z6 X
  俱乐部负责人杨东文颇为感慨,民间公益组织遇到困境的原因是,国家没有鼓励性的、完善的法律和长期的资金保障。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一些以“非营利”为名谋私利之徒钻空子,甚至出现一些丑闻,使得一般公众对此类组织和活动缺乏信任,不敢贸然捐赠。“好的文化和社会心理要依靠民间组织通过有规律的行动帮助人们完成。文化基础的形成更不是一蹴而就,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他说。
  v& m. U* M, L9 Y  K, P  有过遗体捐献念头的人,大多有这样的顾虑:“医学院会怎么对待尸体,解剖后在哪里火化?到底有没有祭奠的地方。”据了解,上海是全国进行遗体捐献工作起步最早、实施最好的地区。上海等地已经为捐献者设立纪念林。在南京,一名年轻护士于璐因车祸早逝,其父母捐献女儿的角膜和肝脏,救治了3个陌生的病人,市民自发为于璐雕造了一尊铜像,伫立于南京雨花台的功德园中。! n; T% F6 }- o5 \" E, z3 p! Y
  在国外,日本每年对捐献者都有公祭活动,医学院学生使用遗体前,都要鞠躬,态度毕恭毕敬。
6 [; G" p7 W; E  X6 L  目前,遗体捐献俱乐部的成立得到了沈阳一些医学院的积极响应,在俱乐部的建议下,这些接收单位分别制定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使遗体解剖更加文明化。有几个遗体接收单位在解剖室设置了灵堂,方便家属悼念捐献遗体的亲人。接收单位还许诺,遗体解剖后保证将各个器官重新放在一起,然后火化,最后将骨灰交给其亲属。
: Y% A; o; ?% Y: l& o  最后,老人们还透露了一些更为大胆的计划:“有几个抚顺和辽阳的老人要捐遗体,我们准备骑自行车去看看,只要能发挥我们的余热,把老命搭上都值得!为了我们喜爱的事业,就算没有任何场所和资助我们也要坚持下去,不行就搬回家里去搞。”看着夕阳中他们的萧萧白发,不由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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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欣' V- V3 t2 {/ e/ {
  ■图/田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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