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还是“渎职行为
——一波三折的西夏古墓盗窃案
西夏王陵。
青铜峡盗墓人尸体从这里挖掘出来。王玉平 摄
“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思想准备。”宁夏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所长李鹏日前说这句话时一脸忧郁:等待他的将是一起诉讼案件,站在被告席上的,很可能是他。
文管所所长要当被告?这在全国鲜有所闻。记者近日专门前去一探究竟,原来,这与不久前发生的一起古墓盗窃案有关。
案起:扑朔迷离
西夏古墓被盗,是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的。2月16日,文管所的工作人员在贺兰山沿山公路西侧、青铜峡市与永宁县交界处发现:一座规模较大的古墓被盗挖得满目疮痍。墙垣、碑亭、封土均遭破坏。他们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自治区文物局报告,有关人员很快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
被盗挖的是西夏早期贵族墓。这里离西夏陵很近但又不在陵区保护范围内。该地分布着一批西夏早期平民和贵族墓葬。2001年,自治区文物部门曾对部分墓葬进行过考古发掘。考古发现,这些具有阶梯式墓道的土洞单室墓,与以往发掘的西夏墓葬有不小的区别,对全面了解西夏文化及丧葬制度具有很高的价值。
现场分布着5个盗坑,其中北侧的一个新盗洞竟有25米深。有关人员借用吊车进入盗洞,发现仍有盗墓工具遗留在洞内。实际上,盗墓者此时还没有发现墓室。专业人员判断:他们还有继续盗掘的可能。为此,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不仅及时向青铜峡市文化体育局和自治区文物局作了汇报,而且致函公安机关,通报有关情况,希望尽快破案。
2月19日,自治区文物局组织文物专家勘查了现场并提出处理意见。文管所的工作人员不仅在现场向围观群众散发了《文物保护法》和有关宣传材料,而且向深不可测的盗洞进行了投掷。当地公安机关在两次现场勘查后认为:盗墓者具有专业的盗墓经验,很可能会继续盗墓。为此,他们在2月23日回函:建议文物管理部门对洞口进行回填保护。3月5日,自治区文物局也作出答复:同意回填,恢复原状。
随后几天,公安机关对被盗古墓进行了夜查和蹲点守候,但没有发现新的盗掘行为。究竟是谁在盗墓?有关人员分析,盗墓者有多人,可能还不止一个团伙。盗墓活动,也是时断时续,短时间破案有一定难度。
善后:未能“善后”
既然盗洞对破案没有多大价值,那么继续保留就没有意义了。况且,盗洞的存在,会对尚未发现的古墓墓室构成一定的威胁。回填,便成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上级对此也有明确批示。
3月10日上午,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内部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心一直很强的文管所工作人员黄金成主动要求下午就去执行盗洞回填任务。
下午,这位分工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员,同文管所司机赵清泉,早早就出发了。市里没有借到施工机械,他们就到邻近的永宁县闽宁镇租借了一辆装载机,等他们开赴现场已是下午4点了。还没到现场,他们就发现有人驾驶一辆切诺基快速逃离,不远处有一人也闻风跑向西面的大荒丘。“又有人盗墓!”黄金成、赵清泉当即向所长李鹏作了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回填盗洞之前,他们对着深深的洞口多次喊话,均没有得到回应。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没有急于回填。而是先填埋了封土南侧的浅洞。过了一个小时,他们才将装载车开到位于古墓北侧的深洞前。在回填之前,他们又向洞内不停喊话并向洞内投掷土块、石子,均无反应。在他们确信洞内无人后,便开始回填。填完半车土后,他们继续喊话。见依然没有声响,才加快填埋。下午6点半左右,回填结束。疲倦不堪的黄金成、赵清泉才放心地返回了单位。可他们没有料到的是:意外就此发生了。
当晚7点,4个悄悄返回现场的盗墓者惊讶地发现:原来的盗洞已经回填了,当时没来得及逃离的两个同伙已不知去向。有人认为,这两个人可能已被公安机关抓走了。但是,有人通过手机联系失踪者,怎么也联系不上。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盗墓者的心头:他俩会不会还在盗洞里?但他们又不敢直接报案,只好找到失踪者家属,通过家属报案。
直到3月11日下午3点,当地公安机关才接到报案。人命关天!公安、文化、文物等部门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失踪者有可能被埋在地下!一场搜寻失踪者的战役,就此打响。
搜寻:不遗余力
接到家属报案仅仅一个半小时,青铜峡市张副市长就赶到现场指挥挖掘。当时,现场尚没有施工机械,有关人员便迅速进行人工挖掘。20分钟以后,青铜峡市市长冀晓翀下达指示:进一步加快挖掘速度!傍晚6点40分,第一台大型挖掘机开到现场。深夜1点,青铜峡市文体局调用的一台装载机加入挖掘。凌晨3点半,又有一台挖掘机、一台装载机投入战斗。
3月12日上午9点,失踪者的父亲赶到现场。
4台大型机械不间断作业,大大加快了挖掘进度。3月12日上午,伴随着机械作业,有关人员对盗洞又辅以人工挖掘。市委、市政府领导相继赶到现场,关注挖掘进度。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在现场连夜守候。
当天夜里,在距地表19米深的南侧洞发现了作案工具、旧衣物、编织袋、饮料瓶。3月13日,开始挖掘北侧洞。但挖到地下22米,仍没有任何发现。在进一步挖掘后,有关人员报告:已经挖掘到洞底。但有关人员和家属代表下洞查验时发现,下面还有虚土,于是,挖掘继续进行。
3月14日至18日,尽管受到春季返潮和强沙尘暴的干扰,挖掘仍在继续。16日下午6点,第一个投案自首的盗墓者到现场进行了指证。期间,当地政府邀请矿山专家现场指导,拟定大开挖方案。青铜峡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郭军在现场组织召开了协调会。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负责人也赶赴现场,与当地负责人共同协商下一步工作方案。
3月19日下午,在又清理出10余米深的虚土之后,工作人员在距地表32米深的地方发现一个向西的侧洞,而失踪者就藏在侧洞里。但令人遗憾的是,此时他们已经没有了呼吸。至此,这场历时9天的大搜寻,就以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而告终。
为了搜寻这两名失踪者,青铜峡市及有关部门竭尽全力,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仅动用的土方就有14000多方,直接投入就有十几万元。不仅如此,这次搜寻还惊动了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许多负责人,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
3月20日、21日,有关人员用两天时间完成了回填工作。
3月23日,遇难者被埋葬了。尸检结果表明:两人均无外伤,系窒息而死。据有关人员介绍,在他们藏身的侧洞里,人们发现了文物管理人员此前投掷的宣传资料且有翻阅的痕迹。
追究:意外还是渎职?
现已查明:参与此次盗墓活动的共有7人,均为当地人。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除一人在逃外,另外4人相继于3月16日、18日、19日投案自首。其中,两人被取保候审,两人被刑拘。而不幸遇难的两个人中,一个年逾40,因经营不善借下高利贷,欠债已愈百万元。他的意外死亡,对于那个原本不幸的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另一个刚过而立之年,因赌博欠债几十万元,梦想盗墓得手翻身,他父亲痛心地说:“是赌博害了他啊!”
尽管盗墓有罪,但两名盗墓者如此丧命,还是令人叹息。遇难者家属也就此提出了高额赔偿要求。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4名盗墓同伙,每人先期各拿出2万元用于安葬死者。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也给两人的家属分别送去了2万元。其余的民事赔偿责任,尚待进一步厘清。
由于案情重大,负有管辖责任的吴忠市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收集材料。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所长李鹏,工作人员黄金成、赵清泉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作了笔录,写了自述材料。
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可能会被检察院以渎职罪起诉。有知情者也向记者透露: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现在,三人精神压力很大。
自治区文物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基层文物工作者工作难度很大,工作待遇低,生活很清苦,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需要加以保护。
最近,有关部门致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希望关注案件调查过程,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以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李鹏诉说了心中的委屈:我们这是保护文物的职业行为。该做的都做了,也留出了充裕的时间,怎么能算“渎职”?这起悲剧,是在现场情况复杂、工作人员缺少经验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急于回填,可能就没事了。
青铜峡市一位负责人说,这起案件确实有它的特殊性:30多米深的盗洞,一眼看不到底,人又很难下去探查,一般人根本不会想到,盗墓者在洞底又掏挖了10来米,且在洞中掏挖了侧洞,也不会想到人会在侧洞中躲藏。工作人员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作出判断。有人作了几个假设:如果藏在洞里的人作出了回应,如果盗墓同伙及时报告情况,如果专业人员不去回填盗洞,就不会有人死亡了。
青铜峡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认为:他们反复研究,认为这算不上渎职,应属于“意外事件”。
究竟是“意外事件”,还是“渎职行为”?社会各界正密切关注着。 (庄电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