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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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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2006 发表于 2010-1-4 23: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前10天的9月4日,80岁的美国著名未来学者约翰·奈斯比特推出了他的新著《中国大趋势》中文版。奈斯比特认为,中国没有以民主的名义使自己陷入政党争斗局面,而是以一党体制实现现代化,发展出一种独特的纵向民主,形成稳定的关键。他还预测,在未来几十年中,中国不仅将改变全球经济,而且也将以其自身的模式来挑战西方的民主政治。
近20年来,伴随着西方世界对于中国快速发展的惊讶与疑惑,“中国崩溃论”、“中国崛起论”、“中国威胁论”此消彼涨。在这样的背景下,系统总结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经验,既是继续发展和完善中国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对于外部关注中国民主的一种回应。
放眼未来,当各国逐步走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步入后危机时代,中国发展的下一个支撑点在哪里?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其中能够提供怎样的发展动力?更加令人关注。
年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所长房宁。他认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保障人民权利与集中国家权力并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扩大和发展人民权利,以发展协商民主为重点。“这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三大基本经验”。
调动两个积极性
《瞭望》: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飞跃和进步,世界都在关注“中国模式”。在您看来“中国模式”是什么?
房宁:中国的确正在形成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或者说中国的模式已经初步地具备了它的形态,这条道路就是促进和维护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体系。
中国的民主模式的官方表述是: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它具体表现为四项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正是这“三统一”和“四制度”构成了中国模式的政治框架。
中国模式在这种规范表述的背后的具体内容是,中国的制度有利于调动两个积极性:一个是市场的积极性,实际上也就是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另一个是政权的积极性,也就是政府的主观努力、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和坚持执行。
《瞭望》: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权利的释放更多的是在经济方面还是政治方面?
房宁:有人认为中国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或者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大大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坦率地说,这样的见解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
中国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启动的改革开放,首先就是政治体制改革。比如: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大批拥护改革开放的年富力强的领导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使中国的改革“新政”有了组织的保障;还有废除“人民公社”体制,给予当时占中国人口70%的农民以经济自由;实行“简政放权”,调动地方政权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实行宪法改革,废除“文革”中的“四大自由”,恢复社会法制。
正是这四大改革,保障了人民的权利,扩大了人民的自由,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政治上的前提和道路。
《瞭望》:中国体制擅长于“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我们取得了现在的成就?
房宁:集中体制资源、集中民智、集中民力是中国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不应该忘记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国家,中国不仅要改变自己的面貌,而且还要追赶世界,这是中国作为一个曾经落伍大国的历史命运。
作为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追赶世界,自然是不能够按步就班地发展的,因为那样只能永远落在世界的后头。因此,中国这样的国家,必然要实行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战略性的发展,也就是说通过战略的规划,集中资源,强化发展,并且一以贯之地加以长期坚持与执行,这些就是我所说的“战略性发展”。
其实许多取得成功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也都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比如说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也包括我国的台湾。只不过在中国这样一个辽阔的、巨大的国家,它的表现和给人的印象更加地深刻和突出而已。
《瞭望》:中国的“集中”来自于什么样的制度安排?
房宁: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了中国统一而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使中国具备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政权和大政方针具有了稳定性和连贯性。
从政治制度的功能方面来看,中国模式具有一个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代表中国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政治核心,由这个核心进行关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她的正当性、合法性、权威性来自人民的“一次性授权”,这在中国被称之为“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因为这样一个政治核心的存在,决策过程中,就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交换成本降到最低。这也是中国的民主和西方的民主不同的一个重要区别所在。
西方的民主体制下,有数不清的授权过程,而且可以说是多中心的,所以在重大决策问题上,都有大量的博弈,使交易成本增高。由于西方是发达国家,因发展的压力减小,所以社会效率的降低,政府效率的降低不会造成很大的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要实行赶超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房宁:人们曾把因推行民主政治而导致政治混乱的现象称之为“民主失败”。
民主的本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大多数人的统治,是人民的主权。那么为什么实现人民主权,扩大推行社会民主会导致社会的混乱?观察一些国家的“民主失败”,我们认为这当中主要有两个表面上的原因。
一是竞争性的选举带来了加大社会分歧的效应。
二是人民权利的扩大,导致了政治参与超过了政治制度本身的承载能力。
我们可以称第二种情况为“权利超速”。人们权利意识的迅速增长和政治参与的迅速增加,一旦超越了社会条件和体制承载能力,就会导致混乱,甚至是制度的瓦解和民主的失败。
《瞭望》:为什么到目前为止,从总体上看中国没有出现“权利超速”和“民主失败”?
房宁: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中国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人权,对于人民权利等问题有着正确、切合实际的认识。同时,对待人民的权利,采取了循序渐进的发展策略。中国渐进的改革最重要的含义之一是从实际出发,逐步地发展和扩大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将权利神圣化、绝对化,中国没有以先验的、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权利问题。
《瞭望》:“天赋人权”是西方人价值体系中的基础概念,这是否适用于中国人?
房宁: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不认同“天赋人权”的理念。在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人们认为,权利在本质上是历史的,是相对的。人们只有在具备了条件的情况下,才可能享有相应的权利,即人民权利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相协调。
在中国,我们十分重视民主概念、权利概念中的实际内容,而不仅仅是形式。这样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代中国所处的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整个民族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在处于工业化关键时期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中国人民更加重视因经济发展、综合国力增强和生活水平提高而表达出来的权利发展。换言之,就是中国人民更在乎国家的权利、集体的权利和个人的经济社会权利。
《瞭望》:党的十七大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的国家,如何进行保证政治参与的有序性?
房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十分强调在法制的前提下和基础上实行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是直接吸收了“文革”破坏法制的惨痛教训而得出的经验。所谓有序的政治参与,核心问题就是政治参与要分层次地进行,即保证政治参与应当具有这样三个相关性:
第一,利益的直接相关性。
第二,信息的相对充分。
第三,责任的相关性。
由于社会政府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以及利益的局限性,政治参与必须分层次进行。也就是说要区分不同的事物,根据利益是否直接相关、信息掌握是否相对充分、结果影响是否明显为原则来引导相关性强的群体以及代表,分层次地进行政治参与,这就是所谓的有序的政治参与。那么,掌握直接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相关性的原则,就可以既保证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的权利,又可以防止参与的无效与混乱。房宁:政治协商在当代中国已经成为一种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完备的民主政治形态。中国的政治协商范围十分广泛,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
但在当代中国,政治协商远不止于全国政协,而是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重要的层次和不同领域广泛存在。在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也存在就重要公共利益、公共事务进行的协商,并且已经逐步地制度化。如浙江省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等。
在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内部,民主协商也是一种基本的实现党内民主的机制和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
中国政治协商的内容不断地发展、扩展、丰富。在中国的政治协商实践中,协商被广泛运用于政治领导人的选拔和任用当中,成为政治录用和政治继承的一种重要机制。在现阶段,这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实践中的选举民主有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对于巩固和扩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加强其执政的正当性,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同时,中国政治协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范化、法律化的制度形式,其形态也在不断地完备当中。
《瞭望》:讲到协商民主,人们一般都会想到选举民主,是什么决定了一个国家对于民主形式的选择?
房宁: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形式,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面临的主要任务以及国际环境,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这个国家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这些都是一个国家的国情中的基本因素。
民主政治大致上可以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着眼于当前中国的形势和任务,中国实际上选择了以协商民主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
《瞭望》:选举民主不适合当代中国吗?
房宁:竞争性的选举,作为一种民主的形式,其一般的价值是不能够否认的。但结合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这并不是中国现阶段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
当代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二期”并行是中国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阶段性的特征。
历史经验表明,竞争性的制度安排实际上并不适合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以竞选为代表的竞争性的民主制度安排,其主要优点在于表达和选择的相对充分以及监督的有效性,但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就是有强化差别、扩大分歧的社会效能。
在竞争性的制度下,不同的政党和政治派别,必须明确和巩固自己的利益基础,突出本党派对某一个社会利益群体的代表性,同时相应地排斥竞争对手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其表现就是各个政党或政治派别以争夺权利为价值和目标,相互排斥,相互攻击,其社会效应就是在客观上强化本来就存在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扩大矛盾。
这在台湾叫做“切割选民”,其社会的结果就是“撕裂族群”。加之,作为竞选结果经常出现的“赢家通吃”现象,因而缩小与整合社会分歧,整合社会利益与促进社会和谐,实在不是选举民主的“长项”。
《瞭望》:西方发达国家选举民主的发展历程,有没有我们可资借鉴之处?
房宁: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其历史上工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其竞争性的制度安排也曾经带来过许多问题。
比如被誉为西方近现代自由民主发祥地之一的法国,1789年大革命以来,一共出现过五个共和国。第一共和国变成了第一帝国,第二共和国再次变成了第二帝国,第三共和国差点变成了第三帝国,而第四共和国是在历史上有名的不稳定和混乱的时期。只有到了上世纪50年代,建立了第五共和国,也就是现在的法国,法国的民主政治才最终稳定和巩固下来。法国五个共和国的流变,是值得深思的。
与法国历史上相似的现象,在德国的19世纪也出现过。战后,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这类现象就更是屡见不鲜,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进一步讲,在当代发达的、富裕的、相对稳定的和社会共识较多的西方社会当中,竞争性的制度安排的弊端还是能够被逐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的,但是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多发期的发展中国家,竞争性的制度安排的缺陷则表现得十分突出。
这正是造成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一选就乱,社会长期动荡不宁的重要原因之一。相比较而言,协商民主的长处和优点就十分明显了。协商的前提与基础是参与各方的平等地位,协商的内容就是寻求利益的交集,寻求最大的“公约数”,协商的作用就在于照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利益的形成。特别是在矛盾的多发期、易发期,协商民主有利于协调社会矛盾,有利于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因此在我看来,协商民主是最适合中国现阶段的民主形式,应当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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