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法理学是学习法律学科的基础,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并且又贯穿于整个法学。因此可能会有些条条框框需要我们记住,但是如果学习中只是一味地背书是没有用的。刘老师在每节课前都会带我们讨论一些时事政事在一定程度上讲书本上的法理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更能引发学生们学习的兴趣,调动整个课堂。 3 z- q. N. J6 i. ?$ G 其次将近两个月的学习生活,古语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我感受到在学习法理学应当培养、建立批判性思维,一味地接受并不是学习的真正目的。我们应该辩证、批判的学习,能从中发现些问题,这样才能使学习法理学的过程有所改变,而不是沉默式的接受学习。最后,争取在学习法理学能有更多的自己的感悟和收获,逐步的到建立良好的学习思维,独立自主的学习。' `/ d6 @& u4 M;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