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978|回复: 0

名师解析未能通过2008司法考试的三原因

[复制链接]
efLLLiXa 发表于 2009-2-13 23: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持人:现在分数线已经出来了,对于今年没能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您有什么要讲的吗?  

  王旭:第一首先是心态上的,失败是任何人都不愿意去品尝的苦果,但是很多时候正因为成功者的少数和稀缺,他才凸显出成功者的价值。对于很多没有通过考试的同学来说,这只是一个阶段,并不是终点,只是一个逗号,并不是句号。  

  第二,策略上的。那就是说对于失败来说,如果要转换为将来的成功,实现梦想,很重要的要求就是及时总结原因和教训。因为司法考试的难度决定大家失败的原因是很多的,有的基础比较弱,有的投入不够,有的临场发挥欠佳等等,我想及时对自己进行一个定位,找准自己失败的关键所在,然后将它努力地转化为来年奋斗克服的对象,我想这是策略上很重要的安排。  

  最后一个对于失败的,而来年不想放弃自己的理想,还想继续考试,从事这样一个职业的考生来讲,还要制定一个更加科学和详细的复习计划。这样的话,才能比较理性地指引自己在将来的复习之中能够更好的完成目标。  

  主持人:我经常听到客观题的难度基本上是按4:4:2的比例划分,这样的划分是否有依据,今年的试题是否再次印证了这个说法?  

  王旭:其实任何一门考试如果要追求一定的选拔率必然在试题难度上划分出合理的标准。所以4:4:2这样的说法有它的合理性,当然具体的精确度可以再商量。但是这样一个基本标准,层次的划分是客观存在的。应该说在题目的整体设计里面,大部分的题目,也就是将近40%分值的题目是比较简单的,或者通过基础性的复习能够获得的。还有40%的题目需要大家通过法条能够去运用和理解,这一部分也是能够让中等以上的考生解决的问题。剩下的将近20%的题目,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是用于选拔更加优秀的考生,适当的拉开距离,体现出司法考试专业性、精英化的特点而存在的,这一小部分的考题的确是存在的。  

  从2008年的考试情况来看,4:4:2这样一个客观的现象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也就是说我们会发现,大部分的题目还是在中等以上考生的能力范围以内,当然也有少部分的题目需要大家有比较扎实的基本功,有比较快速的临场反映,甚至有比较深入的对法条的理解才能做出来。   [1]
[2]

[3]

下一页
                     主持人:对于即将备考2009年的考生,王老师又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王旭:我想这样的建议,对每一个人量体裁衣,因为每个人的个性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还可以从考试本身的规律出发,这样概要式的提出几个尽量供大家可以参考的思路。  

  第一,从2008年的考试来看,基础性依然是最重要的,对于我们的考试大纲要求大家掌握的最基本的概念、最基本的原理和最基本的制度是一定要能够熟悉,并且很好掌握的。这也就意味着教材的阅读是每一个考生都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第二,从今年以及去年的考试特点来看,恐怕不仅仅是基础性,还有一个就是现实性,也是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这个行当,总是面对世俗变化的现实生活。所以我们的考题也从现实的土壤中汲取了很多养分和智慧,更重要的是从我们现在司法考试的特点来看,不仅仅考查大家对于具体制度的理解,而且更考查大家对于当前一些重要的法律观点,我们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与法律有关的,以及非常重要的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和考查。所以我觉得明年的考生除了对于基础性的把握,第二就是对于现实性也要保持一份敏感和敏锐,这样才能应付今天这样一种考试的特点。  

  第三,对于习题或者真题的演练,我想的确也是不可避免的环节。因为考试和学习还不一样,学习仅仅是把知识弄懂了,考试要求你要突破一定的命题陷井,找到一个正确的答案。所以,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题目演练,这是很难形成一种考试技巧与考试心理的。所以我想大量的练习,恐怕也是必不可少。在这个练习过程中,真题恐怕就是供大家参考、反复磨砺和使用的最好的试金石,对于近三年的真题,我想大家需要对它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且能够熟练的运用,以掌握到命题的基本重点和方向所在。   

   

  主持人:王老师刚刚也提到了一定要演习历年的真题,演习真题真的那么重要吗?   

  王旭:从应试角度来看,真题属于命题人过去的思维,虽然已经过去了,但是一定程度上预示着将来,预示着未来命题方向。因为司法考试是常规性的考试,一年一度,所以在题型、题量、难度风格上起伏不会很大,从策略上来讲真题是帮助我们接近考试命题者思路一个最好的途径。  

  第二,真题的质量决定了经过了一个非常漫长的、科学的、严格的命制过程,它的质量我想不是一般题目能够简单比拟,甚至超过的。所以,作为一份练习的内容,它是一个首选。当然对于真题,我想可能很多考生也有一定的误解,觉得做完对对答案,成功了就很高兴,做错了就很沮丧,我觉得仅仅将真题停留在一种情绪化的层面上是不够的。对于真题,我个人觉得有三个层次可能可以供大家借鉴。第一个层次,你知道它是什么,A就是A,B就是B,这是比较简单的,情绪化的。第二个层次,应该揣摩命题人具体命题角度,包括他依据的法条究竟有哪些。一份真题看下来,他所考查的法条也是我们历年最重要的法条,这应该是透过答案看到依据。第三个层次,就是透过依据看到陷井。因为考试毕竟是讲技巧的,所以真题一个最大的帮助不仅仅是帮助大家了解知识的重点,还有一个让大家熟悉命题人的陷井究竟在哪,常见的命题技巧究竟在哪。只有经过这样一种反反复复的、多个层次的了解,才能对这个真题用活、用透。这样的话在短短几个小时内,面对高强度的考题,你才能够游刃有余。所以我觉得真题是可以多层次开发和利用的。   
前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主持人:是不是这就意味着只要把这几年的真题都做了就可以了呢?   

   

  王旭:事物也不是只有一个层次,可能做真题是帮助大家进入到复习状态的一个环节,也是帮助我们很好的理解、把握复习重点的一个环节。但是它显然要通过考试是一个系统工程,也就是真题的演练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和环节,除此之外,像我们刚才提到的对教材进行通读,抓住重点法条背后的理论进行理解,甚至以现实性的关照为切入点,多关心、搜集我们生活中典型的案例、国家重要的法制建设的大政方针。这些完全都综合起来、聚集起来,可能最后才能为考试的顺利通过提供一个有效的帮助。   
前一页

[1]

[2]
[3]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1 20:19 , Processed in 0.08142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