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阅读郑永疏关于法律方法和法学方法并结合老师课堂上的讲说,我总结了一下几点:
, o; W0 B: X( Z第一:法学方法是研究和预设法律的方法,主要着眼于什么是法律的本体性理论,形成一定的法律观;法律方法是应用法律的方法,致力于实现既有的法律又生成新的法律。
, D% M5 G1 a! S2 {: m第二:法律方法既强调了对法律规则与程序权威性的尊重,又必须是对规则的灵活与智慧地运用。各种法律方法,我们在对其研究的时候是举独的方法。但法律人运用的时候却是综合性的,从这个角度看,法律方法的实质是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方法论是指呵以用以发现特定的法律制度或法的体系内,与具体问题或争议问题的解决有关的原则和规则的方法知识的总和。法律方法论的使用首先取决引起问题的事实的确定和真正待决问题的发现。事实可以商定或接受,假如果不予接受。则必须通过听取、解释和评价有关事实的证据予以解决。法学方法是研究法律和法律运用的方法,表现为分析、批判、综合、诠释、建构等。在此等层面上。法律方法重知识和理性的运用:而法学方法则重价值与意志的实现。 第三:通过老师最后的总结,我发现了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有很多的不同之处,法学方法注重对法学各个部门法学的研究而法律方法注重对规则和制度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