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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十里青山

[作业] 法2013级《法理学》作业之二:复原军人进法院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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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3徐蔚琳 发表于 2015-10-16 10: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完贺卫方和龙宗智关于复原军人是否可以进法院的文章,我个人比较赞同贺卫方的观点,不同意复原军人直接进法院。
% [" V( \: L! V6 v   军人转业是中国一直面临的问题,但是转到什么职业上去也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长时间以来,有大部分的复原军人都被安排到了法院来当法官,但是我认为对于法院这个关乎人命,专业性又是非常强的地方不应该是军人转业后应该来的地方。首先,复原军人们的学历方面参差不齐,有大学毕业的,也有中小学水平的,对于审案,判案等专业性强的事情并不适合他们。军人虽有着颗热忱的心,但是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从法律法规中延伸出来的,并不是单纯的用人情世故来最终确定的;其次,未经过专业培训的复原军人同专门的学习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相比,大学专业毕业的学生会对案件有着更加准确,更严谨的判断结果。这样不但会领结果更加的公平,同时也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且进入法院当法官的大学毕业生都是经过严格的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才进入到其中的,就算是对国家有着重大贡献的军人也不应该直接进到法院中去。6 s. Q( X, Z3 J3 |5 [. Y0 _
   综上所述,我认为复原军人不应该进法院,就算被安排去了法院当起了法官到也应该先进行法律方面专业的培训,等合格后方可进入到法院中去。: l2 O( M8 g$ |: o0 a
法13夏雨婷 发表于 2015-10-16 10: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员军人应该由国家安排进入到更适合他们的岗位上。 而法院作为一个执掌人们生死的重要场所,理所应当的应该由更加专业的进行过专门教育的专业人员进入从而担当应有的职务。虽然复员军人在某些气质气场上与专业的法律人有相同相似的地方   但是并不代表他们有的气质气场可以取代专业知识的重要性。我认为主要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对公检法系统的不重视才导致没有专业知识也可以胜任的局面。只要作风好有热情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一名法官仅仅是具有热情,只是听话 ,而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背景,那么难保不会重复发生冤假错案。其实只是反对退役军人只进公检法系统 ,如果退役军人经过一定程度司法教育,通过司法考试。那么优先录取的情况也不是不可以发生。但是,公检法系统不应该成为退役军人唯一的敞开的大门。其他系统也应当适度的收录退役军人,为他们敞开大门。与此同时容易因退役军人占据了有限的编制而导致法院无法招收可以培养成法官的法学院的科班学生。造成法院工作人员多可用的法官人数却不多的现象。所以退役军人不应该仅仅只送到公检法系统。
法13刘畅 发表于 2015-10-16 11: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贺卫方的观点,《法官法》关于法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出复转军人不应直接转任法官的问题的。《法官法》以“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担任法官的基本条件,但复转军人直接转任法官者大多不具这些条件。其次复转军人不符合法官任职资格者不当法官,绝不意味着他们不能从事其他职业,不意味着别的行业应对他们关门。我觉得贺卫方之所以主张不合法官资格者不当法官,是因为法官职业责任重于其他职业,其知识和技术要求也远重于其他职业。法官须就其涉及的种种复杂事务作出细密的法理推理。一旦有误,严重的会威胁到法治管理。但我觉得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一个具有良好素质的法律本科生进法院是有多艰难是可以想象的,复原军人毕竟有较硬的政治背景,还是法律本科生较容易上任。* I7 K6 i! u$ H9 n  v& F& p
法13丁雪 发表于 2015-10-16 11: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复原军人能否进法院的问题,我认为可以进法院,但是不能从事例如法官这种职务,可以做法警,司机等职务。
+ f: v. J0 T+ w  r) s9 ]# @  法官这个职务的重要性就要求其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和法律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学历要求,通过司法考试还有公务员考试,还应具有职业道德素养。就像贺卫方说的法院和医院一样都是充满技术性的地方。复原军人的确为人民服务听从党的领导,他们的贡献和牺牲都是令人敬佩的,但是我们要考虑到如果把法官判决权和自由裁量权交给没有深厚法律知识的人,在刑事案件中就可能对被告人做出不公平的判决,在民事案件中也可能理不清原委做出错误判决。* U0 Y* e0 \3 D( M0 N
  而法警,司机这种职务复原军人就一定会胜任的,这样的职务我觉得对复原军人或者来打官司的人都有好处,既不会有不公平的判决出现,复原军人也不用害怕错判而有太大的心理压力。而且法警和司机也不要求具备多少法律知识和素养。
' H3 c; X0 a" x  那么多复原军人也不可能都进法院或者医院,要真的去解决复原军人以后得生活和收入的问题还是要国家出手,合理去分配,就会少出现这种“该不该进”的问题。
7 e$ ^! k# r1 @" M1 H+ j; ^3 S  总的来说,复原军人如果进法院也只能做他能胜任的工作。
法13朴香花 发表于 2015-10-16 12: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复转军人进法院,我读了贺卫方的,<<复转军人进法院>>论文.我赞同贺卫方的观点,复转军人不能进法院.
5 o: ^) C" w" c/ J  在论文中贺卫方以医生与法官这两个职位进行比较,证明了各个职位有自己的专业性.医生的身上有人命关天的重任,难道法官身上没有吗?当然有!那再问让法官转进医院看病能就认命吗?换个角度让医生转进法院审判,能给人民给的好的公道吗? 不会的.因为个个职位都有自己的专有职责,即专业性.我国司法也有专业性.法律是一种艺术,它需要经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里也包括法学专业的人.司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为什么法学专业的人拿到司法资格证后不能直接去接案件去办案,就是这原因.没有一定水平不能去担任法律职位.都得经过一定期间的培训和学习才能去担任法律职位.医生职位也是一样有专业性.并且法律人得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法官要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相当的社会经验以及各方面的知识.如果复转军人进法院没有相应素质,在审判中需要听取陪审人员的意见时会失去判断能力,会导致审判错误,失去公平.
7 L$ n* V$ t3 V2 ~+ N6 n* a   所以我认为复转军人进法院是不该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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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3李怡欧 发表于 2015-10-16 12: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阅读完上世纪我国最为轰动的《复原军人进法院》的法学随笔与龙宗智的论文后,我个人支持复原军人到法院工作。
" h" u3 u8 z8 x( r/ U; Q9 E  军人在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经历过特定的军营生活后,往往具有我们普通人达不到的珍贵品质与公正作风,这是作为法官最为重要的个人品质。2015年9月3日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国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我们举国欢庆。与此同时,一些大型的抗战、军旅题材影视节目纷纷进入荧幕,如最近热播的军旅节目《真正男子汉》等。在这些军旅节目中,我们看到军人每天都需要经历大量的军事训练,在训练时,除体能加强外,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个人思想道德品质有着很大的提升。军队的生活可以培养军人独有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以及正义感与责任感等品质。然而法官除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外,更为需要具备的就是公正断案的作风。" U, \( y+ U8 s
  贺文方的文论中强调了随着现代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官应该愈加专业化,法律素质是法官必要的业务素质,这种看法也有着法官法为依据。法律素质是每一位法官所必备的业务素质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法官,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也同样重要。就如龙宗智所讲,法律属于社会科学,法官是社会科学工作者,所以在工作时需要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社会经验相结合。军人在经历过军队艰苦环境锤炼后,通常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公正的判断力和丰富的社会经验等素质,此时所欠缺的是专业的法律知识。所以复原军人进入法院后,学习法律知识,受过相应的法律资格检验后,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几率大于普通人。
0 S% a2 U+ R5 g+ V- t5 @  并且在法院中,有多种工作。在职务的安排上,也可以根据复原军人的个人素质进行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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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3朱玲玉 发表于 2015-10-16 15: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两篇论文,两位教授各有各得观点,但我个人比较倾向贺教授的观点,因为我认为衡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标准首先要具备法律素养,品行和经验,法律工作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它需要具备更高的素养,法官的手中掌握着他人生命,钱财,等大权,不仅要具备素养还应有良好的品德,现在的军人所受到的教育程度是不同的,有的是考入的军校,有的则是没有考上大学便去当兵了,教育程度参差不齐。一个人即使受过良好的教育,品行端正,可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司法经验,也很难胜任法律岗位的重任。因为每个案件都没有精确审判标准,只是有一个大概的标准,这就给予了自由裁量的权利,如果滥用或错用了权利,那么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多的伤害。当今社会已经出现了许多的冤案,错案,即使后来翻案,但是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是不能抹去的。这更警示着法律从业者,要时刻注意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利。现在案子的影响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当事人及其家属,同样也影响着社会。现在判案子不仅仅要考虑法律上的问题,还要衡量社会的影响问题。这就使法律从业者要具备更多的因素。
( w& [3 o% t# c% [5 m4 q: K5 e! u      综上所述法律从业者要具备严谨的法律思想,职业素养等重要因素。由于复原的军人受到的教育水平不同,如果入职后对其进行教育学习,何不直接选拔一些优秀的人才,把复原的军人安排到更适合他们的岗位。! t6 M- ^. D+ K! |
法13寇迪 发表于 2015-10-16 15: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复转军人进法院。理由有三:
2 i% |* q* C! w3 I7 s* P0 |      第一,律法作为人类社会不断进化总结出来的、具有前瞻性的一种社会规则,当有其威严性。因此,法律的实施与适用必然要求具有专业知识与素养的人来理解与把握。正如贺所言,法院处于一个能够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地位,更应该谨慎行事。6 f0 D6 Y* w% v8 K) e7 P2 r- f  i
      第二,龙宗智在《评贺卫方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中说,复转军人具有司法活动所需要的社会经验,可以像美国的陪审团一样以普通人的 判断力协助专家,有助于法律的完满实施,这当中法官和陪审团的相互影响作用和交流,很可能比法官单独工作更能取得健全的结果。这种说法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应当明确的是,我们具有专业素质的法官同样有社会经验,每个人均生活在社会中,社会经验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相反,军人长期生活在军营之中,他们的社会经验是否同样适用于普通人的生活还有待商榷。我们具有专业知识与素质的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并不是想象中那样高高在上的。法律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弥补了法律过于刚性的缺点,这也恰恰说明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则从来没有脱离社会而存在。即便是让龙所说的“更具有社会经验的人”参与审判,同样不能超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复转军人更具有社会经验便支持其在没有专业培训的情况下进入法院参与审判工作。
7 w' F$ f3 t' L! _3 [      第三,复转军人因其奉献与牺牲应当得到优待我不反对,但是,我同样不赞成把复转军人安排在法院这样一个专业性要求极高的地方,不能说因为我们处在初级阶段所以要求可以放低,不管是前进或是倒退,要求始终是要求,他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去实现。当然,正如龙所言,复转军人进入法院后,可以先参加实习,不参与审判,但这就与贺的观点无法比较,贺的担忧正是基于审判这一具体活动而言的。退一步讲,即便复转军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后水平有所提升,也不代表就能很好的胜任审判工作,受过专业教育的人都不见得就是一个好法官,龙所说的大概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罢了。/ b! e/ s" ^& J! b! T: |
      综上,我不支持复转军人进法院。
法13王宇珂 发表于 2015-10-16 16: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13王宇珂 于 2015-10-16 16:59 编辑 ; U9 O+ X& v7 O: a

1 t4 R" F1 y+ w: x/ E6 r      我认为复员军人,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应该进法院。. I. O! K) ~; C0 S3 v% n
      我承认军人在军队生活中的确可能培养了军人社会性事务的操作能力、组织能力、判断能力、获得政治生活知识有比较高的素养。但是我认为法官仅仅是具备这些是不够的。甚至我都认为没有经过法律本科四年教育的人都不应该进法院当法官。也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经历,我感觉好像所有别的专业的同学都感觉学法律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儿,什么要跨专业考法学的研究生,没有学过法律的专业课就要考司法考试,好像丝毫没有把司法考试是全国第一难考这一现状放在眼里。我倒不是在鼓吹司法考试有多难,法学有多高端,我只是想说,法律思维很重要。这种思维不是你看两眼法条就能具备的,也不是你经历多少的军队训练就能形成的,更不是你社会经验多你就知道的法律常识多。法律思维是在专业的法学教学中,由各个部门法的资深法律人才,不断授教,不断添加他们新的见解的过程慢慢培养的。2 [0 b0 e. i8 j) f1 v6 P* I- V
       其实有时候我是很不赞同一些人爱说“人家外国人就怎样怎样,我们就不怎样怎样”这种话的,国情不同,就不要硬搬别人的一套理论。是,外国有陪审团,陪审团成员也许并不懂法律,他们可能只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人。说实话,我不认为他们在法庭上最后的判断能让普通法人更容易接受,我甚至认为他们会整体判断错误。从一开始学习法律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知道,有些事情它合理但不一定合法,有些东西合法但不一定合理。而,普通人,总是喜欢站在他们认为合理的那一面,而许多的他们所谓的合理又都是跟风的。特别是我们中国的民众又尤其的喜欢从众。同时,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我们国家现在大部分法院都实行了庭审直播,会同时上传到网上,还是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也会对别的法官审理案子有指导作用。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法官就应该让经历过专业法学教育的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当,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复原军人都不应该当法官。9 Z6 x: P0 z1 x1 ?
       根据社会上的某些现象,如转业军人当法官但并不用深太复杂的案件,只是完成任务式的一年审一两个案子以达标,而他的本职工作却是司机。对于这种现象,我只想说,何必呢?既然没有审理案子的能力,完全可以让他去别的单位,为什么一定要去法院呢?至于司机,随便一个考取驾驶证的人不就可以担任吗?为什么要浪费资源去评定一个没有审案能力的法官,又要用一个法官的工资去养一个司机呢?我没有职业歧视的意思,只是我认为应该物尽所用,人尽其力。不管,你有过怎样的经历,复原军人也不例外,现在我们不去苛求你们非要经历专门的法学教育,掌握法理精神,拥有法律思维,但是,至少得通过司法考试吧!我认为,这才是公平。所以,我坚持认为,复员军人不应该进法院!
法13霍德 发表于 2015-10-16 18: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复转军人是否应该进法院的问题,我认为复员军人可以进入法院5 [/ S! W6 ~) k5 O, y& S
      虽然贺卫方教授对于复员军人进法院的顾虑不无道理,但不能直接就否决复员军人进入法院,读了这两篇的文章之后,我也浏览了朱苏力教授关于复员军人进法院的观点,他从基层法院法官的现状、成因与出路来讨论复员军人的问题。我认为复员军人虽然没有高校出身的法学学子那么专业,但他们也有一定的优点,首先不被人情所累,在贺卫方教授的文章里,法院与医院本质是不一样,但也都是正常社会中的机构,以现在的社会形势来看,贪污腐败都是有发生的,当复员军人是否进法院的问题放在现在考虑时,他们就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在军队中的思想教育也更加深刻,忠诚,坚持,对职业的热爱,也是他们的优势。
; G6 h! j) U! N( p& c% q      其次在贺卫方教授的文中指出的职业素养,我认为进入法院不代表成为法官,复员军人完全可以进行再培训,而在一个新的环境下,复员军人不会带有政治色彩,他们会更加愿意去认真学习法律。同时部队出身的军人或许可能对医学一窍不懂,但不可能不了解法律。我本身就是一名退伍军人的孩子,我深知他们的法律素养并不低。所以在综合这么多的观点之后,我认为不能否决复员军人进入法院,但可以提高要求,将复员军人进入法院的“门槛”提高1 x% e( ?6 z: h( X7 h* @2 |
法13张翔 发表于 2015-10-16 18: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军人们为了祖国的安全、社会的进步付出了很多很多,很多军人年纪青青放弃了许多东西进入部队大院。在他们复员之后必须要妥善的安置工作,这点毋容置疑。但是,我不赞成将复员的军人安置在法院进行法律工作。$ r1 F' R# V) f, x1 u
广大复员干部是国家、社会的财富,是地方干部的重要人才资源,他们具有良好的政治优势和综合素质。但是法院是非常需要专业素养人员的地方,一个人即便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品行端正,如果没有接受过任何司法的学习、培训是很难胜任法律工作人员的重任。法院每天的工作是严谨的,是影响着太多太多的东西的。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任何一个失误造成案件的错误会使坏人逍遥法外、使好人沉冤入狱、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性工作单位,代表着正义的风纪。在这种环境下,安排没有司法经验人员,会出现太多的工作上不确定因素,而法院本身就不能存在这些因素,这样只会给人们带来不该有的伤害。有些失误是永远会存在的,造成的影响也是不能抹去的,这些事情怎么可以发生。
7 Q$ s& v/ T# n+ Z0 g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法律单位需要解决更多的各个方面的事件、纠纷,专业素质要求的应该更加严格,而不是一味的为了安置复员人员。为什么不能按照他他们所擅长的技能来分配呢,这样不比安置进法院更加合适?$ D7 P- T+ C5 x. r, }
法13徐春朗 发表于 2015-10-16 18: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两篇文章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我家祖上都是贫农,父亲和爷爷都是党员。”
# L3 K2 w! O4 g/ W- N& {! @      关于复员军人能不能进法院竟引起如此大的争论,这不得不让我想起那个讲“成分”的年代。中国人口众多,良莠不齐,“一刀切”的年代早该过去了。
8 W3 W! z% f8 ^4 ]% s至于说复员军人进法院,军人毕竟为了国家付出了青春和热血,国家应当妥善的安排他们,如果一名军人,他忠诚正直,明辨是非,有一定的知识和素质,进法院工作又有什么不可以?而如果他冥顽迂腐,不明事理,又无学识,凭什么让他进法院吗?做工作的始终是人,只要合适这份工作,出身重要吗?是不是军人重要吗?
; v2 L! g$ [3 f: b+ E3 |9 c1 e) `      反对复转军人进法院的,他们大多的想法是认为复转军人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素养,但是高学历的就一定会适合法官的工作吗?他可能学识渊博,但是,面对金钱的诱惑,面对权贵的威压,面对方方面面的阻碍,都可能使他做出对不起他职责的事。相比较而言,大部分的军人却都具备忠诚正直不屈不挠的品质,从这来看,军人甚至比寻常人更适合法律的工作,当然也有例外。韩愈说“术业有专攻。”法官说白了也不过只是份工作,不管多么重要也只是份工作,只要有适合这份工作的人,何必管他的出身;复员军人也是人,人总会有适合他的工作,如果适合,进法院也未尝不可。“如是而已。”7 s# d, X9 f% `- Z
法13袁帅 发表于 2015-10-16 19: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原军人进法院之我见. ^  o( _0 l" N! \# A4 u9 T( c5 ?
      看了贺卫方的《复转军人进法院》的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我的想法跟他是一致的,我认为,从事法律的工作者应该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法官掌握着一个人的自由、财产、命运甚至一个人的生命,怎能用一个不懂法律的人就随便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呢。法律是由国家定制的,不是因为你的品行或者个人想法也随意裁决的,当然我所指的并不是说军人武断。司法机关的行为是否正当,直接关系到人们对他们所在国家的政治制度的评价,影响到一国社会风尚的趋向。所以,法官具备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当然,为退伍军人转业,我个人也是很支持的。他们毕竟为国家和人民群众做过贡献的,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保卫国家,都少不了他们。但是,政府应该在退伍军人转业的时候,为他们选择其他的职业。对于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岗位,还是应该留给那些专业人士方为妥当。而龙宗智的论文则对贺卫方的看法不尽相同,他认为:在不同的阶级,对法官的知法程度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似乎是在否认贺卫方的观点。我不太赞同他的说法,基层法院就相当于一座楼的地基,如果地基都没有打好,那么这栋楼也不会牢固的。所以我还是支持贺卫方的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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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3贾亚军 发表于 2015-10-16 19: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两位学者的文章,我并不想对他们谁对谁错作一定论,也不想对谁说的更有理而作一评论。在此,本人只说自己的观点。我认为,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有以下品质:
6 o& Z1 y8 ^0 Z     第一,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一个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高尚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公平正义,公正的对待每一方当事人。! W7 {8 c+ o1 l" U, K8 v2 ^8 L$ z2 Y' g
     第二,必须具有良好的思维判断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判断能力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必备的素质。7 Y: Y* f& D6 ]3 A/ l( z5 [
     第三,必须要有良好的法律知识。法律工作,是一门专业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必须进行系统专业的学习,达到一定的专业程度。
' E9 [/ a' P9 V' q; r) M! M7 f     第四, 必须具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实践经验,是很多法律人所欠缺的,其需要长时间的历练总结过程,把所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每一个具体案例相结合。除专业法律知识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生活经验亦是非常重要的。* f, w6 r! N2 l4 z$ H7 I
      第五, 必须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清晰明白,逻辑严密,严谨的表达是作为法官必须做到的。
, {" s9 o+ e- ]" [( b1 g7 M& [      对于一个法官的评价,应给综合以上五方面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不能片面的从某一个角度去看待,去分析。我认为一个人只要其具备以上五方面的品质,经综合评定能够胜任法官工作,不管其出自何种行业都可以做法官。法律工作的专业性是不言而喻的,其重要性更是举足轻重的,之所以出现有其他行业的人担任法官,正说明着我国法治的不健全,司法改革的势在必行,同时其改革面临太多的窘态。( U& L4 i4 O2 x
法13-要闯 发表于 2015-10-16 20: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贺卫方教授的论文,我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复员军人进法院也许短时间有利于解决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同时短时间内弥补了法律相关工作人员的短缺这一中国现状。但是,从长远考虑,复员军人进法院大大的不利于中国法制化的发展。首先,法律职业具有专门性或专业性的特点。随着社会分工的增加、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度社会分工的发展,它不仅仅是单单需要深厚的生活经验和阅历就可以就任,他越来越需要高度的法律专业技能与相关的伦理素质。法律职业的技术不同于大众技术和其他职业技术,这种技术非经法律教育和实践经验的长期训练,是无法被掌握的。其次,从复原军人的个性考虑,合格的军人的骨子里就有一股铁血和正气,这固然是好的,但同样容易激进,不能审慎处理感,损害法治。毕竟法官是在法庭上听取双方的言辞参考双方出示的证据还原事情真相从而做出相对公平的裁判。一个专业的理性的法官尚在这一环节犯错,更何况嫉恶如仇满腔热血的复员军人呢。最后,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广大的法官都是通过四年大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考取司法资格证,从而走上岗位;在现阶段,中国法制进程步伐加快,法律更新快,这是对法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终身学习”。如果复员军人仅仅依靠过去的“军人光环”就能直接转业法官,你让那些终身学习通过司考走上法官岗位的怎么想,学了N年还不如高一去当俩年兵呢。这显然是违背社会公平的。当然,我不是歧视复原军人,术业有专攻而已。我相信国家政府有能力解决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也能更好地发挥复员军人的价值。综上所述,我反对复员军人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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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3许洁 发表于 2015-10-16 20: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赞同退伍军人进法院。我认为法官同医生一样是需要专业知识的,医生没有专业知识就去给病人开刀治病且不论其他人怎么看,病人本人是不是也是不放心的?法官也是同样,一个并不懂得法律专业知识的人草率的去判案子,他又能否做到合法合理,做到公平公正呢?可能有人会说,退伍军人到法院也不是刚到就直接做审判工作啊,而且他不懂可以问啊?就像老师上课举得例子一样,可能退伍军人到了法院依然基本不负责审判,甚至大部分时间是作为司机作为与法律并不是很相关的工作人员。但是这样我们就真的放心了吗?中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非常大,基层法院十分忙碌,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退伍军人会不会去帮助审判了呢?我认为我的担心不无道理。同时,即使他们并没有去审判而是真的作为闲职人员了,这是不是又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呢?我们每年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不少,每年报考司法考试的人也不在少数,对于我们这些相对退伍军人掌握了相关知识的人,我们到法院就业尚且困难,退伍军人并不具备这些知识就可以进法院的话是不是显得不太公平呢?当然我们并没有恶意,退伍军人在为国家奉献了青春,奉献了力量之后应得到相应的待遇,我本身也是十分尊敬军人的,如果可能我也希望能参军到军队的大熔炉中锻炼自己,奉献青春。但是我认为,法院是严肃认真的地方,也是掌握着人的生死,掌握着一定社会风气的地方,法院选拔人才就更应严谨认真,退伍军人进法院还需要斟酌。
法13李梦瑶 发表于 2015-10-16 2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6:}{:soso_e163:}{:soso_e176:}  通过拜读俩篇文章,各人浅见认为复原军人不应当进法院成为法官。除非他们从前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并且符合法官任职的其他要求。
$ Z# D' u2 I3 W  W% S      首先,之所以主张不合法官资格者不当法官,是因为正如文章所提法院跟医院同等重要甚至更有过之。医生的行为通常只涉及个别病人,他的失误只会给特定病人及其家庭带来损害,然而,一个不公正不妥帖的判决不但会影响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一生, 而且它会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承担着更重要的社会责任。从而可见法官职业责任重于其他职业,必定其知识和技术要求也将远重于其他职业。% B" P' W, `, Y4 L2 b7 G
       其次,一个人即使受过良好的教育,品行端正,如果没有相当的司法经验,也难以胜任法官的重任。更何况多数复原军人未从“政法院校”毕业,缺乏“法律素养”,又无“司法经验”了。 事实求是地说,复原军人在部队呆久了,免不了思想僵化,教条化,没有充分的社会生活经验,不能灵活的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如果一味的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将复原军人送至法院,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3 N8 ?4 b) \7 e
      最后最重要的是法院不只是纠纷的处理处,也是展示着一个国家的法律究竟是由怎样的规则构成的机关,司法官员行为素质本身便是在表达着正义的风纪。司法机关的行为是否正当,直接关系到对他们所在国家的政治制度的评价,影响到一国社会风尚的趋向。  / s/ P) H0 B" F
从客观事实上分析,复原军人必须具备极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知识储备,积累一定的司法经验才有可能胜任。, W/ ?% _' X' u2 P  K
法13张芳芳 发表于 2015-10-16 20: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赞同复转军人进法院。现在越来越多的复转军人没有专业的法律资格证就转到法院工作,这是特殊待遇还是国家硬性规定。如果法院是随便没有专业知识只剩一堆经验的人能进的地方,那还要我们学法律的同学干嘛。龙宗智说医生不同于法官,医生的技术性极高,属于救死扶伤,我想说法官也一样,一个人一旦犯了罪,那他的后半生的活头全在于一个公正廉洁专业的法官手里,如果这个法官一点儿专业性的学术不具备,就会产生错判,冤判,也就是冤假错案。这跟医生有什么区别,医生和法官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应该具备专业知识才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医生是诊治患者的生理和心理疾病,而法官则是用法律的天平来调解社会的不公和秩序失衡。对于医生而言,不仅要掌握高深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多年磨练的临床经验,一个手术就关乎了人的性命,虽然有些知识涉及面广的患者会了解一些知识但也不能自己治愈自己的病情。这跟法官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如果法官都不具备专业的审判知识,律师不具备专业的法律意识,那某个案件还不如让犯罪嫌疑人自己断定。这个法官专业性是有考究的,前两天老师让讨论的秋菊打官司影片,里面法律意识薄弱,没有专业的民事案件调理员造成了要走司法程序的地步,结果理想的结果和现实也是相反的,村长被抓,没随人愿。如果像龙宗智先生所说,复原军人都可以进法院而不是进医院那这社会秩序是不是就有点乱了呢。一个国家的法律是严肃公正的,法律人士从业是需要经验的取得,但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知识是不是应该具备呢,军人是有多年的经验,但那也只是生存的经验,而并不一定是专业的法律经验,如果法律都可以疏忽,都可以随意,都可以买来,那一个国家还要法律来调解干什么呢,所以说复原军人不适合进法院。
法13王勇 发表于 2015-10-16 20: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两位教授的论文,我的收获还是颇多的。6 s& T4 t7 _/ k$ `5 n8 n
首先贺教授用医生和法官进行比较,认为医生和法官都是人命关天的职业,都不能轻视。其次,认为把不合格的人员放进来之后再费尽气力进行学历教育方面的补课,还不如一开始就把门槛垫高,只接受那些受过大学法律教育的优秀毕业生做法官。而龙教授认为复转军人未经准们训练不具备医生的技能性条件,但未经专业训练仍可能具有任法官所需的某些重要的业务素质,他认为军队生活可能培养军人对社会性事务的法律教养。; N( w8 d# g% H
而我个人认为,比较赞同贺教授的观点,尽管两位教授的观点都有道理但是龙教授的观点还是有一定的缺陷的。首先复转军人明显缺乏法律知识,虽然能够学习发条来弥补法律知识的欠缺,但是法律研究方法,习惯却不是短时间学习来的,而需要长时间的培养来的。并且培养一个合格的法官需要的时间明显比直接招收优秀毕业生要多得多。虽然复转军人较常人来说有法律教养,但是军人较我们常人来说还是缺乏社会经验,毕竟他们训练的场所都是半封闭式的,应付社会复杂情形也未必比常人好。如果我们想培养法官类似军人的刚正,果断素质的话,我可以军训来锻炼岂不更快捷有效。并且这样复转军人直接进法院的话,会使得一大批人认为这也是进入法院的一个快捷方式,对于那些通过自己学习取得来和正在努力学习为通过司考进入法院的人公平吗?相信将来会有大批的人通过特殊的手段通过这种方式进入法院。对于低门槛的法院还会有人信服吗?还会有人认为他权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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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3肖宇 发表于 2015-10-16 2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贺卫方的文章和龙宗智的《评<贺卫方:复转军人进法院>》后,我心里也有了自己的看法。文中贺卫方提到‘总是把许多人员安置到法院中’。我觉得个别复转军人进法院是可以接受的事,主要看个人能力,然而把许多复转军人安置到法院,这可能就有些问题,也许会让人觉得复转军人会是一个比司法从业资格证更好使的头衔。一个法官,不仅需要深厚的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不能判定复转军人就只是从军旅中来,只懂得练兵,不懂如何根据法律明辨是非,相反可能有的复转军人本身对法律有独到的见解,在法院基层工作几年后,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后,具有了足以胜任法官的能力。但是现实的社会中这种人很少,将复转军人大多调到法院,不经考核选拔,我觉得是很不公平的事。这不禁让我想起当年的彭宇案,一个对法律对社会的影响不了解的法官,因为抱有对社会的个人看法而判出了一个具有很大负面影响的冤案,至今影响未消除。我不希望这种类似的冤假错案再次发生,尤其是很有公众影响力的案件,正如贺卫方说的,法官判的一个案件对社会的影响远比医生对一个家庭的影响大,因此,在选择法官时应该比选择医生更为慎重。对于复转军人多数进法院,我表示反对。应该将他们作为普通人对待,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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