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楼主: 十里青山

财务16经济法作业01:消费者维权

   火... [复制链接]
财务162王博坤 发表于 2017-4-8 12: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自身经历:
, A2 U* }# ~) [, u+ e7 O; H3 P在高三暑假毕业,vivo官方出了一款vivox7系列的手机  ,款式和功能都令妈妈很满意,于是妈妈就买了一款,在购买时检查虽然多次但缺疏忽了耳机孔。在使用十天左右发现手机的耳机根本插不进去耳机孔,所以立刻查看购买手机时自带的产品发票,上边写着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且问题不是人为30天之内无偿退换。于是我拿着发票去的当时的vivo官方代销售点去退换,销售点声明产品需拿回vivo官方厂家做核实,如若我们所说出现质量问题会退换此产品。因为产品被拿回,所以我们一直在等待结果,可是这产品一去就是一个月,在此期间我们不断的询问告诉的结果是厂家正在审核,最终结果告诉我们耳机孔出现衣服的毛屑,问题出在为人,我们像当地销售点说明手机放在兜里肯定多多少少会有衣服的毛屑,可是耳机插不进去是耳机孔的形状与耳机不符合的问题与人为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销售点怕麻烦到最后还是私自给我们换了一台新机,在多次检查之后我们拿走了新产品,没想到回家之后手机出现自动跳屏现象,我立刻拿着手机回到销售点,给销售人员查看了此现象,销售人员的态度立刻变得很差,于是我们要求退掉此产品,但是销售人员并没有同意只是给我们又退换了一个新机,但出于这次产品并没有再出现任何故障,我们也就没有再理会这件事。
( H3 w1 c1 K* l6 i虽然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但是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也应该行使我们消费者应该有的权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七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收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所以再多次产品出现故障并且符合产品购买规定,我们享有退产品得到偿还的权利,并且在接受销售点服务时我们应该的到的是尊重而不是销售人员的不敬态度!通过这次学习消费者保护法我们以后需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利,而不能为了一时的省事而不了了之!  对比消费者维权途径具体的有以下五种:% p) ~( F6 W7 n) W( G+ c+ ]$ v# o
一、协商和解。
6 N0 R6 \3 m7 B0 r二、投诉调解。9 s- m; A2 k+ X* v* Z4 y
三、行政申诉。) f/ `/ a' L$ V: k
四、提请仲裁。
2 M& E- }) V" W. i1 ]五、提起诉讼。  Y  c; N! s3 }$ F; a2 W7 k% d1 w% ?
希望以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上方法来保护自身权利,不让自己的权利受到危害!3 I, r( @+ u# O1 g
财务16孙佳琪 发表于 2017-4-8 14: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我就亲身经历过。之前我父亲为了给我姥爷买一个电饭煲,于是到了家附近的国美电器,在精挑细选后,选中了一个合适的电饭煲。当时国美电器在厂家直销,购买满300可以抽奖,我父亲抽到了一个二等奖电水壶。当时获赠时还挺开心,觉得特别幸运,但是当回到家使用后发现获赠的电水壶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还有漏电的倾向。我父亲便去找商家兑换,但是商家却以赠品为由不予以兑换来回复我的父亲。多次找他理论也无有效的回复。去找负责人,负责人也以不是我所管理的范围来回复。他说这是厂家直接给予的,他没有能力给重新赔偿,让我父亲去直接找厂家。而厂家却说这个我都是批量给商家,损坏什么的全是商家的事,他们开始互相推卸责任,谁也不想承担责任。后来我父亲去消协简述了事情的情况,经过消协的协商,商家承认了他们的不合理行为,并给予了赔偿。; \7 b5 l5 M% x3 \2 n' k
  虽然这个水壶不是特别贵重,赠品好不好使也不是那么重要。但是我们看中的确是当消费者的权益获到威胁时,应该如何维权。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维权。
7 X2 b1 C5 K5 e  r" ]" h- l" j; o- l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7 C# |6 |; ^6 T, R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 h" |' ]6 a% o# i) b9 a3 C8 k4 n  (三)向有关地方工商部门申诉
4 g8 A0 k! C0 J! U; r" \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I% |! N5 C2 o9 v) A* P
  (五)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6 B2 N! n, F! ^- A
所以当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合理的作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财务16冯时 发表于 2017-4-8 14: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 V' f4 G$ d& r
去年,我在移动大厅购买了一台售价969元的小米牌红米NOTE手机,使用至第12天,出现接听过程中突然断线、来电无法接通等通话故障。我认为手机使用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应为我免费换新手机,于是我便向销售商提出换货请求,但中国移动经销处以小米品牌内部规定只能维修不能换货以及手机外观有划痕为由拒绝换货。于是我便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国移动领先经销处在未对手机进行质量检测的情况下,以小米品牌内部规定只能维修不能换货和手机外观有划痕为由拒绝换货,随即消协联系小米售后服务中心。小米售后称:公司没有“只维修,不退换”的内部规定,并在第一时间为我的手机进行检测,证实了手机主板确实存在故障,出具了相应的换机证明。最终,移动大厅免费给我更换了新手机。通过这件事,我深刻领悟到,消费者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

点评

8.5  发表于 2017-7-9 18:57
财务16吴晓艺 发表于 2017-4-8 16: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消费主体的人本身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消费权益。先是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然后在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且该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自消费者协会的成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以来,消费者的地位和权益逐渐得到提高与保护,但是在生活中,时时处处都为消费者的我们,有很多时候遭到被利益驱使的商家侵犯权益,而仍然被蒙在鼓里。由此而知,了解、知悉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是每个消费者都应该具备的能力。
! c$ U; M8 g! F6 A    学习经济法这门课程以来,我对消费者这个词的有了新的定义。以前我认为消费者只是简单的消费金钱购买所需的各个单体的总称,不过一经仔细思考,消费者不仅拥有消费行为,还有与其栖息相关的各项消费权益,所以消费者是权益的代名词,而不是简单的消费。于是反观平常生活中与消费有关的经历,发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这种问题在小时候的我身上就发生过,那时的我比现在单纯的我更单纯,于是邪恶奸诈的假药商贩毫不留情地骗走了天真无邪可爱的我身上二十块人民币。我只记得当我兴高采烈拿着一把“包治百病”的枯草回到家的时候,我妈知道后把我一顿教育,还骂我憨。后来我知道那个卖假药的其实是一个不务正业无所事事的人,镇上所有人几乎都知道有这号人,可谓臭名昭著。不过我妈没去找他麻烦,此事不了了之,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上过这种当了。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小小年纪的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益被骗取,对方侵犯的不仅是道德准则,还无视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只给我一把枯草,侵犯了平等交易权,事实上,我可以行使依法求偿权获得补偿。其实生活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例子数不胜数,特别是今天经济发展形态万千、种类繁多,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消费意识,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通过法律知识正当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我们越来越有意识地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同时,邪恶奸诈的商家就会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无法存活。也就是说,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b# |% N7 k) N' Z# _+ R" n( |

点评

10  发表于 2017-7-9 18:58
财务16-2班孙瑶 发表于 2017-4-8 16: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购是近年一直以来的热点,网购再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许多不便的因素。就我个人来说,去年在网上看中了一条裤子在与卖家商量好细节后下了订单,但当货到后发现与描述不符并且有质量问题,所以我要求退货,但卖家却从此对我待搭不理在告诉我收货地址后就不再理我,我把货返回却迟迟不见卖家退钱,最后只有在客服上申请返钱才把钱返回但卖家承诺的运费险就如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感觉自己被卖家完全欺骗。我想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都遇到过但最终也是草草了事。可这种事情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Q/ v' ?' |# q5 I. b
这种情况除了要加强对网购的监督力度制定详细严谨的规则外我们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辨识度,还要懂得如何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类事件我们可以先与卖家进行沟通如果双方能达成共识那问题就解决的方便些,而如果没有与卖家沟通好就要客服等一些有权利的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在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消费者希望每一个人都有明确的消费观使自己在消费时能够安心放心并且在有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9 u3 B% t, k8 ~( F5 s% r  D* m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18:59
财务161宋长胤 发表于 2017-4-8 16: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好像是上半学期,应该是10月中旬,有一天晚上,我挂着wifi下视频,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想上网时,发现,我上不了网,我很疑惑,因为我八月末充了200,不到两个月时间 ,手机就欠费了?我给联通客服打电话,说我手机欠话费200,手机停机,我问她说我怎么走那么多话费啊而且我挂着wifi,即使我开着流量下视频,我用的是校园卡,是有夜间流量的,而我下载的视频是不到500M,我夜间流量就至少5个g,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你用话费走了流量,我具体问她具体怎么回事,她解释的磕磕绊绊的,我又问她,我能不能把话费追回来,她说不可能,是追不回来的。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是特别生气的,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如果消费者不掌握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也就难以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任何欺诈、故意隐瞒的行为,都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点评

8.5  发表于 2017-7-9 19:00
财务16-2陈悦 发表于 2017-4-8 17: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一系列活动。尤其对我们大学生来说,出行购物的频率逐渐降低,而网购已经成为我们日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件事情了。就我个人而言,觉得在网上买东西不仅经济实惠而且还方便,但就在上学期网购期间,我遇到了一个对我这个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案例:我准备买一件毛衣,精心细选挑了很多,最终看到一件价格和款式都比较满意的一件,当我询问店家,有关质量和颜色尺寸的时候,店家给我的答复是质量没问题,而且我买的尺码符合我的身高体重。按照平时的购物流程,把该了解的了解了以后,我就下单了。大概三四天之后,我收到了货,拆开包裹看到衣服的时候都傻眼了,衣服不仅不合身,还有很大的质量问题,线头不仅到处都是,衣服还弥漫着刺鼻的味道,我觉得我收到了欺骗,就去找客服了,结果客服根本不理我,我就在评价区把我遇到的事情发了上去,我不想让其他卖家和我一样受到欺骗,之后我又强行的把衣服邮了回去,又到维权中心申请了退款。大概两天之后卖家联系我,说如果我删了评价可以给我补偿十元,我没有同意,并且我觉得我们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就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在网络中还是在平时的现实生活中,作为消费者就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一些类似这样的情况,应该做到:
( S* R; g3 a8 B1 k(1)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调解- @) W' S6 D3 m! d4 w  T  ^
(2)向有关平台或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p) [& q2 m/ F6 p1 e0 e' B
(3)向法院提起诉讼
, K/ o' d+ D' L9 d7 I) }希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维护。
( A0 v9 b4 q. }' M! m4 B& a

点评

9.5  发表于 2017-7-9 19:04
财务16马嘉怡 发表于 2017-4-8 17: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去年,我家通过电视购物频道买了一件商品,在节目中他们把这件商品描述得天花乱坠,并说绝对不会出现质量问题。刚开始买回来还算好用,但过了不到半月,该商品就开始出现种种问题,不到一个月已然成为一件“废品”。而当时我们的消费者为维权意识较弱,再加上价格不是很高,故并没有对商家进行打电话询问且正确的维护我们的权益以及拆穿这个不良商家以维护更多消费者的权益。但事实上,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是十分有必要的。0 T1 o. q, o8 u. [; ?% a( p
      作为一个消费者,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我们拥有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取知识权、获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这九项权利。而明显在这件事当中,我们的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获取知识权以及监督批评权不论是站在商家的立场还是我们的立场来看,对方和我们买方自己都没有对这些权利进行很好的遵守与保护。* s% N& \8 B5 g0 ]% g1 b' u
      而作为一个经营者,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次事件当中的卖方则没有履行其提供真实信息、保证质量、公平、合理的交易的义务。
/ Z% e. |2 e$ S7 G" J  B1 Z8 @由于当时我们的疏忽,没有正确行使我们的权利。所以今后,当我们在进行消费的过程中,若遇到侵犯消费者自身权益的行为,我们应:9 O/ o! h4 e4 N0 }. [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5 ]8 [9 @- K- O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F( ~0 ~4 ~7 F3 D- G+ D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B7 p  j' t% s$ `# Z* B- U$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O. F- f8 L' _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K# S  `5 I0 \' \  L
      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需要我们主动出击,只有自己重视,才能引起经营者的高度重视,才能使法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维护消费环境的稳定,使我们有一个安心,愉快的消费过程!
' N9 W0 r& j  t  |: Y- s- g, b2 x: ?, J
   
1 f  L! m( N3 o) J7 d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19:06
财务16陈冠淇 发表于 2017-4-8 20: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个月我在网上买了个牛仔裤,邮过来试了一下发现买小了,于是跟商家商量退货退款,但是到现在也没给我退款,事情从发生到现在已经快一个多月了,我每次问客服都只说他那边尽快给我催一下,我一提到退款他就没信了,估计钱也是不了了之了,无奈之下只好又买了一条,虽然说裤子不是很贵,但是这件事的发生让我心里很不得劲,觉得我作为一名消费者,我的权益没有得到体现。& p# X  r  o! a. Z
发生了这件事之后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消费者的权益方面的知识。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y) ?8 Y0 I6 Z# l; J7 n- z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  % G4 ?# I3 i$ J0 w% P
(1) 安全保障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4 [- h' a3 R9 [( T2 f, V' T3 Z(2) 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I/ J5 q4 o* b) ]9 {* ]
(3) 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s9 _  h" o; e, c; u(4)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 I: a" L' s$ ]  I% `  i( M(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
( C8 V5 S- ]  |+ w  c+ A  f9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 V; H; |9 |+ T/ v/ _+ O(9)监督批评权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而且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19:07
财务16王雪颖 发表于 2017-4-8 20: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也已经开始不断提高。
8 l( [( ~3 B/ W$ q! B) b+ M5 i  @1 c6 J       就拿我的自身经历来说。在我高考完后的一个假期时,我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某中介公司,希望能够委托其帮助我找到一份兼职工作。但是该中介公司一再推诿,以合同中莫须有的款项来搪塞我,企图一直推到我开学后,使我没办法获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其行为很明显侵犯了我的权益。最终我与该中介公司的协商下,该中介公司退还我80%的原金额。+ H2 d) l8 _( H- G* o$ e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此类的黑中介比比皆是,而其存在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部分刚出社会或者还在校园中希望获得一份兼职的学生们的不懂法,或者不会利用法。可以想象到,假如我不会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最终的结果一定会是上当受骗,人财两空。所以当我们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当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伸张正义。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已经发生了实际的损害,我们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就是通过与经营者来协商解决,最终维护了我的权益。' U5 Y! f! ~$ A3 `3 `0 m# v
当人们遇到了这样的不法经营者.我们应该正确的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 U/ m% Y* r4 N: _$ I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的绝不仅仅是一天的3.15,也不是一天的打假热。更多的是希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商人得到应有的仲裁,还消费者一方净土。我想说如果人人都能做到知法守法。这样我们的社会环境也将会得到一定的净化。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财务16张彪 发表于 2017-4-8 21: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中时在寝室聊天,我高中有个男同学说到他腿上的一道伤,还开玩笑的说他这道疤值3万块钱。* M5 p* u+ i# i- F0 Z3 s) M
他小学3年级的时候和妈妈去饭店吃饭,期间他想上厕所,走出门口,正好遇上正端着一盆汤的服务员,发生碰撞,结果意外发生了,服务员端的汤泼了出来,刚好浇在他腿上,当时没事,过了一下疼的直喊妈妈。后来,我那同学共住院治疗半个月,花费医疗费2000多元,还留有一道疤。经法医鉴定,腿部1%面积轻度烫伤,其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他家里向饭店索赔,因与饭店协商不成,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饭店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多万元。
6 ?  e7 k1 W! k5 a- G) g1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要损害发生在消费期间、场所,即应由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经营者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损害是由消费者自身的原因所致。这件事中,饭店不能证实自己在提供服务时已尽充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此对于他在饭店就餐时被烫伤,饭店方应承担责任。+ i5 f+ \9 Z% b* M5 S7 J
法院最终判饭店赔偿我同学3万元。

点评

10  发表于 2017-7-9 19:08
财务16王雪颖 发表于 2017-4-8 2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人们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也已经开始不断提高。就拿我的自身经历来说。在我高考完后的一个假期时,我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某中介公司,希望能够委托其帮助我找到一份兼职工作。但是该中介公司一再推诿,以合同中莫须有的款项来搪塞我,企图一直推到我开学后,使我没办法获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其行为很明显侵犯了我的权益。最终我与该中介公司的协商下,该中介公司退还我80%的原金额。6 j' c8 `" N3 p; o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此类的黑中介比比皆是,而其存在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部分刚出社会或者还在校园中希望获得一份兼职的学生们的不懂法,或者不会利用法。可以想象到,假如我不会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最终的结果一定会是上当受骗,人财两空。所以当我们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当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伸张正义。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已经发生了实际的损害,我们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就是通过与经营者来协商解决,最终维护了我的权益。. H. b' Y2 l* `: h0 t) T
        当人们遇到了这样的不法经营者.我们应该正确的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财务162阎晓艺 发表于 2017-4-8 21: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些我经历过的事:8 h9 a& b6 }+ c! @4 {
        有一次在某店购买衣服,正巧遇有特价衣服,买回后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回店里要求退换时,店家说特价衣服不退不换,与店家发生争执后,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方案,当时不懂法律,这件事就不了了之,现在学了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有了一定的了解,作为商家,如果某商品本身就存在一些缺陷,商家在销售时未向消费者明确声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退换。0 |9 Y) l3 I, x& P" t$ }
        法律明确规定:特价商品、断码商品等低价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商品质量要求,否则商家构成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等。& x% R" U0 ~7 Q0 o
        希望同学们在以后消费的过程中,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19:10
财务162韩鑫钰 发表于 2017-4-8 23: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的身边有一个大家可能都见过的例子,就是关于驾校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2015年4月,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并举报,反应某一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在从事驾驶员培训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2014年,该驾驶员培训中心收取学员的学费是1800元,包含拍照、体检费、考试费、考务费、场地训练费、IC卡费、考场练习费等项目,并开具了票据。后来,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除报考费1800元外,该驾驶员培训中心另外收取了一些学员500至1500元不等的包车费和补考费。该驾驶员培训中心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驾校作出罚款42000元的行政处罚。
$ e) Z  d2 X, ?" S      我认为该驾驶员培训中心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尤其违反了自愿和公平的原则。自愿,即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应当是完全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受任何干涉或强迫。公平,即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时,双方的权利均受到尊重。
" U0 z2 h2 J; d, \5 h7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已经发生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4 g; E+ N, t3 c( ~7 q(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l" q* i6 }, t# N, _; c9 X: b# Z(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f/ W  B- q8 q1 r7 u(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G4 P7 B2 E: V1 q9 z+ g/ P% X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7 g& m, c" [, ^0 C, b6 f: _3 Q8 M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19:11
财务162岳延雯 发表于 2017-4-9 00: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中国加强法治社会的研究进程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途径,而作为一名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我们密切相关。今年寒假发生的一件事以及经济法的学习,我了解到了知法用法是多么重要。' Z3 A( Q! d/ y) B
        今年寒假刚回家的第一天晚上,我突然想看一部韩剧,因为我用的是校园卡,在回家之前联通就发了一条短信给我,说是考虑学生回家,免费赠我1G的全国流量,我想着那流量我还没用,缓存一部电视剧就300M而已,于是我就下载了一集电视剧,看完我就睡了。可谁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的手机就停机了,我很纳闷,因为前一天晚上我查过话费,还有20多,怎么就一晚上停机了,后来我左思右想是那集电视剧,可是那在它送我的流量范围内,不应该啊。后来没办法,我就打电话给联通客服,想了解话费明细,一般来说客服都是免费的,可是联通居然因为我停机拒绝为我服务,无奈之下,我只好先缴了100,可是依然没开机,我很焦急就继续给联通打电话,这次可以打通了,接到了辽宁联通客服,我说想要查询话费明细,可是联通居然因为我在省外说没法查询,我也很无奈啊,说是在辽宁省内查询可以立马做到,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这刚放假,我家又那么远,我现在又很焦急的想查询,最后她支支吾吾了半天告诉我,输人一个什么密码可以查询,那密码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我也没设置过,问客服那是什么,她说让我自己想,后来我又缴了200,手机终于开机了。于是我就又打电话给客服,客服说欠费是流量造成的,我就问她不应该送的流量吗?她说没有送,我说联通都发短信了,她就又说对,那是省内流量,可发的明明是全国流量啊!后来我又打客服,客服居然不接了一直忙,我打了n个了一直忙,一气之下我打投诉,客服居然立马就接了电话,态度很好,可是她支吾了两句就挂了,后来我打投诉都没人接了。其实上学期联通这种事发生了好多次,莫名其妙的话费就欠费了,打客服一直占线,后来就忘了这事,身边很多同学都遭到了联通的迫害。- U  b. O5 g1 Z$ \0 q' r
     我认为既然我用了联通的卡,用了他们的产品,我就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提到: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而联通公司的售后服务完全不合适,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维权途径具体的有以下五种:
. @; N3 S: l4 y! Q+ `3 I8 Z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 \4 D( H7 G. D$ t0 n. O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V: T, C: a+ T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0 X/ }- r$ S4 v" ^0 }" {: s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2 Q5 @* M9 ~+ u. q0 a/ o7 p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 D- I7 i% Y' [6 o5 Y
  四是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2 m; K$ u8 u2 k; r) d! f2 Q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 g! a7 |2 [8 C0 P+ H  P  j+ j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L- X% d+ Q* V! z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_5 G/ a) U) R+ K' j) @  _2 i& r      
5 t& v2 S0 n2 J8 T( g9 V   

点评

10  发表于 2017-7-9 19:11
财务161高伟舰 发表于 2017-4-9 08: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中刚毕业便接触到了淘宝,说实话,淘宝的确很方便。但是,前不久便出了问题, 当我买完一件物品后,邮回来发现质量过不去,于是我就联系商家进行退换,可是商家迟迟没有对我进行回复,之后我告诉商家我要给差评,商家才回复了我的要求。并且服务态度非常不好,对此我非常愤怒,决定对该商家进行申诉控告,首先我查阅了一下相关法律,我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找到了两款条例,分别是
8 W# ?3 S7 l7 E- g0 r6 w, |第四十条第八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1 n0 O# J' ]8 P: M
并且我还得到了一下几个方式来解决:: P9 `% U6 a( O; Q& U6 |% @) ~, ]
1.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0 p' x( K2 g8 ^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具有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9 H0 `; u8 d& ^/ O7 L6 E
最后我选择了第一条,并且得到了相应的回复,最后完美解决了此事件。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19:12
财务161寇世成 发表于 2017-4-9 1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消费者维权这个话题,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小到买一个冰激凌,大到你花费很大一笔资金去购买一件东西,还有更大到......更常见的,当我们遇涉及消费者维权的问题时,我们是如何处理的呢?吵架、投诉、还是用更加特殊的手段。其实聪明的我们作为消费者,不应该用这些粗鲁的手段去处理这些问题。如果我们掌握一些法律知识,这样或许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在法律的角度看消费者维权这个问题,那该是怎样的呢?1 a. K% u- t4 {5 X  _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 D$ A& c* B6 u' d- o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G2 a* Q8 d( L2 |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W, x2 e  P5 a9 z, E' N* T2 P
        (3)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b7 A7 m/ c1 Q; D' _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U3 V8 M2 [& a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K  o7 s; z; z) c7 Y( M
      记得高考之后我去一家数码店买手机,在办理各种手续之后,我特别关注并咨询商家关于保修的问题,商家特别自信的介绍了他家对一切商品的保修问题,然后我非常放心的带着他家的商品回家了。商家给我保修一年,但是在我用了十天左右之后,手机中一些最基本的app开始出现闪退的问题,我第一时间去商家询问并提出退货要求,但是商家却完全没有退货的意思而且解释说“新手机需要磨合阶段,用的时间长了就好了,越用越灵活”,天真的我在商家的百般口舌之下相信了。我又用了十多天吧,更大的问题又来了,手机出现散屏现象,基本上是用不了了,我赶紧去找商家强烈要求退货,但是跟更可恶的是,他们商家尽然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摔成这样。我无助之下只能在姐姐的陪同下去了工商局,并且得到了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最后商家在强烈要求之下,赔偿了我的损失。  T5 u' q0 [+ P5 ?5 C# U- f
      随着社会发展,我们国民整体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但仍有许多朋友并不能清晰、深刻的认识维权的意义以及重要性。对于全社会公民来说,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道路仍旧任重而道远。类似发票这样的琐事可能我们都遇到过,但消费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只要我们用好法律这个武器,才能让自己免收权益被侵害的苦恼。

点评

10  发表于 2017-7-9 19:13
财务16-1刘诗颀 发表于 2017-4-9 1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来说一个自己身边发生的案例。在大街上拉人去剪头发或者做美容骗钱这种事,我以为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但是有一天却真实的发生在了我身上。经过了这件事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欺骗消费者欺骗的有多严重。事情的起初是我和好朋友去逛街,在路上遇到一个店员在做宣传,他说,新店开张搞活动,免费给皮肤做测试,还说进店就赠送小礼品。然后我跟好朋友就跟着店员去了那家店。之后店员就给我们做皮肤,不知不觉的就往你脸上"加料",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给你用各种产品。说的让你不知道怎么反驳,之后就让我们交钱,强制性让你交钱办会员。这就是我被骗的过程。
$ ]2 u6 S* Y  c  v8 I: r! G- d        我觉得这是商家对消费者进行的强制性消费,也是诱导消费。强制性消费是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方式,自主选择购买或不够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消费者上述权利中任何一项权利受到限制,就被认为是强制消费。) [$ [( Y) X4 ~1 y' n
        那我们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我们的《刑法》明确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次,我们要学会维权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和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i" ?1 d" h- M" e3 o1 f
         总之,我们要擦亮我们的双眼,维护自己的权益,以防落入他人的圈套。
/ V) P, z2 [' ^3 w8 \7 `

点评

9.5  发表于 2017-7-9 19:14
财务162刘鹏 发表于 2017-4-9 10: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应该维护的是自己的利益,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难免会被玲琅满目的商品弄得有些头晕目眩,但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让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不仅是我们的权利还是我们作为一个法人的义务。那么如何能维护好自己作为消费者的义务呢?首先,我们要培养自己的道德意识,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保证公平交易,否则就会让一些不法商家钻了空子;其次,我们要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要尽可能的做到知法和守法,不刻意的运用法律,但是要让法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这两点,我们在一般的交易情况下就做到了相对的公平了,对于一些大手笔的买卖,需要考虑的则更多,不要让善于偷机取巧的商家玩的团团转,不能被花言巧语迷惑,否则一旦其钻了法律空子我们是无法挽回的。就比如我姑姑的例子,我的姑姑和姑父在一个小城市做水果生意,刚起步还没有自己的店面只是在小农市场做一些零卖,小农市场上的交易一般都是口头交易,很少有纸上的契约,年底姑姑进了几箱苹果,橘子等水果准备在年后卖,挑几箱水果带自己回家吃,忙了一年后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却因这几箱水果让家人住进了医院,医院检查说是因为吃了农药超标的水果导致的,而且有些毒素没法用清水清洗,所以家人吃后中毒,好好的一个年,却在医院度过的,在医院花的钱暂且不算,人的身体出了毛病,过年的心情也被影响了,姑姑想找当初的货商理赔,但打电话过去人家却说跟本没出货,这姑姑才明白了这是个黑商,姑姑赔了一大笔,而且还没法证明水果是人家供应的,无法上告法院,只能自几承担……所以作为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公正的头脑,不占别人便宜,也不能让自己吃亏,也算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点评

8.5  发表于 2017-7-9 21:21
财务16-1刘诗颀 发表于 2017-4-9 10: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来说一个自己身边发生的案例。在大街上拉人去剪头发或者做美容骗钱这种事,我以为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但是有一天却真实的发生在了我身上。经过了这件事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欺骗消费者欺骗的有多严重。事情的起初是我和好朋友去逛街,在路上遇到一个店员在做宣传,他说,新店开张搞活动,免费给皮肤做测试,还说进店就赠送小礼品。然后我跟好朋友就跟着店员去了那家店。之后店员就给我们做皮肤,不知不觉的就往你脸上"加料",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给你用各种产品。说的让你不知道怎么反驳,之后就让我们交钱,强制性让你交钱办会员。这就是我被骗的过程。/ Z5 P2 h8 @4 f
        我觉得这是商家对消费者进行的强制性消费,也是诱导消费。强制性消费是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方式,自主选择购买或不够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消费者上述权利中任何一项权利受到限制,就被认为是强制消费。
" O! m( V8 d% h- g        那我们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我们的《刑法》明确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次,我们要学会维权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和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u# k5 n( D$ Y         总之,我们要擦亮我们的双眼,维护自己的权益,以防落入他人的圈套。$ H* r0 I( @6 _

点评

发表于 2017-7-9 21:22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5-5 16:11 , Processed in 0.123127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