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影期末作业(只准回复,不准新发,新发都已删除!)
警告:三楼作业完全抄袭至http://www.gusuwang.com/thread-255713-1-148.html。如果提交人不在最后期限前编辑三楼的回复,按不及格处理。再次强调每人只能回复一次,请慎重提交,发现重复回复的,将删除在后的回复,因此而产生的错误影响期末成绩的,责任自负。下面是关于本作业的具体要求,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清楚,按要求完成任务。
一、作业的总体要求:
1.本次作业是期末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适当辅以出勤表现,请大家认真对待;2.作业必须坚持原创不抄袭的原则,凡是被发现为抄袭的,一律以0分记,按不及格处理;3.适当引用他人文字并不被禁止,但必须遵守学术规范,引用必须加引号,并以标注注明出处,否则以抄袭论,引用应有篇幅比例限制,引用较多超出合理幅度的,将降低评分等级;4.期末成绩为五级分制,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凡是出勤率达到要求的同学按照老师的布置登录本论坛,在本帖之下回复,且只能回复一次,并不得单独开新帖,开新帖提交作业的视为未提交且将被删除,建议现在电脑中编辑,然后复制到回帖文本框中;6.作业提交的期限为10日,2013年6月27日24时为最后时间,届时本帖将被关闭,不能回复,逾期未交的,视为未提交作业,等同于未参加期末考试,期末总成绩以0分记;7.每位同学都必须只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最好是使用不同的电脑登录,使用同一电脑先后回复时,在先登录的账号应先退出,然后再以在后的用户名登录,以避免发生错误;8.每位同学都应该修改默认密码,以免被错误登录后影响成绩评定;二、作业的内容要求:9.作业可以任选一部课堂上观摩讨论过的电影,围绕其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10.作业切不可写成一般意义的观后感,而一定要围绕“法”这个中心话题,必须是以理性、有逻辑的思考为主,而不能是感性的、简单的情感和道德判断;11.回复时必须选择高级模式,在回复的标题处写清楚自己作业的标题,如“观《秋菊打官司》有感”、“从《秋菊打官司》看我国的农村法治问题”等;12.作业总字数应不少于1千字,力求言之有物。如果语言足够精练,有充分自信的,可以不受此限,但仍然应不少于5百字;1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老师沟通,否则逾期影响期末成绩评定的,责任自负。
《肖申克的救赎》——Andy 、Red、监狱与希望
看完这部电影,我从以下几方面对这部电影作出评价:
Andy
本片的主人公,大银行家,虽然在本片开始,由于自身的一时糊涂而被判监禁终生,但这个失误也告示了故事的开始。进入监狱,冷静思考,观察众人,他的野心与希望就此开始:第一次交谈,找的是Red弄了一把小锤,说是磨石头,但却是为了挖洞。熟悉地质的他,在第一次试探性的刻字时发现了监狱石墙很松,于是一系列策划开始了。各种大海报,不顾生死的为了讨好狱友和警官开始展现了自己银行家的能力,几瓶啤酒没什么可以改变,但他因此不必在监狱忍受别人的欺负,而且通过帮人填表赢得了不少人的尊重,于是,监狱的生活对他而言更倾向于另一种生活的体验。面对典狱长,他表现的很诚恳,让典狱长对他另眼相看;面对警官,他更是展现了自己的能力;有了两个靠山,他的计划就已经成功了,只差时间。最后,在知道自己的冤屈,而典狱长不帮自己的情况下,他成功越狱并且结束了肖申克监狱的黑暗管理,过上了自己希望已久的生活。Andy,一个银行家,精通地质学,有勇气、有耐心、冷静善于忍耐、眼光更是相当长远的有钱人,就像影片说的:我得经常同自己说,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他们的羽毛太鲜亮了。Don't forget that there are … places … in the world that are not made up of stone, there is something … inside … that they can not get to … that is hope
Red
本片的一大配角,杀人犯,监狱中的小头头,他能轻易地弄来各种监狱外的东西。20年的监狱生活让他对监狱有了很深的了解,就像他在影片中说的:这些墙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叫体制化。但Andy的出现改变了他,也让他看到了希望,正因为这样,他不遗余力的帮助Andy,最后获得了释放,自由的生活着。Red可以说是一个侧面,代表着监狱中不敢反抗的众人,他最终还是被Andy改变,从侧面彰显了主人公Andy的伟大和不凡。正如他最后一次在监狱中所说:我无时无刻不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内疚,这不是因为我在这里(监狱),也不是讨好你们(假释官)。回首曾经走过的弯路,我多么想对那个犯下重罪的愚蠢的年轻人说些什么,告诉他我现在的感受,告诉他还可以有其他的方式解决问题。可是,我做不到了.那个年轻人早已淹没在岁月的长河里,只留下一个老人孤独地面对过去。重新做人,骗人罢了,小子,别再浪费我的时间了,盖你的章吧,说实话,我不在乎。有些鸟注定是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激动,以至于不能安坐或思考。我想只有那些重获自由即将踏上新征程的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即将揭开未来神秘面纱的激动心情。我希望跨越边境,与朋友相见握手。我希望太平洋的海水如同梦中一样的蓝。我希望,人生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汲汲而生,汲汲而死。
监狱
肖申克监狱,在影片中没有多大的面积,没有多严的制度,没有多强的守卫,却像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许许多多的罪犯在这里结束了他们的一生,他们的梦想、希望、自由和未来。通过监狱,我看到了监狱长的贪婪和残忍,看到了警卫的冷酷和无情,看到了罪犯的阴险和无助。自私是人类的通病,监狱的生活则是将他放大了;姐妹帮的毒打、警官的一次次暴打、典狱长对汤米的暗杀、Red与罪犯们瞒着警官倒卖各种物品……监狱里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外面世界的缩影?社会里到处充满了黑暗,只有心怀希望、不断努力的拥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在最终摆脱监狱里的束缚,获得自由。
希望
整部影片的主题,可以说就是存在于主角Andy心中的希望。这不仅是Andy自己的希望,也是Red与众狱友的希望,也是在现实中,那些不断努力为梦想奋斗的人的希望。不论身处何地,不论生活多么艰辛,那是一种内在的东西, 他们到达不了,也无法触及的,那是你的。
对于整部影片,除了主角的深谋远虑和精细的布置,没有什么能真正打动我的,也许是时间跨度太大,也许是因为中国人从小就喜欢思考,也许我什么深刻的地方都没发现,这部影片也许只是我生活里的一片落叶,沉入大地,消失不见,而我也只愿做这一刻的停留,然后也非常感谢老师的教导,祝老师身体健康,万事顺心! 社会道德与法律读《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图书馆沉睡中,突然想到,为什么老人倒了很少有人扶,为什么明明有愧与人却通过官司,可以得到那所谓法律上的有理有据上过’法眼观影‘课,才想通,原因在哪里。
上法眼观影课最大的收获,并不是学到了多少法律知识,而是悟出了一个道理,一个揭开所谓社会公平面纱后的真面目,为什么社会看起来很公平却发生着令人无法理解的事件,其实人们之间变得如此冷淡,没有爱心,道德沦丧,其归咎究其原因就在于、--法律从中挑拨离间。
道德与爱心根本干不过法律。扶起老人却被诬陷,结果法律却只看莫须有的证据而忽略其真实因素,得到了不公平制裁,如果是你是否还敢继续这样做下去?也许你会说“会”,向郭明义那样,没错,郭明义肯定会这样做 ,那么请问一个郭明义能救国还是十四亿有良知的中国人能救国?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足的。而对于那些人神共诸之的,法律却又推三阻四的维护其人权、、、、、、时间一旦被推迟后果你早就想到了。
法律是公平的。那只是在极限思想里。但我并不知道有法律解决的事件是否也处于极限理想环境中,《秋菊打官司>>一片中,女一号也只不过是适应当时的历史背景,就像秋菊,当今社会是否存在?
法律是公平的,但执行法律的人是否也公平呢?法律是众多人制定出来来约束,制约那些少数人的手段,那么为什么众望所归的事情而得不到丝毫改变呢?
法律是公平的,但理解之后又怎么分出对与错呢?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句话都有好多种不同的理解,所以出现了律师,律师不仅懂法,而且还会辩法。所以说法律理解不了的事,执法的人却最容易理解,因为事情本身就说不清道不明。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在诋毁法律,而是感觉社会发展,国家富强不能光靠管,制约。更多的还是通过道德,收复民心,自觉自律。现在来看,我们吃的住的喝的用的穿的有多么不利于我们健康,有害于我们下一代的发展,用法律管理的过来么?发现一起事件,制裁一起,这不就像这有一堆垃圾,来苍蝇就杀一次,再来一次再杀,何时是头呢,不去根怎么能行,而法律能够杀一儆百吗?
《东方快车谋杀案》一片中尤为极力支持。法律确实有很多缺陷,有些时候不得不借助某些手段,才能将灾难降到最低,同时神探波罗的法律最高主义与人情抗拒,极大的鼓励着我对这个既正直又赋予情理的波罗甚是喜欢也同样明白法律也同样需要外援。。有些亦是可以改变和接纳,宽容的。
法律扯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疏远了亲戚朋友的关系,因为不知道那句话那件事,就成了呈堂证供,法律这杆天平是公平的,每一次渐渐扯远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淡化爱,遏制爱心,摧残道德,一次次一走法律大厦的一块块基础道德的方砖,一次次伤透人们的心,失去了人们拥护,公平又有何意义可言。
笔者,并非消极,不满当今社会,只是一直在思索人与人,人与社会到底如何存在,我是一个自然主义者,完美的追求者,以上都设个人观点,不排除有些话语狭隘,不严密的存在,说的是一些现象和事实,并不是全部希望能引起同路人的共鸣。但不知以此作为作业是否能博得老师的共鸣,,
理学院 应用物理11 杨帅
120113802020
20136 20 《深海长眠》与安乐死
其实在上这节课之前,我的法律意识很淡。大多数的问题都凭着自己的感觉去判断。而《法眼观影》课让我受益匪浅。
印象最深的是《深海长眠》这部电影,因为这部电影探讨的是一个即便是时下也很热门的一个问题——“安乐死”。
《深海长眠》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因为意外而导致高位截瘫的人,也就是主人公雷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卧床在家30年。这时的雷蒙只有一个心愿,希望能够庄严的死去。最后,在不断的争取中,终于如愿以偿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这,就是“安乐死”。
我上网查了关于安乐死的定义: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同时,在查的同时我也发现了对于安乐死有许多争议,许多的国家都是禁止安乐死的,而在这之前我也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点,和大多数人的想法一样,即人的生命具有绝对价值,任何人都无权通过任何方式以任何理由来剥夺他人的生命。法律没有给医生可以剥夺人生命的权利。第二点,是关于安乐死的定义,就是对“无法救治的病人”,什么是“无法救治”?众所周知,现在的医学水平并不是完美的,就像以前肺结核也是不治之症一样,也许我们现在的顽症在几年,十几年后便不是什么重病,而若这是病人被安乐死了,那岂不是间接杀人?第三点,就是看了那么多犯罪片的我,感觉一旦允许了安乐死,会不会成为不法之徒杀人越货的借口?仔细想想,其实真的有这种可能。我对安乐死虽然有些反对,可如果真的是如同雷蒙那样的人,也许安乐死是最好的方式,一时间我有些矛盾,于是又找了一些允许安乐死的国家,看看他们是怎么解决这些疑问的。
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他们对安乐死有下列标准,:(1)·病人请求安乐死是自愿的、经过充分考虑的、一贯坚持的和明确的。
(2)·医生与病人有足够密切的关系,使医生能够确定这个请求是否既是自愿的又是经过充 分考虑的。
(3)·按照目前的医学意见,病人的痛苦是不可忍受的,而且没有改善的希望。
(4)·医生与病人讨论过除安乐死以外的可供选择的办法。
(5)·医生至少应向一个具有独立观点的其它医生咨询。
(6)·安乐死的实施应符合优质医疗实践。
立法之后,一切看似合法了,可这是否符合道德呢?在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又看了一些人的说法,就像老师说的,如果像雷蒙这样,是不是有权利选择死亡。宪法赋予了每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也应该给人选择死亡的权利。如果死亡是最好的选择,我认为宪法就应该允许安乐死,死亡也应该是一项不可侵犯的权利。所以我认为安乐死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合情合理的。
软金信12付泽 对《勇敢的心》心灵的感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想必大家永远不会忘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为反抗英格兰统治而英勇就义的时代英雄——威廉华莱士,不能忘记死前那令人为之动容的一句:“Freedom” 。那是什么?那是来自心灵的呐喊,是为了人类自由权利的呐喊!
何为自由?自由就是 由自己作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不受限制和约束。自由是一个政治哲学中的概念,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学术上存在对自由概念的不同见解,在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上有所不同。虽然华莱士小时候并不知道何为自由,虽然他只是对阴谋者的痛恨以及忠诚于领主国家的信念反抗,但是,其实那就是后来我们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我们知道,华莱士从小就目睹了英格兰对苏格兰的残酷统治,直到他看到父亲和兄长无情地离去,身上还淌着鲜血,他才感觉到亲人正在离他而去,留下的是孤独的自己!他才带着悲伤离去,去国外成长自己!
等到华莱士归来之时,眼前的残暴依然在上演,人权在他的眼里又一次的遭到了蹂躏和践踏,更何况是自己心爱的人的生命被无情的剥夺,氤氲在他心里的愤恨和怒火再也压制不住。于是,为了自由,为了人权,他选择了反抗!毫无疑问,反抗是苏格兰人的必然选择。
因为自己的勇敢和智慧,无数的苏格兰人被唤醒,即使还有那些似醒非醒,半睡半醒的跟着起哄,但至少华莱士激起了苏格兰人的民族情感,为着他们后来的自由而反抗和争取!
当 我们看到华莱士被自家的贵族所出卖,死在敌人的利剑之下时,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痛骂那些罪人,那些背叛者!其实,他们不是背叛了华莱士,而是背叛了他们本来拥有却没有的自由!失去了一个争取自由的绝佳机会……自由,从来都是得之不易啊。但,更多的人在怜惜,怜惜死去的华莱士。时代造英雄!多少年才会出现为了民族利益而第一个勇敢地反抗,勇敢地献身的榜样亦或是带头人?然而,勇敢的人死了,胆小怯懦的人却在苟且偷生,而不是自由的,勇敢的活着!
节目的最后,我想,我们不禁会思考,为了自由而献出了勇敢的心到底值得不值得?请大家不要忘记拥有自由是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权利,没有流血,哪能轻易的获得自由?自由,总是来之不易的,总得有人献身,才能取得“革命的成功”!为了人类的自由请大家不要放弃争取?!无论什么时候,勇敢的心一定会获得自由! 观《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陈亚东
学号:120113901025
看了这部电影,心里感触颇深,不仅仅是因为其扣人心弦、扑朔迷离的精彩剧情,更是这部电影所涉及到的问题:法律与正义。其中波洛的经典台词“法治必须高于一切!即便有失公允,也应该充实信念,使其历久弥坚。法律信念一旦崩塌,文明社会将无栖身之所!”极为震撼,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
影片中凶手利用其权势影响了法律的公正判决,使其免受于法律的制裁,然而这十二名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精心谋划了一场谋杀,试图用道德来取代法律将这个穷凶极恶却又逍遥法外的凶手杀死,从而来实现所谓的正义。但这种将凶手绳之以道德而非绳之以法的方式最终也使这十二个具有正义感的良民成为了凶手,成为了法律的敌人。他们的做法看似出于正义,也足以解愤,但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问题。
正义是应该靠法律来维护,还是应该靠道德?答案毋庸置疑,必须是法律!将这部《东方快车谋杀案》与丹麦导演拉斯·冯·提尔的《狗镇》结合起来,应该没有人会再说善良、道德可以维持社会秩序,维护正义了吧。冯·提尔将人性赤裸裸地摆出来,拷问着每一个人。《狗镇》中,原本善良的狗镇居民,在美丽的格蕾丝因为避难到来之后,有求于他们的格蕾丝是弱者,为格蕾丝提供庇护的他们是强者,强者对于弱者也就有了所谓的“合理伤害权”,格蕾丝也无力反抗。慢慢地,妇女可以随意使唤格蕾丝,男人们可以肆意奸淫她,连小孩子都去欺负她。原本平静祥和的镇子,充斥着嫉妒、懒惰、色欲、贪婪...善良的观众,谁会愿意又敢于去设想当自己也是狗镇居民时,又会做出什么?格蕾丝的男友汤姆认为自己比别人都高尚都讲道德,起初他保护着格蕾丝,但当他发现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反而让他没能在格蕾丝身上享受到任何待遇,他觉得极不公平,于是他变得比任何人都邪恶丑陋:他背叛诺言,为了金钱和自己心理的平衡出卖了格蕾丝...
有道德的人不会去践踏草坪,但有几个人会绕过业已成蹊的草地而舍近求远?有道德的人不会受贿,但又有几个人能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看着同事都收红包而自己却显得与他们格格不入而成为另类?道德在随大流中显得十分脆弱,用道德支撑起来的正义更是不堪一击。这不是悲观的极端想法,事实就是这样。道德在敬畏中产生,法律让人敬畏。所以,正义要靠法律来维护。
然而现下的中国,司法的权威还没能树立起来,一个案件出来之后,没等到司法判决出来,人们已经在各自心中用自己的道德做出了判决。当判决与自己的想法一致时,便拍手称快;不能如意时,便口诛笔伐,完全不尊重司法判决。正如韩寒所说:“你是想要结果,还是要你想的结果."这种舆论的压力给司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担,是极为危险的愚昧。长此以往,法律难以让人信服,人们根据不同的道德标准来看待问题,社会难以安定,正义也就难以实现。
此影片引发了我的诸多联想,虽无独到的见解能解决当下的问题,但我坚信:相信法律,尊重法律,才能根本地长久地实现正义。那些善良与道德可以让这充满正义的世界更为美好,但其绝不能干涉法律,否则这个社会将会被置于不同标准下的混乱之中。望国民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权威,理性地看待问题,同时不摒弃良知与道德,那么正义的美好的社会就在眼前! 法律VS道德——观《新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法眼观影》选修课伊始,我们观看了《新东方快车谋杀案》,乍看之下非常沉重的标题,实际上也引发了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法律与道德,孰重孰轻?当法律坚持的公平与社会正义针锋相对的时候,我们作为时代的青年,是应当坚定地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是守护社会正义?
法治,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法律更是一个国家制定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代表着社会正面的价值取向,是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最高标准。而法律是公民最低的行为准则。以中国古代为例,“刑”表法,“礼”代德,出“礼”方才入“刑”,即一个人的行为首先要超越道德的规范,才会触及法律的红线。然而,对待那些出“礼”却未入“刑”的行为呢,我们要怎样维护社会公正?
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回顾影片:一列远行的东方快车,一桩蹊跷离奇的谋杀案,一个绝对忠诚于法律的侦探,12名虔诚天主教的凶手,一场关于法律公平与道德正义的较量……卡塞蒂曾经犯下滔天罪行,以最残忍的手段毁了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以最卑劣的伎俩逃过法律的制裁,以最符合正义的方式得到了上帝的惩罚。这样的结局最是让人拍手称快,恶人最终得到惩罚,符合我们心中关于“恶有恶报”的期许,却也残酷地摧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美好愿望——卡塞蒂犯下罪行,却逃过了法律的制裁;12名“凶手”合谋杀害卡塞蒂,最后却受到波洛的“包庇”。
我们一直都在为建立一个系统的完善的法治社会而努力,想象着法律公平能够与社会正义兼容并蓄,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是不断涌现的个案总是让我们反思,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空白地带,那些似是而非的灰色行为,我们是不是真的无能为力?作为法学学生,法律一直是我心中无上的规范,而作为公民,道德又是我心中崇高的准则。在面对法律空白时,我也思考,要如何才能做到既保证广泛的公平,又维护个案的正义。答案是,我也不知道。或许真如哲学政治里讲得那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The rule of law,it must be held high!And if it falls,you pick it up and hold if even higher!For all society,all civilized people,will have nothing to shelter them if it is destroyed!"是剧中波洛侦探情绪激愤时的话,“法治必须高于一切!即便有失公允,也该充实信念,使其历久弥坚。法律信念一旦崩塌,文明社会将无栖身之所”。
由此看出,波洛对法律的坚守早已上升到信仰的高度,他也曾誓死维护法律的尊严,甚至将所有乘客锁在车厢里等待警方处置,而影片结尾,向警察交出那件制服后,波洛紧握手中十字架,在心里,将天平倾向正义,我想他心中的道德负罪感一定已经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对曾坚守的法律的背叛。作为公民,这是我希望看到的结局,而作为未来的法律人,这样的结局令我无法释然。如同一场高举道德旗帜的战役,正义的利剑贯穿法律的屏障,维护了原本应由法律来守护的道德,这样的结局,意料之中,却在情理之外。
每次观看类似题材的影片都会动摇我坚持法治的信心,我所坚持的,最终会对我所希望的有所助益吗?我想这个答案就在我现在探索的道路中,尽管这条路漫长曲折,我依然坚持初心,不忘始终。
从《秋菊打官司》看我国的农村法治问题(原创)《秋菊打官司》是围绕农村妇女秋菊为向村长“要一个说法”而展开的。秋菊家要在自己责任田上建个辣子楼,上面有文件,不能乱占耕地。村长上前阻止,秋菊男人其气不过,骂村长生不了男娃(村长只有四个女儿),村长一气之下踢了秋菊男人“要命的地方”。为讨要说法,秋菊挺着大肚子四处申诉,官司一直打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先,秋菊打官司不是为了钱。这一点我们是可以肯定的,她和小姑子到县城、市里告状的交通费、住宿费远远超出了200块钱,以至于“没有过年辣子卖的就差不多了”。那么,秋菊要的是什么?她要的是“一个说法”。什么叫说法,简单的说就是村长赔礼道歉。
按照现在的观念,打人有错,赔礼道歉应该不难。但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交通和信息十分闭塞,村长管理着村里的大小事务,百姓按照乡规民约办事,村长代表了权威,恰恰这位村长又是个倔老头,“认了错以后还怎么开展工作”。
我们不能完全否定村长们在中国农村生活和发展上的积极作用。父亲给我讲过他小时候的故事,那个年代村里没有什么派出所,没有电话就更没有110,谁偷了山上的树,谁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被村长罚去搬砖、扭秧歌时抬大鼓;邻里纠纷,兄弟分家,谁家需要帮助,都有村长的身影。村长这一角色,在法律制度不完善,农村法治意识淡薄的年代里,起到了维护乡党和睦和社会公平的作用。
那么,是否可以说农村法治建设有乡规民约的约束,有村长们的积极维护就可以实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村长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感情,有个人的好恶处理事务就会夹杂个人情感,没有一套统一的标准就很难达到完全的公平。而且,乡规民约是没有强制力的,诸如严重的伤害事件难以处置,同时,这种约定是封建落后的,不能与时代相适应,必将影响农村经济建设和法治的现代化。
影片虽然只有短短100分钟,折射出来我国农村存在的法治问题却不少。第一,封建“人治”思想残余严重,维权意识淡薄。“打也就打了,他是村长麽,但也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就算秋菊这样不惜代价四处讨要说法的“进步人士”,还是免不了受到权威的影响和威慑,某种程度上她认可村长的做法,只是不能咽下这口气。可见在信息封闭,传统思想束缚严重的农村,人们对权威崇拜、维权意识淡薄;第二,农民缺乏知识,维权能力差,维权成本高。秋菊为写申诉书花了20元,来了开庭通知还要找村里的小学老师帮助阅读,到市里告状又被三轮司机绕路骗钱。如此种种,都源于农民缺乏现代社会常识和法律知识,他们不懂法,甚至不识字,维权之路往往费尽周折;第三,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善,基层监督缺失,执行能力弱。乡里的李公安是个好干部,但全乡上下就他一个管理这方面事物,难免分身乏术,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复议书竟然是村长代为开启,都反映了这一问题。1989年我国有了《行政诉讼法》,不能不说这是一大进步,但作为一部新法,部分条款规定有待完善,民告官操作起来难度大。
我国农业人口多,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解决农村法治进程中的问题。首先,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满足了物质需要农民才会去接受教育、了解法律法规,才会有能力去追求更高的需求,权利、尊严、公正等等。对政府部门而言,有义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援助。让农民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知道到哪里寻求帮助,切实维护自我权利。
很早以前,我曾观看过《秋菊打官司》这一影片,当时只是被片中的风土人情所打动,从未从法律的角度思考过。通过这次作业,对我国农村法治问题有了较深层次的理解,对《行政诉讼法》也有了初步的认识。法眼观影,每一部影片都让我有了新的认识,在此,对刘老师的精彩点评深表感谢。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在本学期选修课法眼观影的最后一节课,我怀着深深的感动重温了美国经典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这是一部具有很深的好莱坞烙印的电影。故事围绕主角安迪蒙冤入狱展开,叙述了安迪在肖申克监狱的种种经历以及最终越狱翻案的故事。对白低沉而富有哲理,画面是典型的好莱坞暗色调,它以拉卡拉式好莱坞古典电影的叙述方式讲一个本该惊险刺激的越狱故事讲述得温馨自然,耐人寻味。关于这部电影的精彩评论实在是多不胜数,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观影人,将尝试在本文中从法律的角度剖析本片。由于笔者并非法律专业,品评难免浅薄,还望法眼观影的老师和同学不要见笑。
从根本上讲,安迪入狱应该算是一场意外,法官的误判导致安迪谋杀罪名成立,他背着两个无期徒刑蒙冤入狱,开始了另外一种生活。然而从法理上讲,安迪是有罪的,因为他在强有力的指证其有罪的证据面前无法给出同样有力的洗脱自己罪名的证据,他无法证明自己无罪,然而原告方却又足够证据坐实他的谋杀罪。法官依照法律根据证据审判量刑,在程序上没有出现任何错误,判决自然也是有效的。即使最终安迪成功翻案,当初审判的法官和陪审团没有什么直接责任,无需对这次冤案负直接责任,而安迪也无法获得政府的任何赔偿——这并不是人为的冤案,搜证及审判过程复合规定。安迪,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应该也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尽管他对判决不满,但没有溢于言表,平静接受了这一判决,不如肖申克监狱,慢慢适应监狱的种种生活。他当然有反抗,但是那些反抗是针对监狱里的某些不友好的狱友的,他并不反抗制度和法律,相反,他仍然坚自己无罪,坚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他没有和普通罪犯同流,依旧保持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爱好,不堕落并怀有希望。他希望自己能够有一天获得证据证明自己无罪,以法律的名义走出肖申克,而不是老死在高强里。
也正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任,当安迪从新遇有口中获取了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他才会那么兴奋。他想通过典狱长诺顿为自己翻案。但是诺顿何许人也?他不会放任安迪翻案,也不会让这个曾经帮助自己洗黑钱的犯人出狱,这不仅仅是出于对安迪有可能出卖自己贪污的惧怕(说到底是对法律的惧怕),更是出于自己自私的欲望——他想让安迪继续为自己洗黑钱。于是典狱长策划谋杀了带来证据消息的安迪的狱友。是的,他犯罪了,在他领导下的肖申克监狱中的狱警也常常犯罪。但是他们没有受到立即的刑事制裁。很多人认为这里体现了法律的弊端,权势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法律是如此威严,它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无法定罪,没有人举报典狱长就无法定典狱长诺顿的罪。这正不是法律的弊端,相反,正是法律的优越性,法治讲求证据,而人治不然。当安迪越狱成功出示了典狱长诺顿的犯罪证据后,任诺顿权势再大,也不过畏罪自杀。这是法律的威严所在,即不畏强权,公平公正。
既然笔者多次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又为何会出现安迪这样的冤案呢?很简单,也正是因为法律的公平公正,不会在意一面之词,凡是只讲证据,安迪才会蒙冤入狱,因为在当时的证据面前,安迪的确有罪,而且犯案动机和时机都具备了。虽然安迪无罪,但是在法理上有罪。那么再回到越狱上,既然安迪法理上有罪,那么他的越狱是不是也构成了越狱罪呢?答案是肯定的,他确实犯有越狱罪。但是当其翻案,他谋杀罪名不成立,那么他的逃狱罪名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有错抓当然会有漏抓,正如之前所说,如果指证安迪谋杀的证据不足,那么即使安迪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根据一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在法律程序正确的情况下,安迪会被无罪释放,即使他的真的有罪。
当然,在法治的社会,冤案即使有,也只是极少数极少数。
由于篇幅以及笔者自身专业的原因,本文无法更加深入分析电影中的其他人物和情节。笔者见识难免浅薄,如有纰漏还望老师同学批评指正。此外,法眼观影这门课程对我的帮助和影响确实很大,再次一并感谢法眼观影主讲老师。
自动化113班 王钟民
120113101027 申肖克的救赎–观后感以及引申
这部电影看多很多边了,不过都是在怎么对待自由以及希望和自我救赎的方面看的,这次需要换个角度,在法律的角度和以及当时的法制情况下重新认识一下,
关于故事情节不做过度的复述, 仅就其中的几个细节和感想最深的情节作评论。
关于法律的细节,第一个就是 有罪推定 申肖克在法庭上的接受审判的场景,在一个律师的整套说辞之后,在没有客观的证据的情况下 直接被判刑,不可否认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多的想法是 哪怕没有罪责但是无法证明和有相应的动机的情况 还是直接把当事人监管起来 对其他的人有利,对比现在的中国法律,也是采用形同的准则,即使在法律规定下 无法找当直接客观的证据是可以无罪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是 疑似有罪的从轻处理(也不完全,这个在国内很准确说)(相关的实例:钟枚生案、柳州米粉案,裴树唐),随着社会的法制文明的进步,现在的也有一些无罪推定的案例(辛普森杀妻案),这是一个进步,但是对于整个的社会或是文明来说,有利还是有益,还不能下结论。
第二个 问题是 关于当时的,法律监管,以及监狱环境,没有查到相关的资料当时的申肖克监狱(背景为萧山克监狱)是私营的 还是政府直接监管,加上其中的为了故事而做的夸张处理的一些细节,很难准确的还原当时的具体的情况,但是不难否认的是当时的监狱环境确实很糟糕, 或是说里面是个没有自由没有人权的地方,正如当时的 典狱长诺顿所说“你们被判有罪,所以来到这里” “ 规定(一种所谓的潜规则)和圣经,把思想交给上帝,把身体交给我”, 即使在没有自由和人权的环境里面,安迪的追求自由和不放弃自由和其他的人慢慢的被体制化形成鲜明的对比,对于自由的追求和从不放弃的希望 和监狱对人性的压抑做对比,建立图书馆做对他人有利的事情,对自己的救赎(自认为对死亡的妻子有一定的责任),即使被关禁闭,也要听一下莫扎特的音乐,对自己精神的升华,等等细节, 同时对比国内的监狱环境,(集体宿舍,劳动改造,不可避免的各种潜规则,真心不知道国内的情况怎么样 0.0. 没有查找到相关的资料),综合来说,监狱,无论那里的,什么时代,都有自己的特定的规则,对个人自由的严重侵犯,也是所谓的人性最恶劣一面的直接展现,从现代的各种监狱爆出的黑幕可以看出,即使文明程度到进化到现在还是不可避免这种情况。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洗钱避税的问题,在一个以税收为主要财政收入的国家,对个人来说税收是责任也是义务,也是所谓的公民的权利保证的前提,但是就会出现某些人利用这些税法的漏洞和各种巧妙的其他手段来处理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个人,也有不少的公司来通过跨国子公司的手段来避税,苹果,谷歌都有涉及。对国家来说这肯定是损失,但是相对来说,肯定对其他的人有一定的利益。
整体来说在申肖克的救赎中,不仅仅是个人对自由的追求,以及对自我的救赎, 换个角度就是个人的利益和权利以及整体的利益和权利的对比,怎样在不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对整体有利,是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就《勇敢的心》而论
人类对于自由的追求从未停止过脚步,自由是一个人最大 的一种享受。
在《勇敢的心》这部影视作品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男主人对于爱情的执着于坚持!更是被男主人公华莱士的那种勇敢的斗争和对自由的向往精神的一种敬仰!在那个受到殖民侵略、殖民压迫的时代,华莱士的父亲为祖国的自由而斗争!最后牺牲在抵抗侵略的战场。年幼的华莱士被叔叔抚养长大,长大后的华莱士回到了故乡!爱上了一个女孩--------缪伦,在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谁能够料想到,殖民者看上了华莱士心爱的女孩。女孩誓死抵抗,为了爱牺牲!华莱士受到巨大的打击!在爱情、国家、家仇的带动下,他走向了一条复仇之路,一条为了自己解放,为了自己所处的黑暗的受压迫的殖民统治终结的漫漫长路!
在华莱士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苏格兰人受到鼓励,纷纷加入其中,组建了一只庞大的义勇军。苏格兰贵族罗伯特想成为苏格兰领主,在其父布斯的教唆下,他假意与华莱士联盟。华莱士打败了前来进攻的英军,苏格兰贵族议会封他为爵士,任命他为苏格护国公。然而华莱士却发现这些苏格兰贵族考虑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丝毫不为人民和国家前途担心。
后来英王爱德华为了缓和局势,派儿媳伊莎贝拉前去和谈。但由于爱德华根本不考虑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只想以收买华莱士为条件,和谈失败了。伊莎贝贝拉回去后才发觉和谈根本就是幌子,爱德华想汇合爱尔兰军和英军共同包围华莱士的苏格兰军队。于是,她赶紧送信给华莱士。大军压境之下,贵族们慌作一团,华莱士领兵出战,混战一场,短兵相接中,他意外发现了罗伯特竟与英王勾结,不禁备受打击。伊莎贝拉为华莱士的豪情倾倒,来到驻地向他倾吐了自己的真情,两人陶醉在爱情的幸福之中。可是最后华莱士为了民族的和平着想,依然独自投入英王与布斯设计的圈套中,最后华莱士被判处死刑!在最后一刻,呼喊出“自由”的口号。
或许是被华莱士精神的感动,罗伯特打着‘为华莱士’复仇的口号,英勇的继承了华莱士的遗志继续对抗英军,最后取得了胜利。
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自由的权利,平等的权利!华莱士的反抗真实 的表现了爱、恨,也展示了对于自由与国家解放的执着追求。为了自由,即使付出所有也在所不惜!一颗勇敢的心,一颗执着追求自己应有权利的心,每一个人都值得拥有!不被一切邪恶压迫,不屈服一切邪恶,带着勇敢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自己的人生!活出真正的自我!
刑罚的真正作用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影片《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被警方诬陷杀妻的银行家安迪在肖申克监狱中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在初到肖申克监狱的日子里,安迪是沉默寡言的,直到他结识了瑞德。在肖申克,安迪的日子并不好过。被有同性恋倾向的犯人盯上后,长期遭受他们的毒打甚至是强奸,但安迪并未因此而丢掉心中的希望,他一直坚持着心中的信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利用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帮助了监狱长洗钱,也从此谋取了自己在狱中更好的待遇。他更换了工作,从洗衣房调到了图书馆,开始向全监狱的人传播希望的力量,他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办得有模有样……但在他得知自己妻子死亡真相之后,他放弃了传递希望的想法。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终于凭借那把他从瑞德那里买来的小锤子逃离了肖申克,逃向了他渴望了19年的自由。这部影片中,安迪、瑞德、老布无疑是最重要的三个人物,他们都留给我深刻的印象,其中印象最深刻的片段要数老布出狱后的生活描述与瑞德获得假释前的最后一次申请上他说的一席话了。
老师的一个问题令我深思:刑罚是什么?设立刑罚的原本目的只是单纯的讲犯罪的人们用囚禁的方式将他们与社会隔离开,避免他们再危害社会。但是某些监狱把刑罚变成了一种对罪犯的肉体和精神加以折磨来报复他们的工具。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刑罚的真正作用应该是利用刑罚使犯罪的人们产生虔诚地内心的忏悔,而后让他们重返社会重新做人,重新去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电影中老布的例子不禁引人深思,他在监狱待了50年,完全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他知道将要离开监狱的时候,他甚至想要在监狱里杀人而留下。对他来说,这么一个与外界隔绝了50年的人要回归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在他回归外界后,他却从未真正回归社会,精神崩溃的他最终选择了自杀。我还记得瑞德那一席话:“监狱是个很有趣的地方,当你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它。渐渐的你会习惯它。最后你不得不依靠它生存。”老布被“体制化”了,他几乎丧失精神上重获自由的能力。类似的情况在瑞德身上也有发生,譬如“不打报告撒不出一滴尿”。刑罚的残酷在这一刻彰显无遗。
瑞德经历多次申请假释失败,在他最后一次申请时,对官员说了这些:“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他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到,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此时的他不在乎假释是否被批准,他只是表达了他诚恳的忏悔之心,也正是这颗忏悔之心让他收获了迟来的批准。我想这大概就是刑罚真正应该发挥的作用,它让一个犯过罪的人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得到了真正的忏悔,从而回到社会中去,变成一个对社会无害的人。 观《甲方乙方》有感
通过本学期观看电影《甲方乙方》等多部影片,让我对法律这一词语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好与坏,善与恶,对与错 几乎是一念之间的,我们应该了解法律尤其是我们即将面临毕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等问题。”保护好我们自己应得的利益。本影片讲述了4个人由姚远,周北雁,钱康,梁子在1997年一起创办了“好梦一日游”,让消费者过一天梦想成真的日子,而引发的各种离奇的事情。
第一幕讲的是一个平凡的老板想当一名美国军官“巴顿”所以他们四个人为他进行一次一天的梦想成真,他们经过事先的排练当中他们把事先对好的台词,行为,动作。书店老板来的时候就像真实的战场。原了书店老板的梦想,在现在社会中也有很多预先设计好的,虽然不照成犯法,但是有很多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第二幕是讲一个“厨子”像当一个守口如瓶的人,他们四个人就上演了清宫逼迫的戏码,他们用各种方法去诱逼厨子说出秘密,狼牙棒,落子,等等刑拘。但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差错就是厨子一不小心把用暗号的花瓶砸到了姚远的头上,虽然电视中并没有讲到法律问题,但现实中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他们把厨子绑在了凳子上了恐吓厨子说出秘密,由于入戏太深厨子吓晕了过去,他们已经照成了厨子的伤害,他们构成了私自扣押厨子,付彪总觉得生活中太安逸想找到受气的感觉,所以他们四个人帮助他在老式的大宅门里当了苦力,拉磨,粗活,等等,当付彪在给周北雁捶腿的时候由于太累,睡着了 于是周北雁问姚远怎么办,周北雁 用扎子扎了付彪,付彪由于生气大喊要去消协去告他们。如果真的告发的话他们已经构成了犯罪。后来尤老板由于生活太幸福,吃什么都觉得没有味道,希望受苦 姚远把他放到了农村的二舅家,待了两个月,在接他的时候 他已经变成他们村的黄鼠狼了,把他们村所以的鸡都偷光了。这已经构成了偷盗罪。 他们帮助很多人完成了梦想,大明星由于长时间在灯光下生活产生了厌倦心理,演唱会,节目采访,嘉宾,委托他们让大明星过上平凡人的生活,所以他们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发布会,发布大明星从此退出演绎生涯,不在接触任何节目,通告等等。发布介绍后大明星真的过上了平凡人的日子,但他却受不了寂寞,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的离开了他,所以当姚远回馈的时候她希望姚远帮助她恢复以前的生活,姚远告诉她让她起诉姚远,告他侵犯了大明星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总之,通过学习这学期的课程让我对法律有了初步的了解,我们必须做一个知法,懂法,但是不能犯法的好学生。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学校和家庭,有些事情就是一念之间的错了就改正不了了,污点会永远伴随着你。我们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合法的权益。
就《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法律见解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对情与理的纠结之中!究竟是情大于理,还是理高于情?这一切一直都是人们议论的重点!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关于此的争论。
多年以前,大概是2007年吧,一位名叫 吴勇男的病理科医生卷入了一场情理的纠缠之中!自己的母亲在被迫的情况下嫁给了自己的父亲!最后父亲的死使得很多人怀疑母亲,其中也包括他!因为他自己亲眼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和另外一个男人抱在了一起!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打击。母亲最后走了,却一直偷偷的关心着自己的宝贝儿子!而儿子却时常埋怨母亲,两人 的关系渐渐冷淡下来!在长大成人以后,他终于发现原来自己父亲的死并不是一次意外!而是死于母亲之手,最后的结局是自己劝说了母亲自首,由自己的妻子作律师为母亲辩护!母亲锒铛入狱,一个新的家庭就此破灭!很多的人都不理解作为儿子的吴勇男竟然这样做!然而当得知狱中的母亲需要换肝的时候,他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解释了自己作为儿子的真爱!最后得到了母亲的原谅,母亲开始明白了儿子的苦心。
在《东方快车谋杀案》 这部电影中,作为侦探的波洛是主要的人物!他的一切行动以及一系列的心理活动都折射出他内心的一种挣扎!尤其是当他得知事情的所有真相之后!他由开始的义薄云天到最后的为十二位杀人犯遮盖罪行!这种前后的巨大的落差,以及主人公波洛的内心的矛盾,给了我们很深的思考!波洛通过自己的种种努力、分析、查找,最后找到了凶手,并且他们都在自己的身边,但是他们确实有一个很好的理由!他们杀死的只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法律裁判不了他,那么就有我们自己来决定!”或许这是他们十二个人内心的共同想法。
我们都应该知道法律都没有那么完善,所有的一切现在我们可以了解 的,或者说现存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用经验来获得的!法律是需要不断完善的!是一个永远不断跟新的状态!我们没有权利去违背法律,违背的代价也是惨痛的!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生与死的权利!别人的生命不是我们可以随意的剥夺的!现如今,我们正处于一个法制的社会,古人曾有言:“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最好的解释!一切必须有法可依!一切又必须依法而行!如果我们想要破坏这种法律的规则,那么我们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代价!
在法律面前,没有谁可以逃避!没有人可依避免逃脱法律的制裁!即使影片中的十二位凶手最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在他们以后的人生中,那一段曾经一样会是很黑暗、很惨淡!他们的良心上一代会受到巨大的打击!这是谁都无法逃避的!情感可以有,可以表达自己的不满、愤怒,但是当一切面临正义、法律,我们就必须理智的面对一切!把情感暂时搁置!把法律的尊严放在首要位置!
《甲方乙方》与合同法
内容摘要:《法眼观影》是一门很能引起人们兴趣的课程,由电影讲法律,让人受益匪浅,而对于《甲方乙方》这部电影中的关于合同的话题,经过多方查证,我也有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甲方乙方合同法人生伤害
最初 上第一节《法眼观影》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看了这学期需要看的电影,当出现《甲方乙方》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愣了一下,作为商业电影的开山之作,《甲方乙方》在娱乐方面饱受赞誉,可是在法律上能提供什么知识,一时间我是没想明白。
就是带着这样的疑问上了这节法眼观影课,当葛大爷标志性的语言出现的时候,满课堂的同学大笑,显然经典依然经典。这时屏幕转到李奇用花盆砸到了葛优这一幕上,老师暂停了电影,问道:“李奇是否应该赔偿葛优医药费?”同学之中争议不断,有人认为应该赔,有人认为不应该,最后还是老师说,不应该,因为李奇是按葛优的话做的。然后电影演到李奇被吓晕,老师问:“葛优的公司是否要赔偿?”这时的争议更大了。也由此引出了这节课的主题----------“合同”。
双方是自愿签的合同,所以这中间出现的事公司不该负责,可是这时我就有疑问了,在葛优和李奇签合同的时候好像没有关于保险的问题,这也可能是电影里没交代。可是签了合同就能在这期间无论做什么都不用负法律责任了吗?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富士康,那些签了合同的员工,一个又一个跳了楼,一个又一个的鲜活生命的消失没能对富士康造成一点影响,这些正常吗?为此我在网上查了一些关于合同的法律。
首先是合同和合同法的含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就是规范合同的法律。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法是指一切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狭义的合同法指专门的合同法。 这是我又有疑问了,合同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这其中“好梦一日游”并没有完成自己的义务,也就是没能够达成李奇的愿望,这其中有主观因素,但也有客观因素。同时《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由此又有问题出现了,就是什么事人身伤害,冯小刚他们将李奇吓昏了过去算不算人身伤害,如果算的话,显然根据《合同法》,他们是应该赔偿李奇的,因为他们做的已经超出合同的范围。于是我又查了关于人身伤害的问题,第十八条上说:“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我不确定李奇被吓晕过去是否算是精神损害,但我感觉如果算的话,“好梦一日游”应该做出赔偿,毕竟在合同的规定范围中,并没有涉及这一项,而根据《合同法》造成人身伤害的也是免责无效的。所以这就是我的观点。
《法眼观影》这门课让我了解了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有电影讲法律能激发人的兴趣,让人受益匪浅,很感谢这门课。
看《秋菊打官司》有感
本帖最后由 法影0203骆宾祥 于 2013-6-24 21:05 编辑这个电影主要围绕秋菊向他们村村长王善堂打她男人万庆来之事讨个说法而展开。首先,秋菊找村长讨说法,村长说:打了就打了,没有说法,如果不行,让她男人踢他一脚。为此秋菊很懊恼,于是就去乡里找李公安,让李公安解决,李公安就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两方都又责任,经得知原来是万庆来他们家想盖辣子楼,村长不批,后又说在城堡地里找个地边边盖了就算了,砖瓦都准备好了,村长还是不批,说上面有文件不让,于是王庆来想看看,村长不让看,万庆来就骂村长下辈子断子绝孙,本来就不生儿子的王善堂一来气在王庆来裤裆踢了一脚,李公安知道后说过两天来调节。于是李公安让村长王善堂给秋菊家给赔200元医药费和误工费。经过李公安这一调节,秋菊本打算算了,可没有想到村长给钱的时候出言难听,还把钱扔一地,秋菊一想着村长不认错就是不行,钱没有那就回家了。
依法律来说,王善堂打人是不对的,本来他认错就行啦,可是他偏偏不,导致秋菊找了李公安,李公安解决后王善堂还是那么的不可一世,认为自己是干部,秋菊不能把他怎么样。可他错了,秋菊为了讨说法不惜一切代价,就是希望村长认个错,打哪儿是不对的。秋菊这是维护自己的权力,她想既然有法就一定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王善堂把钱扔在地上之后,秋菊走了,她和小妹拉了一车辣子,买了120元,在县里秋菊找大爷写起诉书,她说要活告,这一点充分显示了秋菊的仁慈和她只想讨说法这事。最后县里判决说:依照乡上为主,求大同求小异,以安定团结为主。李公安自己买了点心找秋菊,说是村长买的点心,村长已经认错了,万庆来也说算了,日后再一个村生活,没玩没了也没有意思。本来打算以为这事就这么过了,没想到秋菊知道点心不是村长买的,俗话说;人活一口气,秋菊认为村长没有认错,自己也没有讨到说法。
秋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决定上市里起诉,可是刚到实力就被一个拉车的骗了,可见城里人就知道农村人好骗,这个小细节体现了当时城乡之间巨大的差异,但是真情自在人间,那个大妈和那个店里的大爷也充分体现了世上还是好人多,于是秋菊就在市里起诉了,可最后判决书居然和县里一样多加了50元,还有裁决书居然是王善堂给她的,村长还出口伤人说秋菊是为了那五十块钱,说:自己是公家人,一年四季辛辛苦苦,上面不给他撑腰给谁撑腰。听这话,秋菊就认为这是和上面商量好的。于是还是不服气。转为刑事责任,找律师起诉,但上庭是看见是严局长就不想上了,想自己是告村长想找个说法,可人家严局长是好人,经过严局长说后,她上了,可法院潘德还是一样,秋菊还是没有讨到说法,于是告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碰巧在这之间秋菊生孩子,村里人去王庄看戏去了,于是万庆来找了村长,虽然村长在打人那件事不对,但是秋菊难产,他也没有半点含糊,也没有计较秋菊一次一次的告他。去王庄找人抬秋菊去了医院,孩子生下来之后,村长还给王庆来说:孩子这事跟官司没关系,秋菊想告就继续告,经过这事之后,秋菊也改变了对村长的看法,由于张罗给孩子办满月,法院那事也就在没有关心,到孩子满月时秋菊还亲自请村长,其实那是可以看出来村长也感觉到自己以前不对 ,可是双方都没有提,本来以为官司那是就怎么过了可是在孩子满月那天,村长喝喜酒的却被公安以故意伤人罪拘留了,听到这事,秋菊很伤心,她本来打算让村长认个错就行了,可没有想到事情闹成这样!她很后悔,追到公路边时,村长已经带走了,此时,秋菊心里一团糟,她千辛万苦得到的说法居然是这样。
这个电影告诉我们应该和睦相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不能向恶势力低头,为了自己的权利斗争到底。
法眼观影之观后认知法律
法眼观影之观后认知法律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 李宏财学号120123101080
法眼观影通俗理解来说就是:从法律的角度看一部电影,分析电影剧情中的相关法律的知识,从而来学习法律,认识法律,学会懂法,知法,,进而会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
释义:佛教指能照见一切法门的眼睛;泛指敏锐、深邃的洞察力。自听讲老师的第一节“法眼观影”的第一节课,我便对法律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敏锐,深邃的洞察力来观看老师 播放的法律影片。课余生活也查阅观看相关的影片,来增强法律知识,开阔眼界。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文献,宪法,刑法等等,法律规范了人们的道德行为准则,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神圣不可侵犯。以下由我从相关的法律影片说说我对法的认知。
《《秋菊打官司》》看这部影片,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巩俐的装扮真的是非常贴切也非常的到位,把一个农村妇女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影片描述了农民对法的认知过程,比如乡村人民的耿直和淳朴,勤劳和不屈,甚至说农村经济的落后思想的单一法制观念的淡薄等等。作为法眼观影的学生,看完这样一部片子必然会引起我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这个问题,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这样一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片子。 电影当中秋菊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影片塑造了她为了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不断努力的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泪水也有委屈更有得不到支持是的伤心与难过,最后她成功了但她又觉得自己失败了,她用迷茫的眼神表达了她自己的疑惑与不解就像我们看不到中国法律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一样。
首先我觉得秋菊的这种不放弃的追求,反映了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不管是那个年代还是我们的当今时代,那种高高在上不把普通老百姓放在眼里的政府官员比比皆是,他们觉得自己是公家的人拿的死公家的钱办的是公家的事,公家不个他们撑腰谁来给他们撑腰。于是乎老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感觉有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影片中的村长在就曾经充当过这样一个角色。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他就朝秋菊丈夫的裆部踢了过去,让人在床上躺了好几月。在李公安的调解之下,村长也答应了赔款,但他那种不屑的态度让秋菊难以忍受。最终她选择了一直往上告,一直从乡里告到了市里。应该说她和她的家庭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付出的精力也是非常多的。但她在追求什么呢?这个问题秋菊自己反复说道。从这部片子看出:秋菊一位农村妇女对法律知识的愚昧无知,可却懂得大是大非,运用法律来为自己丈夫讨个“说法”。还有《东方快车谋杀案》》影片中提及很多法与情的交织以及矛盾。大侦探波洛对于真想的追求,始终恪守自己的原则,在他的信仰真相应当公布于众,没有比真相更重要,他要把这十二人送上法庭,让国家正当手段来解决刑事案件,在情与法的纠结中他犹豫不决,最后他做出了最令人惊讶的决定,救了那十二人。我通过这部影片知道了所谓的真相不是正义,而真正意义上的正义不仅仅去靠无情的法律来捍卫,还有人性,它才是法的核心。彰显人性的伟大,中国有句话“法不外乎人情”就是说法律只是道德对犯罪定义的一种范围,所有的事情都会有例外,遇到事情情还是会高于法律的,所以法律无情人有情。
观法律影片,用自己敏锐,深邃的洞察力看待法,从而学会知法,懂法,用法。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在《秋菊打官司》影片中主要讲的是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土地问题产生了矛盾,从而被被村长踢中下身。秋菊找村长论理,村长不肯认错。为了讨个说法,秋菊带着身孕,踏上漫长的告状之路,她从乡里告到县里,又从县里告到市里,最终向法院提起了起诉。在影片的最后,秋菊赢了一个说法。从这点看来,在我们有着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以接受法律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秋菊的诉讼下,村长受到治安处罚,被公安局带走了。在村长被带走时,秋菊感到不解,她知道自己只是为了要一个“说法”而已。我们都知道秋菊想要的“说法”是很合乎情理的,而且她提起诉讼时很正确的。在以后的生活中,被拘留的村长和村长一家可能会很难再与秋菊一家和平相处,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好转。尽管秋菊从来没有拘留村长的想法,但事实上村长因为秋菊的诉讼而被拘留的,在村民看来,秋菊过分了,以后村民会不愿同她交往。在此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秋菊的伤害远远大于对她的保护。以后也可能会有很多人不相信法律,结果恰恰相反,法律是生存的保障,法律面前没有富贵贫贱之分。我们时刻要记住法律是可以保护我们每一个人。
从《秋菊打官司》的影片中我们不仅看到山里人们生活的艰苦与朴素,也看到了人们对法律的轻视,我们可以看出村里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很了解法律,即使秋菊提起诉讼,我们也可以看出她也是不了解法律的,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诉讼只是为了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并不是想拘留村长。这个结果是她完全没有想到的。也是她不想看到的。她也没有想到法律会这么执行。她开始对法律产生迷茫的感觉。实质上法律就是这个样子的,法律会让每一个触犯法律的人接受制裁。
看完这部影片我们应该知道法律严格,也应该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贫富贵贱都可以接受法律的保护。这就是法律的魅力所在。要记住法律会时刻保护着我们的,我们要懂的怎么使用法律,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国家和谐稳定发展的武器。我们要时刻记住法律不仅可以保护我们,也可以制裁我们,只要我们触犯法律。
本帖最后由 法影0101石佳艳 于 2013-6-22 15:28 编辑
观《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在法眼观影选修课上,我们通过观看电影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这次的论文我就以《东方快车谋杀案》这部电影来阐述一下我对于法律与正义的看法。
电影发生在一辆返回伦敦的列车上,一位男乘客身重十二刀的死亡引发了侦探波洛关于整件事情的调查,根据旅客不同的描述,最后确定是卧铺车厢的12位旅客所为,但他们却是因为一件“陈年往事”而对被害人起了杀意……..
在这个电影里涉及到了关于法律与正义的关系。那么,什么是正义呢?正义是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做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但每个人对于正义的定义都有所不同,这部电影中十二位旅客认为的正义大抵就是让曾经的凶杀者的到报复——杀人偿命即是最为合理的正义;而我认为正义必须与法律相辅相成,正义是法律所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而随着法治社会的逐渐发展,法律对正义的追求也逐步的深化,我们也因此知道了,法律并不等于正义,正义的理念要高于法律。这部电影中,侦探波洛虽然最终将嫌犯锁定,但是却没有在最后将他们供述出去,主要在于他认为这十二个人经过周密的计划的谋杀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些人的亲属都是由于被害人被谋杀的,因为波洛了解死者生前所做的恶行,所以对这十二位旅客起了同情之心。而在我看来,侦探波洛的行为时错误的。即使美国富商雷切尔的死是死有余辜,那也轮不到那十二位旅客来解决,而是应该交由司法程序审查,也许雷切尔的罪不至死,但却以12刀毙命的残忍方式结束了他的一生,这难道还能说是一场正义?这十二位旅客虽然最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他们永远逃脱不了正义的批判。这是一场“非法的正义”但却“合法”的存在。我们应该向波洛侦探先前所所说的那样:法治必须高于一切!即便有失公允,也该充实信念,使其历久弥坚。法律信念一旦崩塌,文明社会将无栖身之所!在社会的发展中,法律和正义多多少少都会出现摩擦,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认为,相信法律是正义最适当的裁定,相信法律可以使绝大多数人的正义得到伸张。电影的最后,侦探波洛一个人走在雪地里,他手握十字架,眼含泪水,他作为一个如此崇尚法律的人,最后却做出这样的一个决定,这也让他内心里十分的纠结,他背叛的他一直坚守的法律信念。
从这部电影中,我了解到了法律与正义都是社会规范的一部分,但是究竟是法律高于正义,还是正义优于法律,这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我认为当法律与正义发生冲突,我们应该首选法律!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影片《肖申克的救赎》主要讲了被警方诬陷杀害他妻子及其情人的大银行家安迪在肖申克监狱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开始的安迪总是沉默寡言但却被监狱里的变态狂们毒打甚至强奸其他犯人也许早已沉沦但安迪即使身处如此黑暗的地方仍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和希望。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狱警和监狱长来使自己获得更好的待遇。在狱中的19年间,他从未放弃:刻棋子、办图书馆、教学生,他还帮助监狱长洗黑钱……偶然之下他得知自己妻子死亡的真相,但监狱长为了自己的贪欲杀害了唯一一名知情人。安迪从此放弃了将希望传递给其他犯人的想法,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他从自己靠一把小铁锤挖出来的小隧道里逃向了他渴望已久的自由。在这部影片中安迪,瑞德,老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将谈谈他们给我的一些感受。
刑罚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将罪犯施以惩罚,将他们与社会强行隔离开来,以避免他们再次危害社会吗?还是对罪犯加以报复折磨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又或者是威吓教育人民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在我看来刑罚最终的目的应该是要是引起犯罪者内心真正的忏悔并使他们重返社会并重新做人。
罪犯瑞德多次申请假释未成功,当他最后一次申请假释的时候,他对假释申请批准的官员说了下面一番话:“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他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到,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此时的瑞德已不在乎假释是否会被批准,他只是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和悔悟,然而却正是因他这份悔改之心,他迎来了意外之喜——被批准假释。当刑罚的其中一重目的达到之后开始走向下一步:回归社会。
影片中老布曾经回到监外的世界,但他不曾回归到社会。对一个在监狱中生活多年的老罪犯来说,回归社会也许是最困难的一步。瑞德曾说:“监狱是个很有趣的地方,当你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它。渐渐的你会习惯它。最后你不得不依靠它生存。这就是体制”当罪犯已经体制化后会很难再回到原来的社会。瑞德和老布在狱中过的舒适自在,在回到社会后竟过的担惊受怕,甚至希望再次犯罪回到监狱。当老布最终获得自由时,他却因害怕自由而自缢身亡。至于瑞德“不打报告可尿不出一滴尿来”。此时,刑罚显示了他的残酷性,它剥夺了一个人终生享受自由的权利。再也回不到原来的社会。对世界各国来说罪犯有效的回归社会都是一个难题,各国也在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关于罪犯回归社会方面,我国也在做积极的努力,法律不断被修改与完善。新颁布的刑诉法条中增加了社区矫正这一执行办法,也许其本意不是加强罪犯与社会的联系,然而这样的执行方式确实对罪犯回归社会有良好的作用。
法眼观影201306考勤汇总(截至20130618)
由于表格在本论坛系统中无法显示,请大家下载附件查看。警告:本楼作业完全抄袭至http://www.gusuwang.com/thread-255713-1-148.html。
观《非诚勿扰》有感
电影〈〈非诚勿扰〉〉的男主人公是位大龄“剩男”秦奋(葛优饰),秦奋是有“特殊才能”的“海归”,靠着“专利”实现了一夜暴富,,于是想通过征婚的方式来解决终身大事。其间他认识了美丽的空姐梁笑笑(舒淇饰)。此时梁笑笑面临着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三角关系,希望通过秦奋来摆脱自己的情感困扰。带着各自的目的,两人结伴前往日本北海道。在那里,两人经历了一段生离死别的爱情。而故事结尾,则一如既往地继承了冯小刚式的喜剧风格。
镜头一:电影一开始,秦奋发明了一款“分歧争端机”。而从事风险投资的大款(范伟饰)认为这是一款高科技产品,想要买下来。秦奋开价200万美金,范大款却说太贵,要付200万英镑。(范大款说的英文怎么有股东北味?)
法律看点:这款“分歧争端机”无疑是挂着高科技招牌的“卖拐”,而范伟饰演的大款也一如既往的憨厚,200万英镑买进,100万日元卖出,还一脸的感激。现实生活中,吃进了这样的“苍蝇”,投资人要如何维权呢?
律师观点:剔除了剧情的夸张,秦奋的这项专利的卖点就是高科技。虽然双方有协议,但这桩买卖并非就此板上钉钉。如果经鉴定这项专利毫无“高科技”可言,那么秦奋收取200万英镑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而数额特别巨大,将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镜头二:秦奋在公园里相亲,对象是一四川口音的女子。从秦奋的父母开始谈起,女子渐渐将话题转移到了墓地上面。等到女子说出“你买两块,我们公司可以打九五折”时,这次相亲已经严重变味了,变成了推销见面会。
法律看点:借助相亲,进行推销;或者利用婚托,骗取中介费,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比较常见。抛开秦奋的富有不说,如果他也是一个较真的人,非要讨回这次的中介费呢?
律师观点:秦奋如果要讨回自己的婚介中介费,在法律上是不被支持的。他支付了中介费,目的是寻找配偶。但中介公司却没有责任监控每个对象的意图。就此事看来,秦奋被欺骗了,但错不在婚托。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婚介公司利用婚托,骗取中介费。这方面可以提醒消费者的是,找婚介公司一定要慎重,交款前要多打听公司的信誉,口碑,双方最好签定详细的委托协议,并约定好违约的责任,遇到问题应及时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镜头三:还是和四川口音的女子的相亲场景,女子在推销墓地时提到“花三万买到皇家风水的墓地”,“过几年,同样一块墓地可以卖到30万”。而秦奋更是大方地表示:“咱俩要是走一块去,我连你的碑都先刻好”。
法律看点:剧情中,墓地作为一种商品在进行买卖,并且在“几年后”可以像商品房一样出售,盈利。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行为是否被允许?
律师观点:有两点必须说明,按照目前的规定,不能出售“活死人墓”,而墓地也是不能随便转手买卖的。据我市相关规定,“公墓经营者应当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出售墓穴或穴位,并依法与购买者签定合同”;其次,“公民,公墓经营者或管理者,不得传销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墓穴,穴位。”
镜头四:这回,秦奋居然跑到了杭州相亲去了,对象还是位美女(徐若瑄饰),而且父亲是企业家。可惜的是,美女已经怀孕了,想找个现成爸爸。为了婉转地表示拒绝,秦奋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就好比是宝马车上插一奔驰的标志。“要是出了故障,奔驰的零件配不上,宝马又不管修”。
法律观点:如果秦奋娶了这位孕妇,那他对肚中的孩子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是否如他所说的“奔驰的零件配不上,宝马又不管修”呢。
律师观点:如果真的结婚,秦奋在腹中的孩子属于继父子(女)关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适用生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因此两人一旦结合,秦奋便对孩子负有抚养责任。同时,如果能够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其也同样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将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警告:本文抄袭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d71811c589eb172ded63b730.html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我觉得这部影片,在十几年前能够问世,它起来了一个唤醒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这样一个很大的作用,这种唤醒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它唤醒了我们普通老百姓、普通公民,认识到通过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这种唤醒,通过这个影片告诫我们的干部,不管是农村的干部,还是城市的干部,不管是基层的干部,还是上级机关的,政府机关的干部,都要有一个基本的观念和认识,就是说我们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应当依法为民、依法行政,而不能违反法律、违背法律,更不能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长按照“上面的文件”的规定禁止万庆来一家在自家的地里搭建辣子棚,万庆来以村长家生了四个女孩且在刚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下没有了生男孩的可能为笑柄用言语侮辱村长,随即遭到村长的踢打。事后万庆来认为“村长大人是应该的”选择了忍气吞声。这反映了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与愚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最终只会助长官僚势力的霸气而底层大众的合法权益遭到理所当然的践踏。而秋菊选择了探索着去走一条艰难的维权之路,在一路的摸索中她始终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讨一个说法”。从法律视角来看,她的维权意识依然只是处于一种萌芽阶段,只是一种纯粹的对以村长为代表的“官僚势力”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叛逆与不满而未上升到民事和刑事的法律高度来要求经济赔偿等相关的正规裁决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广大农民群众的思维意识体系里,所谓的官与民、父与子等伦理关系中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等级划分。自然,村长完全有权拆阅村民的私人信件。显然,在现实的法治社会中,这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复议书维持原来的裁决,丈夫万庆来劝秋菊就此作罢,显示了小农思想中软弱的一面。秋菊表示对复议仍不服从选择继续上诉。然而真正面临选择走法律程序这条道路时,她表现出了无助与茫然。
当真正要到法院与严局长对簿公堂时,秋菊的内心是矛盾的,因为她要状告的是曾善待过她的严局长,她根本不知道被告席上的严局长是市公安机关的法人。在官方秩序面前,秋菊表现得无知但始终是鼓着勇气坚持下去。这些也是我国社会法制现实的一个侧面反映,在众多的侵权与被侵权的违法乃至犯罪活动之后,存在一些“私了”甚至隐忍的解决方法而放弃了去走正规的法律程序的道路。有的人认为法律程序太过繁杂更有的是根本不懂得法律程序是如何运作所以干脆草草了之。在遇到部分社会冲突矛盾时,道德等民间手段有时确实比法律更具有实用性和及时性等优点,但它们总会暴露出不规范不科学等诸多弊病。我认为我国当前的法律程序应更便民化才能
剧情发展到后来出现的一幕戏剧性又让人觉得有些酸楚。在秋菊难产生命垂危、全村村民外出王庄看戏的紧急关头,万庆来想起了村长王善堂,王村长也不计前嫌赶紧去叫人备齐担架等工具连夜送人前往医院救治,乡村邻里之间那种纯真的情谊流露出来了。到万家正在大摆宴席庆祝儿子出生时,在这喜庆的氛围中市级法院的裁决已经下达,王村长被判拘留十五日。秋菊奔跑着出去想挽留什么但一切又是徒劳的。。。。。。直到警笛声消逝,秋菊开始后悔了:“我要的只是个说法,没让抓人啊。。。。。。”就如同先前严局长成为她的被告人那样让她觉得万般无奈。然而人情在法理面前是苍白无力的,法律以其强制性凌驾于人世间的人情冷暖之上。自包待制大义灭亲把侄子付之铡刀到秋菊将救其母子的恩人王村长状告至监牢,从古至今法律始终显示着它冷酷的一面,不为人情而丝毫改其本色。
电影中,“民告官”的行政法刚刚颁布,法律已经有了,但是百姓明白这个法究竟是怎样一个法吗?在百姓的认识框架中这个法能够以前所未有的精准度对“权力迫害”进行打击吗?在民间法律意识丝毫不容乐观的90年代,这个法能够以革命性的崇高姿态而得到百姓的全面拥护吗?很显然,不能——秋菊最后打官司了,按照法律程序,市公安局应该首先成为被告,作为其法人代表的公安局长也应该出庭候审,但是秋菊却不愿意了,因为公安局长是一个大好人,一直在帮助她,甚至还用小轿车搭载了秋菊(这在当时的农村看来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荣誉),她说:“我告的是村长,不是局长,局长出庭,我就是不去。”这个情节太赋戏剧效果,本来法律是到了位的,也是坚定地站在百姓利益一方的,但百姓却由于法律意识不够,居然毫不买账。 法影感悟
经过这几节课的学习,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对法律规定下人的权利的享受也有了深入的了解,更对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矛盾深有感触。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而道德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我们的社会是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维护下运行的,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二者虽缺一不可,但有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法律与道德产生矛盾的情况。
例如我们在第一节课上所看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它是一起“出于道德的规范去有意违反法律”的特殊案件。而这部经过数次翻拍的电影作品,其意义也同样超出电影本身而引发了一起全社会的思考,法律与道德的的矛盾在这部电影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影片主要讲述了一名来自美国的富商雷切特多年前曾绑架了一名儿童黛茜并且将其杀害。多年后,受害者的十二个家属联合起来向雷切特讨还血债让,凶手得到了罪有应得的下场。影片中的大侦探波洛一直坚信“只有法律才能制裁犯罪”,这在多年的侦探生涯中从未改变过,但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波洛却站在了道德的角度让十二名杀人凶手躲避了法律的制裁,这让他非常痛苦,正如影片结尾所呈现的那样:波洛违反自己的信仰后手持十字架,眼含泪水在风雪中离开,身后立着代表陪审团的12位行凶者。遵循绝对的公正是波洛的信仰,所有的罪恶都应该由法律进行制裁,任何超出法律的行为都是有罪的。但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却被设定成全社会公认的罪有应得者。法律与道德的碰撞就此形成。波洛最后动摇了、妥协了,不仅仅只因为12名凶手的惊天同谋,更是因为卡塞蒂之前便逃出了法律的制裁。在道德与法律的碰擦之下,这样的结局不仅令波洛和十二人内心挣扎,也令所有的观众纠结。这很似一场举着道德旗帜的起义,无论结局怎样,最后都不会有真正的胜利者,你以为你赢了,其实你输了!
也许有人会支持波洛的做法,认为雷切特该死,十二人陪审团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就像波洛开始坚持的那样:只有法律才能制裁犯罪。法律高于一切,只有法律才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是否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每个人都像影片中的凶手那样用自己的手段去惩罚罪人,那要法律又有何用呢?但话又说回来了,如果那些人不惩罚雷切特,他就会钻法律的空子逃之夭夭,他所犯下的罪恶就不会得到惩罚,这对上校一家是不公平的,在道德上说不过去。
总之,我们不能只看中法律而抛弃道德,也不能为了道德去触犯法律。要站在道德的角度去完善法律,站在法律的角度去强化道德。只有道德和法律的始终相辅相成,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观《肖申克的救赎》引发对刑法保障人权机能与保护法益机能的思考
年轻有为的银行家杜方被控杀害妻子及其情人,因为所有证据都对杜方不利,也不能找到证明其无罪的有效证据,杜方被判终生监禁,送入肖申克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杜方始终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希望,一边挖着越狱的通道,一边寻求以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与价值,甚至不惜帮监狱长诺顿洗黑钱。诺顿为了把他一直控制在自己手中,杀死了知道杀妻真相的狱友,彻底摧毁了杜方清白脱罪的愿望,使他在服刑19年后,终于选择从地道逃走,以自己的方式重获自由。这部电影不像其他越狱电影题材那样场面激烈,只是用平淡叙事的手法向我们展现主人公的监狱生活以及最终逃离的过程。再深深被电影本身震撼的同时,我也对电影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法律问题产生了思考。
杜方的妻子及其情人被杀,触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而杜方没有杀人是冤枉入狱,这又侵犯了人权 。现在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杜方越狱之后又被抓回来,但是经过再次审讯调查之后,发现了他确实没有杀人,也就是一场冤案。如果我们侧重保护法益,那么检察机关就应该以越狱罪再次将杜方判刑;可要是我们站在保障人权的立场上去评判,那么杜方本来就没有犯罪,也不应该被关押,所以他逃出监狱是自己为了恢复自己的人身自由,不但不能以越狱罪判罚,反而应该对他进行相应补偿。由此可见,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是刑法中的最大的一对矛盾,如何在司法程序中合理的处理好这对矛盾,对正确的惩罚犯罪和切实的保障民主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是由公共权力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具有普遍性,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并具有可诉性。法以社会为基础,通过调和社会冲突的利益,进而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和维护。同时法还表现为通过法律对社会机体的 进行疗治,由此实现法的价值,发挥法的功能。
具体就刑法而言,其任务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具有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其中,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具有法益不受犯罪侵害和威胁的机能;而人权保障机能(或称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具胡保障公民个人的人权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法律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违法犯罪人的大宪章”。法的基本价值包含秩序、自由、正义等,其中,就社会来说,秩序是公共利益,是排在第一位的,然而,其又必须以合乎人性、符合常理为目标,受到自由与正义的约束。因为就其人的本性来说,自由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而正义要求把每个人应得的东西交给每个人。
如此,法律干预社会生活就有适度的界线,应当考虑是是在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加以干预还是在伤害公众感情或损害社会的公共性的情况下才引出法律干预。应遵循的原则有伤害原则、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冒犯原则和容忍与社会完整统一相协调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容忍限度的改变、尽可能充分地尊重个人隐私、法涉及最低限度的而不是限度的行为标准的原则等。
我国1979年制定了刑法典,刑法分则中规定了“严禁刑讯逼供”,表现了对保障人权的重视;刑法总则却规定了类推,尽管对类推作了严格限制,还是给刑法的保障人权机能以消极影响。实际上在当时讳言人权的年代,谁也不会说1979年刑法有保障人权的机能。1983年开始了“严打”,接着22项单行刑法不断公布。人们感到的是刑法的保护机能的不断加强。1997年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订,废除了原来规定的类推制度,而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显示了我国刑法不仅有保护机能(或者说功能),而且也有保障机能。因而其后出版的刑法学教材中开始有刑法的功能的论述,并有相关论文的发表。
刑法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机能,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实现,但与刑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保障人权方面。就惩罚犯罪而言,虽然有被指责打击不力的情况,但更多的是错判案件不时见诸报端。例如,2003年5月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2013年3月26日,浙江高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还有张辉张高平冤案,入狱八年哭着喊着要把刑期坐满而且拒绝减刑,但坚持喊冤。
我认为,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在理念上更新。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上,过去的观念是前者重于后者。例如,有的学者论述道:“刑法作为专政的工具,它的保护功能当然是首要的,而保障功能则是派生的。”这里所说的保护功能,即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惩罚犯罪。该学者的观点是1997年的观点,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于2004年入宪的今天,这一观点显然不符合时宜。200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谈到“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的经验,200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也谈到“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这是与时俱进的观念,值得肯定。在我们看来,以二者并重代替一先一后的观念,有助于将刑法保障人权的机能落到实处和确保惩罚犯罪的质量。
我希望在公正法律的天平上,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永远是平衡的,再也没有肖申克,再也没有人需要法律的救赎。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及其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九至十六周,我们开始了我们这学期的法眼观影课程,我们可以通过这个生动有趣的课堂来巩固我们的法律知识。我在学习法眼观影这门课程前根本对法律问题一点不了解,就是法盲,通过这门课程也让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和巩固,认识到了法律对生活,对我们的自我保护发面的重要作用,尤其是我们可以更好的用法律的眼光和角度来看这个世界。
记得有一节课,老师给我们播放了影片《秋菊打官司》故事主要讲述了在中国西北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以为意而不肯认错。秋菊不服,要讨个说法,前往乡里、县里、市里公安局上访并都维持原案裁决复议的故事。故事中村长王善堂因为与秋菊的丈夫发生一些口脚而踢踹了万庆来的下体,并且重重的推了万庆来一下,致其下受伤,并且肋骨轻微骨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村长王善来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而且秋菊上诉到县里和市里的时候,法院让秋菊回家等候消息,复议书下来的时候李公安都将复议书同往常一样直接交到村长手里,村长仍然不以为意。但是就法律的角度来讲,李公安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复议书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先到达原告的手中才可以,这样不但村长做出了违法的事情就连李公安身为司法机关人员也违反了法律。秋菊完全可以根据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秋菊可以向法院你提出诉讼,被告村长王善堂滥用职权因为一些口角殴打秋菊的丈夫万庆来并踢其下体致其下体受伤并且肋骨轻微骨折,这触犯了人身伤害法;被告李公安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将县里市里发下来的复议书直接给了王善堂而并非是原告秋菊,这也违反了法律。
在那个六七十年代,法律好像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很神圣但是也很迷茫,到底什么是法律?到底什么法律可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都无从得知。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就像秋菊想要通过法律来讨一个说法,到乡里、县里、市里去“讨说法”为的就是希望让村长王善堂道个歉好好的说明一下自己的错误而已。影片最后讲述了秋菊难产村长帮忙找了人还亲自抬着秋菊去了医院才使得秋菊母子平安。但是最后请客吃饭的时候却得知村长被抓走了。这点我真的感觉法律的一些漏洞和不完善性,虽然秋菊是去了法院起诉村长,但是作为那个比较无知的年代他只是想要个说法。他自己也承认村长是个好人也是他的长辈事情本来应该圆满解决的但是最后却是比较令人瞠目结舌。
好人应该有好报,但是法律连做好事多于那些微不足道的坏事的人也要惩罚的话就体现了法律的冷酷无情。真的希望法律可以早点修补完善这些漏洞和不完善让好人过的好,也不让任何一个坏人钻法律的空子做坏事。 中国农村的法制发展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秋菊打官司》——很火的一部电影,更是值得人深思的一部电影!一直以来,电影中秋菊的执拗的性格和在当时特有的法律意识被人们所关注。同时电影中出现的种种的法律问题也值得我们去探讨。
第一,就秋菊的维权之路展开。从电影中我们看到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对法律的不信任。也看到了中国农村法制建设情况,在他们心中甚至不知道法律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用了会有什么结果。更看到了中国法制建设道路有多漫长!秋菊,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不求官,不求财,只想听一句道歉!应该说,她想到法律是对法律的信任与尊重,可是秋菊的朴素的法律意识却没能给她想要的结果。因为她最应该找的是法院而不是不停的复议或者找公安局。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赔礼道歉才是她想要的。正是因为她的法律知识的欠缺才导致了电影最后的结局——迷茫的看着村长被带走!也许直到最后一刻,秋菊的心中才有一丝意识,法律究竟是什么。
第二,传统的文化意识阻碍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可以这样说,我们当前所追求的法治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对农村来讲,法治很远!传统的文化意识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城乡的差异让二者似乎不能很好的适用同一种生活规则。而农村的法制建设对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是有相当大的作用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因此,在电影中也看出了目前中国农村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而且,由于农村司法力量的不够和经费的不足,也造成打官司难的现象,也使得法制建设发展困难。
第三,案件一波三折中程序正义如何得到保护?秋菊提起行政诉讼,在她心中的已给想法:官官相护!秋菊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一类离法律很远的人。这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不足之处。当事人无法放心的将自己的利益交在别人的手中,更不愿意交在官人的手中。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地位存在着天然的不平等,这就要求在立法时充分保护弱者利益,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中国法制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
总之,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也需要我国的法律工作者不断的努力,完善法制环境提高全民素质的同时很好的平衡公权力和私权利、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以此更好的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用法律的角度看《甲方乙方》
经过这八周的学习法眼观影这门课程,使我最初对法眼观影的看法有了改观,使我了解法眼观影是以用法律的角度来看电影的一门课程。我们在这八周里观看了许多的影片,但是在这些影片中我最喜欢的影片是《甲方乙方》。他们独特的创意让我感到新奇,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甲方乙方》这部影片吧!
《甲方乙方》这部影片的导演是冯小刚,主要讲述三男一女组成的“好梦一日游”项目,姚远(葛优饰)、钱康(冯小刚饰)、梁子(何冰饰)、周北燕(刘蓓饰)是主演,他们以自己的服务来帮助他人实现梦想,从而变成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他们在经营“好梦一日游”项目时也有的地方是我对法律有一些看法,例如,影片片段一,想受气的付彪,“付彪疲劳过度睡着,姚远正想拿烟杆去捅,被北燕阻止。北燕从头上拔下簪子,问姚远"能扎吗?",姚远问梁子"你说呢",梁子:"别扎太深了。"北燕犹豫着扎下。付彪猛然惊醒,“你们也太欺负人了,我要到消费者协会去告你们去!"还有影片片段二,想做好汉的李琦,”李琦从楼上往下扔花盆以示给同伙暗号,不想砸在葛优头上”。还有影片片段三,到山沟里吃苦的尤老板,“钱康在医院里想起了被扔在大山里面一个多月的尤老板”。这些例子有没有侵权行为,例一,“想受气的付彪被扎疼了,就说要去消协告状”,可是在此之前他们有签订合同,他去告状,告他们。可是他们也是按照合同办事情的,我认为消协应该不会处理的,例二,“想做好汉的李琦,在钱康和梁子的恐吓之下,被吓昏倒。”如果李琦当时心脏病突发,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吧!如果当时李琦仍花盆砸死了姚山里远,那么李琦就应该负法律刑事责任吧!例三,如果钱康想不起来尤老板被他们扔在大山里面,那尤老板起诉他们就应该是他们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了。
总而言之,法律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避免不必要的危害。我们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更是要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才能推动现代社会普法教育的大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吧!
观看《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肖申克的救赎》曾是一部享誉中外的电影,肖申克指的是美国的一部监狱,全文的故事也是围绕这部监狱所展开的。在这部电影中有一句名言“肖申克这部监狱里的每一个人都没有罪,你不知道吗?”本片的主人公叫做安迪。杜弗伦,其入狱的原因是由于被指控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和自己妻子的情人,当然,安迪也是无罪的。但是由于没有证据表明自己的清白,他也入了肖申克监狱。在入狱后,我们会对影片中的肖申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里面充满了暴力,凶狠的狱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许多对人性的抨击也随之浮现出来,包括“三姐妹”对主人公的骚扰。然而,安迪是一个极其聪明有心思缜密的人,我们从结尾也可以了解到他从头便开始了逃亡的计划。在本片当中的亮点有极其富有法律意识的情节便是安迪帮助典狱长洗钱做假账的情节。主人公利用法律制度的漏洞,将钱转移到一个虚假的账户上,而主人公逃出监狱以后,自己成为了户头上的人,并且重新开始了自由的生活,这也算一个疑问又幸福的结局。
这部电影当中的情节曲折,表现细腻是他十分有名的原因。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也有许多有意思的地方。首先,安迪。杜弗伦并没有杀害任何人,但却由于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却锒铛入狱,这也体现了在诉讼过程当中证据的重要性。在中国有句俗话“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想必就是这个道理吧。另外,主人公被判的罪名是“两个无期徒刑”,这和中国的罪名有些不同。由于在一些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制度,在美国被判处几个无期徒刑,几个终身监禁很正常,但由于中国没有废除并且在较长时间不会废除死刑制度,因此我们会对影片当中主人公被判处“两个无期徒刑”会感到疑惑。至于中国至今没有废除死刑制度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我们的观念一直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另外,在影片当中主人公作假帐的问题在影片当中被称为制度的漏洞,由于现在是在市场经济的指挥下,我们的经济发展很快但也存在不稳定性。电影当中“钱在市场当中流通之后会非常的干净”也是有道理的。这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漏洞。或许对于法律而言,这也是他的无奈。
在影片当中,有对于假释的描写。也是一种出狱的方式,老杜等人出狱后被安排去了超市等,这是政府对于服刑完成的人的一种保障,使其不过够更好的生存下去。但我们还是看到老杜等人还是不能够被社会很好的接纳,这人也是一种很深刻的社会现状。这部电影在法律和人性方面有了一种很好的揭示,较为经典。
姓名,李博雅
学号120123901022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感触很深,法律无情但也有人利用自己的职权对他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观看的几部电影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这部电影主要是讲述一个银行家因为误判被冤枉入狱,在监狱中他遭遇了很多无法想想的伤害,面对同性恋的骚扰,遭受学生被谋杀的打击等等。但他并没有被打垮,用一个小锤花了20多年的时间挖了一条密道最终逃走。最后和自己的好友一起得到自由的故事。
真正的法律意义是对犯人进行应有的惩罚。但那种在监狱里生活了几十年被完全体制化的人怎么能够在社会上更好的生活呢。从老布的死折射出的是法律的缺陷。在老布的内心深处已经早早的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并为之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而法律带给老布的不仅仅是惩罚,多年的牢狱生活已经彻底的影响了他的一生。外边的世界已经不在适合他们了,生活的改变,人们的鄙视,体制化的影响让老布最终选择了死亡。不只是老布,他只是那一类人中一个代表而已。虽然我没有足够的知识去反驳这种制度。但我从内心深处感觉法律给了他们过于沉重的代价,并且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正如安迪所说:“要不忙着去死要不忙着去活。”而安迪选择了逃亡。他本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的。但犹豫法律的误判他被冤枉。就连唯一为他作证的徒弟也被典狱长为了自己的利益谋杀而死。安迪在狱中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正如瑞德所说只能说他不是一个好丈夫,而并不是杀人犯。安迪是智慧的,他在用自己的努力逃离这个牢狱。是社会的黑暗某害了他,在道德角度上说他这样做无可厚非,人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法律的角度上,他确实逃狱了。在我看来这是绝地谋生的,没有人愿意被冤枉一生最后老死在监狱里或者被这这种体制化所固定,失去一生。安迪用自己的方法赎罪,用自己的努力活了下来。
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也许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安迪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但那些制度的漏洞什么时候才能弥补,谁能保证像诺顿那样的典狱长不会是肖申克监狱的下一任典狱长。也许那样的话安迪到死都得不到自由。
在我看来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更深一层次法律是用来使人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安定。通过观看了这么多部电影,每一步都体现出了法律和道德或者某些东西之间的矛盾,我们不能一味的说法律就是正确的,毕竟法律正在不断地完善或者等到人类社会发展到某个境界的时候就没有了法律达到了理想的社会。但我们身在一个法律的社会,法律维护的是大部分人的利益。早多数情况下法律还是能更好的维护社会。
法影观影这节课不仅仅是观看了几部电影而已,更多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对电影所讲述故事进行了分析。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多的一些了解。最后,社会有我们共同建造,我们都应该做出自己的努力为我们心中美好社会的早日到来而努力。 法律,正义
——《东方快车谋杀案》
书中曾复述:“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在中文里,正义即公正、公平、公道。就像我们天天在时间中生活却难以给时间下定义一样,我们虽然能在经验上说出正义不正义、公道不公道、却难以给正义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可以说,“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从各种不同正义论出发,学者们提出不同的正义定义。按照马克思的辩证统一的原理,正义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正义是流变性与不变性的统一,正义也是一致与不一致的统一。正义在不同的时空会改变其内容,但是正义也有其不变的内容,即正义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是人类的文明社会所共同具有的。
书中述说的再完美,但在实际中也是会有出入的,东方快车上的正义,就是颇受争议的正义。是触及我心中法律底线的正义,是法律缝隙中的植物。
初次观看影片,非常的同情那十二个人,可是我们当时观看的只是情感,而不是法律,那十二个人每个人都有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而这个源头似乎都是在雷切特,在绑架的头目凯赛梯。但是似乎雷切特又与他们都无关,十二个人只是自认为在为自己的亲属,在为法律实现正义,实际上,整部电影都没有讲,有任何确凿证据表明那个被杀者就是当年绑架案的主谋。我也不认为他们能够举出这样的证据来。那么他们是否真的能够确认那就是当年的凶手,他们有没有可能杀错了一个人?甚至就算那个人就是当年的罪犯,他就一定要承受死刑吗?他们还谈到了12人的陪审团,可陪审团不应该由受害者的亲属来组成,陪审团应该是一群公平的人,而不是一群只想杀死凶手报仇的怒汉。可是无论如何,他们的仇恨无处发泄,他们的痛苦不能减轻。所以他们必须杀一个人来报仇。而12个人的连同犯罪可以让他们把“如果错杀”的责任推卸在别人身上,每个单独的人似乎都是真的无罪了。所以这个行动,只有暴力,只有伤害,只有发泄,没有责任,如果这是正义,那么法律何在?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被杀人的亲属也可以向十二个人的亲属复仇,法律是绝不会认可这种以暴力惩治暴力的,还记得波洛的经典台词:“法治必须高于一切!即便有失公允,也该充实信念,使其历久弥坚。法律信念一旦崩塌,文明社会将无栖身之所”可实际呢《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最后,波洛给出了一个假的结论,放过了这12个人。这12个人在车厢中开香槟庆祝他们的胜利。我想,如果是我在波洛的那个位置,不,我绝对不会默许这12个人的谋杀。
法不容情,法律正义的追随人波洛心中的法律已被情所感化,但我们是否应该要更理智一些呢?纵使雷切特再怎么的罪大恶极,法律在,如果私自处罚成立的话,那我想公权力就应该被废止了,因为它多余,如果以暴力治暴力成立,法律文献完全就可以焚烧了,因为不会有人在去翻阅,那要它何用?但是上诉情况永远不会出现,开篇阐述正义的概念,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当然,法律促进社会正义的途径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人们有无限的选择余地,但绝不是那十二个人的行为。我们应当注意,法律用来推进社会注意本身是一个权利行为,如果没有限制,它必然会适得其反。因此我们要更好的完善法律漏洞,而不是包庇,一味的纵容只会有更多的雷切特,只有在阳光下,才会有阳光的味道。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在法眼观影的课堂上,我们观看了《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影片围绕秋菊经历一波三折想讨个公道展开。故事是由于秋菊的丈夫与村长因矛盾发生口角,被村长踢了一脚而受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仍不见好,秋菊性子倔,就要找村长理论,讨回个公道。但村长仗着自己在村中位高权重,放不下面子,拒绝向秋菊的丈夫低头道歉,秋菊没有办法又不心甘,就告到了乡上,乡里李公安出面调解,让村长给秋菊的丈夫200元钱赔偿,村长不服气,当着秋菊的面把钱撒落一地,让秋菊低下身子自己捡,并说“你每捡一张,就向我低一次头”,秋菊无奈又告到县上,县上公安局收了秋菊花钱托人写的状子,几天后 做出了和乡里大致相同的处理意见。秋菊还是不服,又告到市里,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处理办法,秋菊仍旧没有得到想要的一个说法。最后秋菊向律师求助,律师建议她提起行政诉讼,最终,二审认定村长的行为已构成轻伤害,给予行政拘留15天。
原本以为秋菊已即将要讨回想要的公道,心里正充满满足和喜悦,就在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秋菊面临难产的危险,是村长赶紧找人把秋菊连夜送到医院,,秋菊才顺利产下儿子,这个孩子的诞生给全家带来了新生,秋菊一家对村长万分感谢,之前恩怨已涣然冰释,但却在满月酒宴当天,当大家都在为孩子庆祝时,村长被公安局带走了。留给秋菊的更是满脸的疑惑不解。
这部影片讲述的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发生在偏远山区的故事,在那样一个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靠人情来维持的,人们法律意识淡薄,几乎不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秋菊的丈夫被村长打伤了,她挺个大肚子,从乡到县再到市,最后告到法庭,上下忙碌了一个冬天,也仅仅是想让村长低头赔礼道歉,并没有要惩治村长的意思。还有秋菊花钱求代写诉状的老汉,居然口出狂言“你是要活状还是死状”甚至要把村长踢伤秋菊丈夫的行为定个“故意杀人罪”。我想,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正是由于这样一群“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存在,误导人们,才使人们更加无知愚昧。
从这部影片还反映出当时农村的地方行政体制不健全,基层干部没有知法守法,对待村民甚至还存留 人治的色彩。其中公安局的李公安为化解纠纷,竟私下买礼物代替村长向秋菊赔礼,这样做无疑是不合法的。
影片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人情与法制的冲突。秋菊一方面通过诉讼程序打赢了官司,讨回了公道,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自己是在村长的帮忙之下才顺利产下孩子,觉得欠了村长很大的人情,也不想要村长的赔礼道歉了,当看到村长被警察带走时,秋菊满脸疑惑与愧疚。这其中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值得我们深思。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肖申克”是一个监狱,一个没有“罪人”的地方,这里有道貌岸然的典狱长,凶狠的狱警,还有一群服从于“体制”的犯人。
这部电影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对于“希望”的执着。刚来的两年他虽然不断被三姐妹侵犯,但是他却从不停止斗争,从不放弃对自身安全的捍卫,这种不屈服的性格帮助他走向了自由。他从未放弃追寻自由的希望,从未停止为自由准备的一切行为,而典狱长出于私心拒绝他翻案的恶劣行为只是坚定了他逃离这里的信念而已!!!!!!
这个无辜却一直呆在囚笼的人并未自怨自艾,他积极的为自己的生活寻找方向,为这里的“伙伴”寻找希望,他用帮助典狱长洗钱等行为来换取在这个叫肖申克的监狱的更理想的生活,他在一片沼泽中寻找前行的方向,前进的路。
最让我觉得幸福的就是那个在屋顶的微笑,主人公静静坐着,后面是昏黄的天空,显得一切都是暖洋洋的。。。。。。而电影中用瑞德的独白来表现这种自由“你会说他做这些是为了讨好看守。也许是为了同我们搞好关系。而我则认为他只是为了再度体验一下正常人的感觉,哪怕只是为了短短的片刻。我们坐在太阳下,感觉就像自由人。见鬼,我好像就是在修自己家的房顶。我们是创造的主人。而安迪——他在这间歇中蹲在绿荫下,一丝奇特的微笑挂在脸上,看着我们喝他的啤酒。”我认为这个场景凸显了主人公对自由的向往,这其中“希望”的味道甚至超过结尾时二人相遇的欣喜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而整部影片的大部分描述都是瑞德的独白,在主人公离开后,他曾感慨“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有些鸟是不能关在笼子里的,他们的羽毛太漂亮了,当他们飞走的时候...你会觉得把他们关起来是种罪恶,但是,他们不在了你会感到寂寞,可是我只是想我的朋友了...”这些话对于他获得假释前的那一番讲话是一种呼应,也是对于他自身的改变的一种暗示,暗示了瑞德在结尾对于自由和希望的认可以及追寻。。。。。。
这部片子充斥着自由与希望,却没有盲目的夸大它的力量,他让主人公在“肖申克”吃尽苦头,也为他带来苦涩后的甘甜,它告诉所有生活在困境,低落中的人,只要你还对未来抱有希望,并为之坚持不懈,那前行中的阻碍就都不足为惧。而瑞德“RED”正是“救赎”的前三的单词,或许主人公在肖申克的行为就是为了给后来的人留下希望,而认识他的人对于他的种种行为的叙说,正是将希望的火种传播下去,将对自由的渴望传播下去。
我们无法改变这个体制化的世界,因为我们生活在自己的牢笼中,我们在“囚室”和“工作间”中来回穿梭,偶尔的放松就像难得的“户外工作”。。。。。。我们渴望改变,向往自由,却总是被自己束缚,我们总是以为换个环境会有不一样的生活,总是觉得是周围的人耽误了你,却不明白有些时候谁都不是你前行的阻碍,只是左脚绊住了右脚罢了,就像主人公为何迟迟没有越狱,他只是缺少一个理由,一个值得他孤注一掷的理由,而我们理由在哪里。。。。。。。。 本帖最后由 法影0203张晓梅 于 2013-6-19 17:56 编辑
《法眼观评》——观《甲方乙方》有感
八周的法眼观影课在不知不觉中结束了。我觉得这节课自己修的很值得,因为我领悟到了许多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的思想。每次课的电影播放都让我看到了以前从未注意到的破案细节。
其中就有一部我喜欢了很多年的影片《甲方乙方》。如果不是因为这节课,我真的只会看到其中的笑点。自从和大家一同上完课,加上老师的耐心讲解才使我懂得了电影其实有很多值得我
们留心品味的地方。
电影《甲方乙方》讲述了姚远,周北雁,钱康,梁子四个善良,智慧又善解人意的自由职业者的故事。他们合伙开办了一项"好梦一日游"的服务项目。工作核心是帮助消费者过一天
好梦成真的瘾。刚开始营业,就立刻引来一批突发奇想的顾客。我记得好像有个卖瓜的板儿爷想当一天巴顿,还有个厨子因为生在和平年代,一直梦想成为一名坚强不屈的义士,体会一天
被捕、严刑拷打、英勇就义的滋味;这些个“大胆”的想法把四个人难的就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其中也是糗事百出。。。。。
记忆深刻的有——例一:他们刚脱下美军伤兵的衣服又换上清兵的军服;一会儿是会议的将领,一会儿又成了溜须拍马的卫兵;例二:他们白天可以开着敞蓬吉普背着电台在坦克训练
场的土路上颠簸,夜里还能开着老式的吉姆车偷偷摸摸地闯入民住去抓人。这段电影真的让我笑了好长时间。。。不仅如此,他们工作中也是漏洞百出。。。于是,四个人商量开了一个纠
偏会,统一一下认识,会议决定了要善于对顾客的不合理愿望表示拒绝。这个使"好梦一日游"的服务逐渐步上正轨。他们帮助因为经常性失恋,对生活丧失信心的人恢复了自信;又教育
了大男子主义顾客;又利用了大款想做受苦梦,明星想做普通人的梦,嘲弄了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其实不仅是那个年代人们的生活压力大,我认为当今年代我们依旧存在生存危机。我们活在压力之下,不免也幻想着自己能有“好梦一日游”那样的生活。作为当代大学生,我很骄傲
自己能有幸坐在大学的课堂,听着老师们讲解的每一道题,讲述的人生大道理。我学会了要时刻完善自己,要自己变得优秀,争取不像电影中那些所谓的让我们“嘲笑”的人生活的那样落
魄。那样我们岂不是在看着别人的故事,嗤笑这自己的人生?
原来我只是关注这部电影的笑点而加深自己对演员们的喜爱,尤其是葛优老师。可是那天我突然发现,我真正喜欢的不仅是演员,还有其中的各个演出细节。它包含了丰富的法律知识
我学会的不仅有这些,还有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最无助的时候也不要轻易妥协,要学会在绝望处拥有希望。真的很喜欢这节选课,让我坚定了自己的梦想,更加
坚定了自己的脚步,让我不断的向前。以后我会学会用“法眼”审视着自己的生活,做更好的自己!
生活,很值得我们深思,用法律的眼光品味多彩的世界或许更有意思! 电影《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冶金12-4_贺先帆
学号:120123202127
法律是一个社会秩序的象征,是一个国家稳定的基本要素。往大了说它与我们的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但同时它又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联系,在生活我们不免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事与他人产生纠纷。然而一些看似有道理的事情在法律上又是不成立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电影《秋菊打官司》讲述了一位农村妇女为了自己的状告他们村长的经历。电影中,由于村长不让秋菊夫妇在自己家的地里搭一个棚子而与秋菊夫妇发生口角。在争吵中秋菊的丈夫以村长家没有儿子侮辱村长,而在当时刚刚实行计划生育的社会背景下,村长听到这些话气愤之极。一时冲动踢坏了秋菊丈夫万庆来的下体。事后万庆来没有声张,一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确实错了,二是他觉得踢坏他的人是村长,于是他选择了忍气吞声。这里村长的做法本身就不合法,但是万庆来选择了忍气吞声,以至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但是万庆来的妻子秋菊却不服村长的做法,他坚持要为自己的丈夫讨一个说法。
由于中国人在封建社会的统治下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所以在那个时候人们对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没有太多的意识。而且由于秋菊的法律知识薄弱以至于他的这条“讨说法”的路非常的艰难。但是她遇到了一位好民警李公安,在李公安的悉心调解下,最终秋菊与村长达成和解协议,医院也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了秋菊丈夫的病情,有凭有据,事情看似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由于村长在赔款过程中态度嚣张,没有一点的认错态度。在此可能很多的人选择忍一忍算了,反正村长也已经赔款了。但是故事中的主人翁秋菊却没有就此罢休,因为她看到村长没有一丝悔改的表现,而且态度蛮横,以至于秋菊没有接受赔款而选择了继续上诉。秋菊的这种做法标志着人们正在渐渐走出了传统的“息事宁人”的想法,如果秋菊在收到赔款后,不管村长的认错态度如何就算了,那么他之前的所有努力就都白费了。法律的存在不是单单是赔款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么那些有钱人不是无法无天了吗?这就体现不出法律的公正性了。
由于村长的认错态度不好,秋菊又来到了县公安局继续上诉,在县公安局的复议书下达之时,这封复议书理当由秋菊亲自拆开阅读的信件又被村长先行拆开,村长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不知道他已经侵犯了秋菊的隐私权,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本身就加重了村长的过错,但是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这一切都被当成理所当然的。
在影片的最后,村长不计前嫌帮助了难产的秋菊。着也体现了法律之外还有邻里之间的感情。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参杂个人的感情,在秋菊夫妇想尽释前嫌的时候,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村长最终被警察带走。
看到这部影片的最后,我不禁在想事情本来已经得到了最好的解决,法院的判决书还有没有必要?但是,法律史不会参杂个人感情的,正是因为法律的冷峻性,和威严性才发挥着它本身的效力。如果法律都围绕着个人感情转,那么正义永远得不到伸张。所以,法律的公正,庄严,冷峻是法律不可缺少的三要素。
《肖申克的救赎》中所展现出的法制缺陷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是讲述的是银行家安迪•德福瑞恩由于被诬陷杀害其妻子及情人,被判终身监禁在肖申克监狱的故事,安迪在在监狱中的生活作为故事的主线,展现了在监狱中的各种生活实况。
《肖申克的救赎》作为一部经典之作,所展现的不仅仅是完美的的影视艺术,更是有法律的观念渗透其中。在开头中典狱长诺顿说:监狱的规则一•不得亵渎上帝。一句话概括了监狱的潜规法律将会作为其次,间接地表明监狱是法律的阴影面,而犯人们的权利将一无所有。进入监狱的第一天晚上,胖子因无法忍受现状被看守长哈利德打了,又因送进医务室被哈利德授意而死亡,从中可以看出监狱的黑暗,无法无天无人权,事后人们对此视若不见的态度,表示对这种事情的习以为常,人们的内心中已经不把自己当做享有权利的人看待。
安迪在做工修缮屋顶的时候,给哈利德出主意帮助他获得哥哥的赠产,身为银行家的安迪熟悉有关财产的法律,利用法律的漏洞帮助哈利德得到了财产,开始了他在监狱的计划。
布鲁斯早年入狱,在监狱中生活了50年在即将开监狱假释的时候却不愿离开肖申克监狱。早年入狱的布鲁斯的生活中只有监狱,在外界的眼中他只是一名假释的囚犯,没有亲人,没有生活的能力,走在陌生的大街上无法适应在他眼中全然一新的社会。在假释委员会的安排下,有了住宿,工作,但是布鲁斯的生活却不能平静。监狱的存在是为了教育改正犯有错误的人,众生平等,过去的错误不应让未来为之买单,政府与制法、执法机关因当注意的是犯人的改造,而不是单一的关押,重视犯人出狱后的生活,为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所做出的改造,才应当是最佳的。布鲁斯的悲剧不应当一而再的发生,“希望会让人疯狂,他在这没用”瑞德的话说出了犯人们的心声,同样也是布鲁斯悲剧产生的原因,法应该避免的就是这些,应当顾全的同样也是第二个布鲁斯。
安迪自从到阅览室工作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找安事是啥迪帮助自己,安迪通过帮助别人利用法律漏洞逃税,他利用人们获得利益的心理,从而获得他人的帮助,为自己取得最大的便利。安迪利用典狱长的信任,帮助其作假帐,逃税漏税,典狱长的一切财物工作全部交由安迪一人完成。在典狱长的眼中安迪的命运将由他这个监狱的上帝所掌握,他就是肖申克监狱中的法,没有什么可以逃脱自己的手掌。安迪在帮助典狱长作假帐的同时,制作了一个假的身份,以法骗法,法律在安迪的手中像是一个多年的工具,使用起来毫无不方便之处。当安迪从汤姆•威廉姆斯得知妻子死亡的真相的时候,安迪去找典狱长说明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典狱长的帮助,但是典狱长却拒绝了安迪。在典狱长的心中,安迪在监狱中就是在自己的法律范围内,能够继续为自己获利,二一旦离开监狱,安迪帮助自己所做的事情就有可能败露,法律、真相在典狱长的眼中远远不及自己的利益。而汤姆的死亡则是另一个布鲁斯悲剧,监狱的无法世界似乎成了不变的事实。
从《肖申克的救赎》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法律的漏洞与法律的不全之面,法律的健全在不停地加大,同样法律更大的关注点应当从惩罚转变到教育改变,不要再让布鲁斯的悲剧持续发生。
勇敢的心——自由之于人类
勇敢的心是1996年奥斯卡获奖作品根据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的事迹改编,影片中华莱士的父亲与哥哥起义失败被杀害,由叔叔抚养长大。而后,因为妻子被杀,向往平静生活的华莱士走上了抗争的道路。因为苏格兰贵族的两次背叛,华莱士最终被俘,因为他的不屈,所以受尽折磨后死去,死前高喊freedom,感动了无数人。
华莱士一生都为了苏格兰人民的自由而奋斗,那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一个似乎蕴藏着无限热血和浪漫的词,在哲学上却有着冰冷的定义我“自由,是主观需求和客观的必然统一的范畴。” 在我看来,自由是人类的本能,是一种生活的最低限度,自由之于人类,如水之于鱼,蓝天之于飞鸟。他的父亲如是说“心灵是自由的,鼓起勇气追随心飞翔。” 自由的灵魂无法被任何锁链束缚,奋发的精神无法被任何诡计扭曲。自由是生活的养分。
在影片中,华莱士因为妻子被杀而开始为了自由战斗,在苏格兰贵族要退缩时,他带着自己的队伍,鼓舞了士气,一同对敌人宣告:他们可以夺走我们的生命,可永远也无法夺走我们的自由!”苏格兰贵族在这场战役中,本来是为了追求自由而战的,因为阶级的不同,他们选择了退缩,单从其初始目的来看,可以证明,自由是被人类共同所需的,是一种客观的必然。
在其后,罗伯特布鲁斯受华莱士勇气激励,在华莱士死后,拿起华莱士的剑,带领曾经和华莱士一同战斗过的人一起奋战,获得自由。华莱士的死,激起了广大底层民众对于自由的向往,知道了上帝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苏格兰人获得的自由,享受着华莱士死亡的养分。
反观现在,生活质量的提高,政治经济的增长,使得当今人们对于自由的向往越来越差,因为世界盛行的人文主义,我们不在在意所受到的限制,但是我们真的是自由的?真的不需要再为自由而抗争?从小到大,所困扰我们最多的无非是学习,学习就是限制我们最大的拦路虎,但是从当前这个社会形势来言,我们只能面对它,能做的只有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用自己的努力来换来最大程度的自由。
关于自由,最近的例子就是前几天斯诺登的棱镜门。据美国中情局前职员爱德华•斯诺登爆料: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于2007年启动了一个代号为“棱镜”的秘密监控项目,直接进入美国网际网路公司的中心服务器里挖掘数据、收集情报。在西方国家起码有法律制约政府对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而在中国权利的侵犯可以彻底毁掉一个人的生活。该事件挑战了我国及香港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捍卫,。
最后,通览整个影片及近期发生的人和事,我的感想是,追寻自由需要一个自由的信念和一颗勇敢的心。
《秋菊打官司》中的感悟
之所以选择这部电影,第一是基于我本身喜欢的搞笑幽默的电影表演。第二是因为这部电影给人的启发确实很大。电影看过两遍,每一次给我很深的心灵的触动......同时,作为法学大家庭中的一员,也给了我很深的法律启示!
首先,电影中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其中的发展情节也让人看到了现代法制建设的重重困难与挫折。看看电影中的秋菊再结合我自身在农村的经验,我不自觉的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法律,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对农民而言。因为你想象不到在农民心中,法律,给人的感觉是多么的“遥不可及”!他们对法律的信赖究竟有多少!看过电影,我的脑海中不断的浮现出秋菊看着警车带走村长后的表情,我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实现了“目标”很开心?显然不是!法律的手段用到了,村长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秋菊的心里却不是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后的欣慰。可之前她却为使村长受到法律惩罚付出了那么多啊!现在在她的眼神中,我却读到了一丝的不忍......这也同样让我们想到这样的运用法律手段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其次,中国的农民距离现代法制建设还比较遥远的原因是诉讼的成本过高。记得以前听老师讲农民诉讼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农民工是在拿命打官司啊!”在诉讼过程中的花费甚至要比请求的利益还要多,最后的官司打的只剩下了“赌气”!看着秋菊推着一车车的辣椒,来维持主张的正义之路,看的不觉让人心酸,农民最后要用尽成本来才能争取到法律保护的人民的正当的权益,难道这不也是值得我们应该反思的问题吗?
最后,近代的法制要求与农民传统的生活有着天然的冲突。就中国的发展来讲,城乡的发展不平衡也造成的目前农村法制建设困难的场景。一个人的法律意识与其自身的生活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与其祖祖辈辈的生活习惯更是分不开的。秋菊的朴素的法律意识与我们所追求的法制还有一段的距离,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心血与汗水,做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