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法律启示
在课堂上看到《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是我第一次,之前虽然也有耳闻,但是觉得这种电影没有意思。但在看完以后却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及很大的感触。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而不断上诉的故事。抛开故事情节不说,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踢值得深思。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从这些可以看出,虽然农民有一些法律的萌芽,但是法律意识仍然很薄弱。
这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通过这个电影让我了解,在中国的农村,有着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这是经过五千年锤炼出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它更贴近人性,能更灵活的解决问题。而法律的现代化则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以及除了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强制、评价、保护外并没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和谐与温暖,秋菊一家势必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遭到村民们的冷眼。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但是可能没有人再敢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为法律带来的副作用不是每一个人都承受的住的。
从《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现在的法律并不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失败,因为法律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 观《秋菊打官司》谈法律问题
前要:在1980年代的中国关中地区的某个农村,一个笑话引发了一场刑事案件。
秋菊,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典型的农村妇女,如果不是丈夫嘲笑村长媳妇只会生女孩子而招到拳打脚踢,也许秋菊会一辈子安安静静的生活着,而现在她为了给夫夫讨回公道,毅然决然的走上了法律维权的道路,可惜对于一个对法律意识淡薄如纸的女人,这注定是一条艰难无比的维权路。
片中秋菊先后上诉几次,上诉的层次也越来越高,为什么一点小小的事情会闹的这么厉害?是秋菊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在上诉过程中遇到了无情的阻挡?下面我就从片中秋菊遇到的事情和她为了丈夫上诉的行为分析一下其中含有的法律问题:
问题一:起因,秋菊家和村长关于承包地发生争吵。他们认为村长是故意为难他们,这个其实就是涉及到了一个法律问题——土地法。按照我国的法律,农村个人承包耕地归集体所有。不可以私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问题二:片中剧情发展到前期,村长打了秋菊的丈夫,李公安为了息事宁人,小事化了,采取了不合理的调解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合法的,尽管出发点是好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不能靠自己的主观意思来协调矛盾。
问题三:主要剧情的推进过程中一直围绕着一个问题,那就是片中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有法必依。秋菊丈夫在与村长争执的过程中被踢中要害,秋菊为此向村长、乡镇府、县公安局和市里讨要说法,但是都败诉了,最终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而村长因涉嫌伤害罪被依法拘留。
虽然片中发生了一点曲折,秋菊在寻求公正的过程中难产,而且帮助她脱离危险的还是村长。当我看到这的时候,也有点感动和纠结。农村人朴素的品质一直存在着,就算他们没有文化,但是在大义面前,还是会放下个人恩怨。村长最后被依法带走的时候秋菊惊愕了,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村长毕竟违反了法律中的治安条例。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从片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许多法律问题。而张艺谋的这个影片也成功的征服了很多观众,不论是其中的曲折剧情,还是最后让人哭笑不得的结果。
从影片中寻找法律问题,分析问题,学习处理这类事情。我想就是《法眼观影》这门选修课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本帖最后由 法影0113高元朋 于 2013-6-23 13:51 编辑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法眼观影这门选修课。经过八周的学习,我不仅从这门课程中法律的知识,而且还逐渐深化了对法律的认识,不再以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待一件事情的对和错。这里的同学何老师我特别喜欢,特别是老师,感觉他懂得特别多。而且教会了我们许多。
在看过的所有电影中,我对《肖申克的救赎》印象特别深,给我感触特别大。本片主要讲了保守稳重的银行家安迪因谋杀罪被判入狱,实际上是被冤枉,两个无期徒刑将他后半生推入无底深渊,他没有就此沦落,却通过自己的智慧,在贪婪、残暴的狱卒手下为犯人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与尊严和自由更为靠近的牢笼生活;用一把小石槌在美女海报后面凿了二十年,凿开了瑞德认为六百年都无法凿穿的隧洞,爬过下水道,在电闪雷鸣的大雨中轻笑着拥抱久违的自由。看完之后本片确实深深的感动了我,不仅是本片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安迪锲而不舍经过二十年才挖通隧道走向自由的欢呼雀跃。还有本片中阐述出来的法律知识。剧中有“能买到一切”的瑞德、 “三姐妹”、凶狠残暴的狱警、贪婪的典狱长诺顿、被“体制化”了的卖书老者老布、少不经事的摇滚青年汤米、本片主角,在炼狱中获得新生的银行家安迪。这些隐匿于黑狱各个角落的角色牢牢抓住了观众的眼球。监狱本来是国家用来囚禁罪犯的场所,捍卫国家法律的机器,里面关押的多是社会中的一批极端分子,我们不曾会想到监狱中居然会有那么多的我们常人不知道的秘密。
主人公安迪别指控而蒙冤入狱,弱不禁风的他在高度现代化管理下的肖申克监狱里目睹和体验了那里的混乱、肮脏、恐惧、绝望。他努力适应那个环境,但并非接受、并非屈服,并非为监狱体制以及里面其他潜在的规矩所转化,他仍然保持着完整自我。他还运用智慧游走于典狱长,狱警和普通的犯人之间,他却没有和这些恶势力同流合污,一人保持着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一贯地坚持,特别是在极端严苛的条件下。安迪即使在监狱这个特殊的、非常恶劣的环境中,也仍然坚持这些价值观念而不妥协不放弃,例如他对知识启蒙作用的信念,对保持个性爱好的执著等。他为了从政府那里获得基金,他连续写了六年的信。终于她的付出有了回报。这告诉我,做一件事情一定要脚踏实地,坚持不懈,不可半途而废。片中最动人的、也最能表现安迪不屈不挠坚持精神的是他在肖申克监狱里,以非常人的毅力20年如一日的用一个小石锤在墙壁上挖出了一个洞,从这个洞穿过下水道成功的逃出监狱,实现了多年向往的自由。19年的漫长时间是对人的精神和意志的考验。电影还通过描绘安迪冷静的头脑、睿智的应对和巧妙的设计等等这些特点,和其不屈的斗志一起构成了一个丰满的、正常却又超常的人物形象,避免人物走向偏执和怪异。这就是我喜欢的安迪。
老师也说过,在美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死刑。他可以判两个无期徒刑。美国的法律规定所判的刑法也是可以累加的。但是在中国无期徒刑和死刑石油差别的。但是如果真的在未来真的人的寿命会到三百岁五百岁。那么判无期徒刑还有死刑还是有差别的,那当然无期徒刑和死刑还是有差别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我相信法律也会慢慢的变化。
从他这个角色中,我学会了坚持不懈,我学会了不向恶势力屈服,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奋斗和斗争,我学会了体制并不可以束缚我们,我们每个人都有自由权利,我们要为自由而战,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安迪说过:“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可以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它们无法达到,也触摸不到,那就是希望。希望是人间最美好的东西,只要自己不放弃,希望就会永远相伴,希望是关不住、锁不牢的,是有翅膀的鸟,是流动的空气,是息息尚存的呼吸,是永远无法遏制的,是任何黑暗都无法染指的,有了希望就有了一切,有了希望就一切皆有可能。”。从安迪中我学会和很多。
法眼观影,真的很好,起码我感觉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门选修课。我相信慢慢的我会改变对一件事的看法,这得益于我上了这么好的一门课。我相信大家也一定很喜欢法眼观影!
观《勇敢的心》有感
自由在法律上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能够生活在社会上的基础,因此自由是人民是需要自由的。
在电影中,英国进攻苏格兰,并且不断压迫当地人民,设立了各种法律剥夺当地人民的财富和自由,华莱士为了自由揭竿而起,带领当地人民反抗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其他苏格兰人也纷纷响应,随后华莱士组织起义军闯入当地英格兰的贵族城堡内,并且将城堡烧毁。随着华莱士的事迹传开,越来越多的民众响应起义,而华莱士的军队也是势如破竹,先后赢得了多场战役,包括斯特林格桥之役打破了步兵胜不了骑兵的迷信和攻下了英格兰重要城市约克城。面对自由的剥夺,应该不断反抗,从奴役下得到解放。例如:在抗日时期,日本侵略者残酷摧残占领区的人民,对此我们就应该不断反抗,并获得胜利为止。在如今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因此我们要在法律规范范围内,享受自己的自由,不侵犯他人的权利,这就可以了。
在电影结尾,华莱士被捕后,仍不屈服并高喊“自由”后英勇就义。他的行为感动了许多人,他的勇气鼓舞了其他人并且继承了这份勇气,并最终是苏格兰人民获得了自由。由此可见,自由不仅要靠法律,还需要有指引的方向。在压迫中,就要反抗,为了自己利益而反抗。只有在反抗中才能给政府压力,只有压力才能使政府让步,随后他们才能再次重视人民,才能赋予人民应有的权利。维护自身自由,在我看来,首先人民需要团结一心,正所谓团结力量大,只有这样政府才能体会到压力,才能认可我们;其次正确的立法,法律是最好的凭证,不会更改,必要时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立法时必须要做的;最后,要靠我们自觉遵守法律,不要违背法律。因为只要在法律的范畴内,我们的自由是一定会得到保护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自由的地方,例如游行集会权、著作出版权、新闻知情监督权等等是基本的人权。坚持人文主义,以人为本,现在已经是世界最主流的思潮。因此,在各种思想下,平等的自由是可以实现的,法律也是可以实现的。
在电影中,英雄总有自己追求,比起马克西墨斯整天挂到嘴边的“home”的真切,华莱士的“freedom”,更能撼天动地一些。影片末受刑时华莱士从嘶哑的喉咙里呼喊的这个词依旧时时在我的耳膜里撞击回响着。自由是不允许去剥夺的,面对失去自由的权利,我们甚至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像华莱士一样,起来反抗那些所谓的贵族,让他们害怕,恐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我们应得的权利--自由。 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很早就听说过《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经典的电影,但一直未能如愿观看这部各大电影网站的电影排行中始终稳坐第一的经典大片,它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人情味和温馨感觉,还有它背后关于法律,给予法律问题的深深思考。
影片中涉及的偷税罪、脱逃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洗钱罪,开头,主人公安迪被指控谋杀妻子与其情人,她被判了个无期徒刑还是两个,我记得“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美国就有这种说法 ,就是无期的叠加,不过和在中国一样改造好的照样可以成为有期。我在想中国的贪官们就应该判死刑,要不都不能得到应有惩罚,毕竟他们有权有势的,可是听老师讲的那些被判错的人如果判了死刑呢?对于这个问题挺让人困惑的。还有就是预警殴打犯人致死的,他们利用自己的执法者权利将人殴打致死却也风平浪静,本来的故意杀人罪,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下,没有严格的监狱监管体制,犯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法律的不健全难免欧漏网之鱼。另一个就是安迪讨好典狱长为他洗钱的一系列活动,所谓“洗钱就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在片中安迪在监狱利用自己的才华轻松的逃税,真实不可思议,更有趣的是他所谓的“造假人”而且在他越狱后成功的改头换面。他通过在狱长办公室做事的机会给自己制造了一个身份,同时把那笔财产转到了这个假身份的账户上,所以出来后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真实不可思议,法律的漏洞这是太可怕了,可以救人,亦可害人。
观看这部电影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关于美国上世界50年代社会黑暗的揭露,以及人性的险恶,逆境中的友情,以及一个人在逆境中得到重生并将恶人得到应有惩罚的快感,给我更多思考的是关于“法律”无穷的困惑与感慨。
毕竟,一个优秀的电影所讲述的故事虚构是在所难免的,可是它所揭示的关于法律的漏洞都是真实的,曾经“法律”,执法者,在我心中都是神圣而高尚的,是惩恶扬善的正义化身,可电影中执法者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发律的漏洞,谋求真他们贪婪的私欲,让那些原本无辜的人为此无奈的买单.。而监狱这个关押犯人的地方,在法律的重锤下压的人喘不过气来,法律在那些没有权势的人面前,只是被压榨的工具,没有通过它来为自己争取权利。。而主人公安迪却在法律与道德间运用自己的智慧再一次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有利一面。
因此,我认为深处在法治社会的我们,“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早已铭记在心,但是真正做到懂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了么?只有我们学法,用法才能真正用法律的无期来捍卫我们的权力。
看《甲方乙方》有感
前几日上课我们看了《甲方乙方》,在这部电影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法律问题。在这么多的问题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都是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是否存在侵权问题,这是与是否有合同直接挂钩的。对于合同我们有很多人不是很在意,以至于在收到利益损害时无从下手,毫无办法。在本电影《甲方乙方》中就存在一些关于合同法的问题,我将找几个电影中的剧情粗略的分析下。
首先我们看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三条: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也就是说在《甲方乙方》中,葛优他们的公司所进行的服务是出于消费者自愿的。这样看来如果进行的活动在自愿的范围内双方不算侵权,不必负担法律责任。但是在第七条中指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记得有一个剧情是一个消费者比较有钱希望体验贫苦的生活结果被送往贫困的乡下。到这里都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但是此消费者在村中将村民的家禽全部吃光,在此就出现了不合法的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七条,村民的利益属于村民的公共财产,他们损害了村民的利益这里就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我发现有很多剧情没有签署合同的地方(这里我不讨论是否签过),在他们公司进行服务之前按照合同法的第二章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解释。这里不难发现如果在进行消费者活动时。比如剧终公司的人们用尖状物扎消费者,如果是口头合同消费者可以去法院告此公司,没有合同的签订却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此时该公司就要对其负全责,赔偿被害人的一系列损害的权益。
但是在签约的时候消费者可以明白清楚的写上不可以对自己身体或者心里进行伤害。如果有次条款,剧中的公司方就会成为违约方,同时需要赔偿。
最后有一个场景是一个明星想过平凡的生活与公司签约,二此公司做到了让她成为普通人从此无人问津,多日之后该明星后悔,因为有合同在公司不必负法律责任。但是在剧情以外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合法合理的进行撤约。当然这种撤约行为不是违约。不必负责违约该负的责任。但是以上所有有不可以存在欺诈现象。否则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这些的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拿我来说我现在即将实习培训,签约就不可避免,比如签约培训保证工作以及后来的就业合同都必须自己自习的阅读之后签,防止损害自己的利益。
《肖生克的救赎》
本片故事发生在1947年,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和情夫的凶手法庭,妻子的不忠,律师的奸诈,法官的误判,狱警的凶残,典狱长的贪心和卑鄙,监狱的黑暗和毒打,将正处于而立之年的安迪一下从人生巅峰推向了世间的地域。他被叛无期徒刑,送入了肖生克监狱,开始了他的越狱生活。从本片的三个人我看到了法律的漏洞。
从安迪身上我看到了司法的黑暗,人权的惨白无力。 举证制度应该由控方提供证据,不得由被告方举证,如果控方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被告被无罪推定。可是片中的安迪却被冤入罪,过了十九年的牢狱生活,让本该辉煌的人生黯然失色。这表现出美国司法部门对“零口供” 的滥用,“零口供”的存在无疑给司法断案提供了足够的结束案件或者避免由于犯罪分子长时间不认罪而造成的司法成本的升高,从而可以减低对人民群众血汗钱的浪费,但是,没有节制地使用“零口供”则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极端不尊重。美国法律给予人民利益。而安迪作为美国公民,应享有人身自由权或称被告的权利, 即被告在司法程序上享有的人身权利。同时美国宪法要求政府在作出行政行为和法院进行审判时必须符合程序正义。法官在判决安迪时有违正义,属于不合法的行为。
从瑞德身上我看到了监狱管理的漏洞。犯人瑞德可以在监狱中买到任何东西,这样放肆的行为严重说明了管理者的失职。面对管理者的失职,国家应如何做呢? 1、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培训。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探索研究型理论学习方式,全面提高理论水平;以提高执法业务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政能力。
2、促进监狱的廉政建设。要以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构建符合监狱工作实际的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高监狱警察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提高警察工资待遇和津贴标准,逐步建立警察保险体制;落实物质技术保障,充分利用现代化各种辅助手段,提高警察应急处变能力;大力改善警察职工工作、生活环境,从多方面打造监狱健康发展的新平台。
从老布的身上我看到了社会上的体制化,何为体制化?体制化简单地讲,就是因为时间关系,特定的环境或习惯而融入与被融入,形成的一种习惯性模式,此模式就是体制化。老布如此高龄的人象新生儿来到外面的世界,处境是极其艰难的。更重要的是,他已经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再将灵魂从肖申克监狱抽出,融入这个新世界了。所以他在痛苦挣扎后选择死亡,走向最终的自由。看到此处,我们不免叹惋,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离去,也让我们对监狱这个地方深思。监狱是给犯人改过自新的地方,并不是禁锢人们思想的地方,换句话说,监狱只是一个封闭的另一个学习的地方,犯人也有接触社会的权利,他们也是人民,该享有权利的保障。
最后,希望我们中国的法律更完善,人民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观《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这学期的法眼观影课上,老师给我们放了几个关于法律的电影,并给我们讲述了由电影情节引发的法律思考。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东方快车谋杀案》。
它讲述了午夜过后,一场大雪迫使东方快车停了下来。这辆豪华列车整年都处于满员状态。但那天早上却发现少了一名乘客。一个美国人死在了他的包厢里,他被刺了十二刀,可他包厢的门却是反锁着的。看到最后我才知道他原来是绑架集团的一员,在一次绑架案中他们在得手之后把绑架对象的女儿残忍的杀害了。小女孩的父母因为无法承受这个打击双双自杀。他家的保姆也因不甘被警方怀疑为绑匪共犯而跳窗自杀了。而这位绑架案的主犯之一雷切特先生却依靠他大量的金钱和法律上的不完善逃脱了法律上的制裁。侦探赫尔克里•波洛为查出真相徘徊在法律与正义之间无法抉择。波洛作为侦探,一开始是坚定的“法律正义信仰者”,在他眼中,上尉是在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自己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妇女既然清楚离经叛道的下场就不能再埋愿石刑的残忍。直到卡塞悌被杀之谜刚被揭晓时,波洛都依然选择“法律上的正义”,激动地指责12名复仇者是“肆意妄为”、“逆行倒施”。他内心对“正义与否”的评判标准,是直到听到德本汉小姐和林达•阿登极力阻止阿不思诺特上校杀波洛灭口时所说的话,才动摇的。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而正义,我认为是由人们的道德思想和社会经历积累的从内心深处自然激发的反对不公事物的感情。
在影片中一个死有余辜的绑架者死了,一群善良的人们成了凶手,到底谁才应该为这一场杀人盛宴负责任?如果法律真的可以主持正义,为什么绑架者可以带着赎金逍遥地乘上这一列通往死亡的东方快车,其实法律也有许多的无可奈何。如果法律无法达到正义的目标,那是不是意味着人们可以用私刑来完成正义的理想?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充斥着私刑的世界哪里才能找到一丁点的安全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人的心境若高于法律,会发生什么?会不会像影片中那12个陪审团的做法?他们认为雷切特死有余辜,他们的做法是帮助社会铲除了恶势力,但却没有想到他们的做法同样违背了法律,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影片的最后,波洛内心的挣扎依然没有得到解脱,在背对警方的那一刻,他一个人走在漫天大雪中,颤抖着的是他握有念珠和十字架的手,几欲哭泣的是他紧绷的嘴唇和通红的双眼。那12个复仇者的内心同样没有得到解脱,他们一脸沉重,带给观众的是深深的沉重以及面对正义与法律相碰时到底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思考。很明显,这场正义与法律的较量,没有谁是胜利者。
观<<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在法眼观影选修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的第一部电影是<<东方快车谋杀案>>,现在我仍然对这部电影记忆犹新,尤其是大侦探波洛的扮演者那精湛的演技,使得波洛的形象更加饱满,也使得我更加的喜爱波洛这一人物.
影片讲述了一位私家大侦探波洛在判断失误使一个上尉自杀后在朋友的邀请下登上了东方快车,就此一个由12人策划的谋杀案便拉开序幕.死者原名兰弗兰克*卡塞蒂,几年前,卡塞蒂因为20万美元绑架了阿姆斯特朗上校的女儿小黛西,在收到赎金后将其残忍杀害,小黛西的家人因小黛西的离去而先后自杀.而策划的12人便是小黛西的亲属们.大侦探波洛在侦破案件后,在正义与良心的打压下,波洛痛苦选择了隐瞒真相.
人们说<<东方快车谋杀案>>是一部反法律的道德起义的电影.对此我深表同意.代表正义的12刀来自代表评审团的12名行凶者,逃出法律制裁的凶徒却最终逃不出道德的批判.当大侦探波洛推理出了犯罪后,当法律与自己的道德理念相违背后,是严格捍卫法律的公正还是坚守自己的道德地线,波洛在苦苦思索了很久之后,终于做出了艰难的决择,这要比简单的放过罪犯要真实可信的多.一位退休的警官,心中理应清楚地知道违背法律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清楚的看的出波洛最初想要坚决的捍卫法律的尊严,甚至在离开时要求把所有的乘客锁在车厢里等待警察的处理,然而第二天,当警方介入调查时,波洛缓缓走出列车,漫天风雪里他的身影显得有些颤颤巍巍,只不过,经过一夜内心的挣扎,她最终选择包庇那些乘客,而把罪名推到一个莫须有的人身上.
看到电影的结局时,我的内心与波洛一样的挣扎,我并未因为那12个人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感到高兴,反而我的内心变得更加的沉重.其实无论是谁当道德与法律相冲击时,对于每个人来说做出抉择都是困难的.但回头想一想,这样的纠结也是因为法律的不完善造成的,如果当初卡塞蒂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仍被关在牢中的话,这12个人也不会成为凶手,而波洛也不必痛苦的在道德与法律中抉择.
观《东方快车谋杀案》有感
——选择道德还是法律
这个学期选修课选择了法眼观影,这门课程是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观赏一部电影,由此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在这门课中我看到了《东方快车谋杀案》这部电影,当看到这部电影时我不禁思考一个问题,当我们面临道德与法律的碰撞时我们是选择法律还是选择道德。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在“东方”号快车上发生了一场命案,死者雷切特是美国的一个富豪,他被发现死在了他的车厢里,他身上被捅了十二刀。恰巧大侦探波洛也在这辆列车上,他感觉这是一起谋杀案,所以就对车上的十二名乘客和车上唯一的一名列车员进行了调查,通过波洛缜密的分析,他发现原来凶手就是这十二名乘客,而他们杀死雷切特的真正原因就是要向他复仇,原来死者雷切特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但是他却钻了法律的空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这十二名乘客就合谋将其杀害。
在这部影片中这十二名乘客的经历让人同情,他们都跟死者雷切特有着仇怨,虽然他们杀害了雷切特但是最后大侦探波洛却没有说出真相,这是出于对他们经历的同情。但是事实上这十二名乘客确实触犯了法律,他们为了五年前的那场绑架案来报复钻了法律孔子的雷切特,但与此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他们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虽然雷切特血债累累,但是这十二个人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报仇,这种行为与雷切特之前的行为没什么本质区别。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如果每个人都以这种方式来处理事情,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的话,我们这个社会又何来和谐,安定,所以我们应该在法律的约束下来处理事情。我们不应该只用通过道德的标准来衡量某件事情,如果只用道德来衡量那我们的法律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虽然现在的法律也许会存在漏洞,但是我们也没有权利私自处理一个人的生命,这是对法律的蔑视,对其他人也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们不应该完全用道德的标准来看待法律。
影片结尾演到大侦探经过痛苦的抉择,最终没有将真相公布,而是选择了放过这十二名乘客,他选择了道德,而放弃了法律,他自己也非常痛苦。他身为一名侦探却没有说出真相,也没有维护法律的公正,所以他自己也非常矛盾。
虽然法律有时会有漏洞但是我们也应该学会尊重法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光凭道德的标准来处理问题,。只有我们大家都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公正,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的变成和谐的社会。
所以我们在面临法律与道德的碰撞时,我们应该冷静的思考,尊重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公正。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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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法影0303张思慧 于 2013-6-23 21:14 编辑
《东方快车谋杀案》之情与法
《东方快车谋杀案》是十二个人合谋杀害一个人的故事。死者在5年前绑架杀害一女孩导致一个家庭的破碎,但却依靠他大量的金钱和法律上的不完善逃脱了法律上的制裁,得以逍遥法外。12名与遇害家庭有交的人相约乘坐同一列车,为5年前的罪行伸张正义。而这十二个人杀害这样一个坏人,从情上讲称作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但从法上讲却也同样成为了有罪之人,而在这两难面前又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呢?
车厢里的死者是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也是被害者;另外12个人,他们自称是正义的执法者,在此刻却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凶手。影片中,侦探波洛是个十足的法律捍卫者,他的原则即是法律的底限。而影片最后并没有交代波洛的选择,他说:“法律必须高于一切,即便有失公允,也该充实信念,使其历久弥坚,法律信念一旦崩塌,文明社会将无栖息之所。” 这根本不是一个简单的抉择,而是一场理智与情感的大战。可我想,如果杀了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就可逃过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太儿戏了?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正是文明社会的其中一个表现。人无权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法重于情,因为违情不纠,情尚在;违法不纠,则法不存。两难境地仍应重法。
但是前提是法律是健全的,与时俱进的,是合理而公正,适应人们不断发展变化的道德观念与情感需求的。人类需要法律,是需要一个第三方来裁决孰是孰非、孰对孰错,当事人出于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本身已经失去了审判裁决的资格。这时我们需要无利益冲突,无人情纠葛的,可以完全凌驾之上的法律。
可法律是一种理性的共识,仍是人------一种有感情,会感动的生物的共识。所以面对法与情两难问题时,不应该割裂开来,情与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但这并不是说,在以法律为基石的法庭上可以徇私枉法,如果那样法律也就失去了其的庄严性和严肃性;而是说在法律设立、完善的时候,应该结合人们的道德观念与情感需求,使法律更好的为人们服务,更好的约束人们的行为;在日新月异的当今年代,法律也应体现以人为本,法不容情,可人却有情。
The rule of law,it must be held high!And if it falls,you pick it up and hold it even higher!For all society all civilized people will have nothing to shelter them if it is destroyed。波洛的眼泪,既是无可奈何,也是对正义冲突的无从抉择。 《甲方乙方》影评
这学期经过半学期的对 “法眼观影”课的学习,培养了我在电影中用 法律的眼光看问题,也将这种观察角度 运用到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之中。并且有了很多的心得和体会。
对《法眼观影》的观赏,我了解了电影里的剧情,很多都是生活的缩影。也是导演的演员通过电影情节反映出来的生活的片段。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圆梦”的故事——把生活中的不可能变为可能——一种中国式的乐观主义思想,也或者说是一种小市民的自我安慰。但是这种“圆梦”不是脱离现实的,而是基于现实的。 纵观这部影片的情节走向,不难看出它始终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首先,“圆梦”本身就颂扬了一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同时,每个小故事又各自渗透了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打死我也不说”这个段落实际上嘲讽了那些乱说是非,外强中干的市井小人;“大款受苦”、“明星退隐”讽刺了“为富不仁”,同时迎合了大众的“仇富”心理;“丈夫受罪”则提倡了夫妻间的理解,更是“莫忘糟糠”思想的折射。
由此我们看到这部电影无论讽刺还是褒扬,最终的思想走向就是传统的“弃恶扬善”,弘扬“真、善、美”,这是传统伦理道德的继承和延续,它没有摆脱传统喜剧艺术的社会功用,反而扩展了这种功用。本片中所流露出来的思想我们完全可以在相声等诸多传统说唱艺术中找到相应的范本,尽管艺术形式不同,但是他们的思想本质是相同的,他们的社会功用是相同的,而且它们由此被大众接受的程度也是相同的。这种思想不说精英的,而是大众的;不是西方的,而是中国的;不是现代的,而是传统的;不是边缘的,而是主流的。
在这部电影中,“智”的一方就是“甲方”,他们是“真善美”的化身,他们的“圆梦”既是一种助人为乐,同时又惩戒了那些有着各种各样毛病的人;反之,在“乙方”中的大部分人身上融会了诸多“假恶丑”的影子,他们比较愚蠢,自觉自愿的接受“甲方”的调教,从而得到惩罚。
从形式的角度来说,“戏弄”来自两个方面:“正”和“歪”。它表现在三个方面:叙事、人物和表演。叙事上的“正”是指叙事要一板一眼,从生活中来,情节合理;叙事的“歪”则是说其本身又是对生活的夸张、变形;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如果只是“正”。那么它就不搞笑,如果只是“歪”,那么“喜”就变成“闹”,变得荒谬。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叙事上“正理歪说”。《甲方乙方》在叙事上就秉承了这一特点:整个的故事框架就是荒谬的,但是由于它基于生活,情节走向也基于电影既定故事所赋予的逻辑,结果得到观众的认同,荒谬则转变为一种喜剧效果。
“智慧”体现在戏弄之中,但是拥有智慧的人,或者说“戏弄”的主体往往是地位低下的,这也是构成像相声这样的中国喜剧艺术的一大特点。只有这样的智慧和戏弄才符合人们心中一种“对弱者同情”的心理,否则就是一种“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甲方乙方》这部电影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姚远”这些人的社会地位显然不高,但是他们却是人中的精华。那些大款、明星、厨子等人无不被他们“戏弄”的晕头转向。这些人都是他们的客户,其中不乏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士,但却甘心为他们所设计,最后弄得狼狈不堪。这里的“智”和“愚”不言而喻。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这种促成喜剧的“智”在中国传统艺术中不仅是通过情节的设置来完成,还要通过人物的语言来完成,甚至在有些时候语言起到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这些精练和经典的语言所以令人回味无穷,捧腹大笑就在于它实质上既是对故事情节的总结,也是对人物形象的整体概括,是创作者对整个作品的集中和精炼。就像本片中那句最为经典“打死我也不说”了。这句话的内容与厨子爱嚼舌头的毛病形成鲜明的反差,其精神内涵与厨子那种外强中干的性格也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而当人们说起这句话时,厨子的猥琐形象跃然于脑海之中,引起人们对情节的追忆,从而回味无穷。 观看《甲方乙方》有感
“甲方乙方在”我们生活中往往指代的是合同双方,电影《甲方乙方》把我们带进了一个有关合同世界。影片一开始就带有很明显的贺岁片特点,诙谐幽默、轻松逗人,夸张的台词很能博人一笑。故事讲的是北燕等几位主人公聚集在一起,开了一家叫作“梦想一日游”的公司。其主要营业项目就是满足顾客的任何心愿。当然,他们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就如在剧中所说的“除了三教九流不做,其他一切顾客希望的就是我们乐意去做的。
他们的第一位客户是一个在市井买书的小商贩。他的梦想是当一次将军,像巴顿那样指挥千军万马,过一把将军的瘾。应顾客要求,北燕几人就分头忙碌起来。做道具、找演员、借场地……但所谓的梦想一日游毕竟只能让顾客做一天的梦,所以一切都会在一天之后变回原样。找不到德国的地图,北燕几人就用南京地图将就,所谓的作战会议,漏洞百出,牛头不对马嘴的对白更是让影片外的观众忍俊不禁。尽管我们的几位主人公被这位商贩大叔整的够惨,但作为合同双方他们也有应尽的义务。从他们签署合同的那一刻起,这份合同从法律上讲就已经成立,是要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的。所以他们就要必须履行合同上的条款,前提是合同要在我国的法律上生效。
在这以后我们的主人公也帮不少人圆了他们的梦想,也解决了不少社会问题。有钱的企业家体会了几个月城的苦日子,轻生的单身汉也圆了一把约会的梦想,还有中年男子也懂得了要去为他人着想,特别是对妻子的呵护。话说我们的这位企业家被我们的主人公遗忘了几个月课时吃够苦了,他所在的那个村子里的只要是肉都被他吃了,包括老鼠。他们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就已经生效了,所以企业家也要履行他的义务,所以他为了他的奔驰,为了他的球场,继续履行这合同的义务,盼星盼月亮的等着我们主人公来接他。这就是合同,从双方签署成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要遵从上面的条款。否则,就是我们违反合同,要受到一定法律追究和一定的责任。但有些责任或许是我们永远也承担不了的,也是不能回头的。
在影片中有一位女明星想过几天平常人的生活就和我们的主人公签署了一份合同,我们的主人公也遵从合同的条款,使女明星也的得到所要的。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的女明星也过惯了平常人的日子想要回归娱乐圈,但是已经没有哪位导演敢要她了,就算是一眼也不行。最后我们的女明星找到了我们主人公要求帮她回到原来生活,课时时间是不会倒流的,我们主人公就告诉女明星去告我们的主人公,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但这又能改变什么呢,有些合同并不是想签就能签的,我们的考虑清楚。一旦合同生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签合同要慎之又慎。
学号:1230123404051 姓名;郝靖
本帖最后由 法影0303李晨 于 2013-6-23 22:09 编辑
从《秋菊打官司》看国家法治与乡村规矩
片中,秋菊状告村长颇有民告官的勇气。村长毕竟是个基层干部,而秋菊只是个平头百姓,秋菊正是凭着农村妇女的毫不畏惧才敢于状告一村之长。村长的设立是新中国法治的体现,但村长同时也是一个村子中的“大家长”,是习惯了用“村规”办事,村长身上体现了法治与规矩的矛盾。村长因为愤怒用武力伤害秋菊的丈夫则是再用村里的规矩来办事,显然村长并没有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秋菊要棚子,村长不让,因为法律不允许,秋菊不懂法,但她知道法律是允许民告官的,因为村长是村里权威的代表,所以在村长伤了她丈夫之后,秋菊毅然决定去上访,去村外告状。
第一次向李公安告状,李公安让村长赔偿200元并道歉,村长拒绝道歉。李公安的处理方法也是在用以往的规矩办事,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李公安只是个警察也并没有处理这件事的权利。村长拒绝道歉是因为村长很明白道歉之后自己的威严将不复存在,村里没有人会完全听他的话,村长将颜面无存,而乡村社会最为看重的就是面子。村民们听村长的号令完全是因为村长是“大家长”,并不是因为国家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如果没了面子,村长将如何在村里立足?而秋菊仍然坚持要个说法,因为在她心中道歉比钱财重要,她已经对法律有所了解,村长始终认为打人是对的,不对的是自己把人打狠了,于是用钱弥补理所应当,秋菊无非是想证明村长打人是不对的,村长这时完全没想起自己应该是秉公执法的,依然在用规矩办事。秋菊的第一次“要个说法”失败,则是矛盾激化的体现。
秋菊打官司从镇上到法院,付出了很多,已经远远超过了那200元钱,秋菊的坚持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支持,村民心中村长就是法,你秋菊竟然要去村外要个说法,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大多数村民已经习惯了用村规来解决事情,他们不能理解秋菊为什么这么坚持“要个说法”。秋菊想用法律来解决一个发生在偏远地区,法律不普及的地方的争端,显然是非常苦难的。
在秋菊难产时,村长不计前嫌的抬秋菊去生孩子,村长这么做完全是以一个大家长的姿态来帮助秋菊,给孩子办满月酒,秋菊请村长去喝酒,村长却因为触犯了法律被带走,招惹意味着秋菊终于要着了说法,在法治与规矩的冲突中,法治高于规矩。然而秋菊这时却露出了尴尬的表情,这也是在农村管理中法治与规矩的尴尬之处。规矩是讲人情的,而法不容情,村长帮秋菊是人情,秋菊请村长喝酒也是人情,法律这时体现了它的不容情之处,尽管秋菊已经与村长冰释前嫌,但犯法就是犯法村长必然被抓走,秋菊应该也没有料到法律会是这么的严苛。国家法治与乡村规矩的冲突能否解决是乡村普法的关键。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上了八周的法眼观影结课了,当初选修这个的时候也是因为自己多少对法律是有点兴趣的。当得知这门课程我们将以看电影这种直接的方式去了解法律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个可以更简单、更方便的让人知法懂法的一门课程。
上了八节课,看了八部影片,果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讲述的是一位农村妇女秋菊因自己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争执并被其踢中下体造成肋骨骨折一事而要“讨说法”,秋菊怀着身孕前往乡里公安局,结果李公安以调解矛盾并赔偿二百元结束。村长将钱甩在了空中,受辱的秋菊又独自前往县公安局,然而县公安局复议书维持原判。秋菊不服,来到上级城市上访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仍维持原判。秋菊又起诉村长,法院则判决市公安局处理得当。秋菊最后决定向市中级法院上诉。过年时,秋菊难产,是村长帮忙去请人回来抬秋菊去医院。孩子顺利出生,一家人都很感谢村长,然而当孩子满月,一家人准备好好答谢村长时,等来的却是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留下那迷茫的秋菊……
整个故事围绕着秋菊“讨说法”展开。秋菊最后那迷茫的眼神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秋菊所谓的“讨说法”在她自己看来只不过是村长的一句道歉罢了,拘留村长并不是她想看到的结果。然而最后会有这样的结局反映出农村人对法律的无知以及淡薄。李公安的“息事宁人”、万庆来的“忍气吞声”等都是因为不了解法律,不懂得法律的崇高、不懂得法律会为他争取到怎样的权利。就连秋菊一直坚持上诉,也并不能说明秋菊就懂得法律,那只是因为她想为丈夫“讨说法”,因为她自己那倔强的性格。
只是需要一句道歉的话的“讨说法”变成了拘留十五天。在村长帮忙找了人还亲自抬着秋菊去了医院才使得秋菊母子平安的时候,秋菊很感谢村长,也在想这件事就这样了吧,也不去计较什么“讨说法”了,她以为这样就“互不相欠”了。但是法律不是“还人情”,不是靠“抵债”就可以解决的。法律是崇高的,是公正公平的。村长对万庆来的伤害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所以最后村长会被带走拘留十五天。秋菊迷茫的眼神也说明秋菊对自己奔波一个冬天的上诉路途仍然不了解是怎样的过程,最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农村的法律意识着实应该提高,因为这关系着自身的权利,在他们还以为村长与政府有直接联系的时候,就已经不知道为自己辩解是什么样的概念了。当然,法律终究还是公平的,还是在保护着我们的。 知不觉8周的课程已经接近了尾声,通过这节课让我学会立刻许多东西,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甲方乙方》这部电影
热爱二战,渴望重现巴顿将军当年,当一回将军的书呆子,到过腻了富贵生活想吃苦的有钱老板,到爱情受挫,觉得人生无意义的小青年,再到厌倦镁光灯只希望过平凡人生活的明星,还有命不久矣,渴求有个自己的北京的家的妇人。“好梦一日游”里面的人们帮助他人满足了一个又一个难或简单的愿望。
在看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轻松愉快,甚至有几分无聊,因为大概还只有简单的圆梦,收费然后帮助他们实现愿望。不过,当然也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比如富贵病,比如明星病。大概这就是冯小刚最喜好做的事情吧,轻松调侃间把社会问题就这样说出来。
但是看到后来,看到那个患癌症的妇人和她用心忡忡的丈夫时候,看到葛优和刘蓓把假结婚得来的被装饰一新让刘蓓热爱的房子借给那对夫妻的时候(这句话真别扭),顿时觉得内心一股暖流缓缓淌过。12月的香港还是很冷的,脚一直都是冻冻的,但是这片却给了我冬日半夜的温暖。
还有最后的那一餐酒,何冰可爱的“国宝”理论。是啊,如果社会上保护的不是大熊猫,而是这种人,是不是社会才会真正的和谐起来?希望如此吧。
冯小刚这部片满满都是人情味儿,这种人情味儿不掺杂那些铜臭,能触动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最是温暖人心。
这部影片也反映了许多法律问题,在观看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效力,在动的蜘蛛的同时也要认识到法律的至高无上 观«东方快车谋杀案»有
上了8周的法眼观影课,我们一共看了 8个电影。可以说电影就是生活的真实写照,只是它比生活多了一些艺术性与戏剧化,但它对生活的反映以及对心灵的触动却丝毫不会减少。
我们看的电影有东方快车谋杀案,转基因食品,秋菊打官司,甲方乙方等。每一部电影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引起了我对法律与道德的思考。那我就以东方快车谋杀案为例来谈一谈我的感想吧。这是一部侦探电影,影片讲述了午夜过后,一场大雪迫使东方快车停了下来,这辆豪华列车整年处于满员状态,但那天早上却发现少了一名乘客,一个美国人死在了他的包厢里,他被刺了十二刀,可他包厢的门却是反锁着的。随着紧张气氛的增加,列车长不得不请他最有名的侦探朋友来帮忙破解这次案件。
波洛通过对所有相关人员的调查,才发现死者本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绑架犯,曾杀害过多条人命,导致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可以说死者本是死不足惜。波洛本想放弃调查,可如果找不到真像,这座城市便会人心惶惶,就没人敢再乘坐东方快车。后来,波洛通过与乘客们的交谈得到了一些证据,他用他敏锐的判断力,极具智慧的思考,冷静的分析,才发现原来凶手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十二个人。原本素不相识的十二个人却有着同样的目的,他们要替上帝除恶,我们不难看出死者生前是一个怎样的人。
影片中的波洛是个聪明却始终恪守自己原则的人,在他心中没有比真相更加重要的,按照法律办事是必须的,所以他才会成为最有名的侦探,他给我们的感觉是古板的,不近人情的,可到最后他却没有将那十二个人送到警察局,当问起时他选择了沉默,可以说他也赞同了这十二个人。
在道德上来讲,替民除恶是正确的,杀死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可以挽救很多无辜的生命,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如果做了,那便是违法犯罪。
而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选择波洛的做法,因为我觉得真相不一定是正义,真正的正义并不只是靠法律来维护,它也需要人性来维护。»
《秋菊打官司》与农村法律现状
《秋菊打官司》是1992年由张艺谋执导一部电影,获得多项大奖。伴随着大奖而来的还有人们的争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时偏远地区人对法律的观念就如同荒漠一般。剧情搭盖讲述的是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并因此引发的多场诉讼的事。秋菊从不懂法到通过多次诉讼的经历,变得逐渐懂法。其中的过程看起来似乎很搞笑,但是确实反映了当时农村人对法律完全是无知的情况。农村对法律的无知与户口二元制导致的农村城市的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有着极大的关系,设想下如果秋菊经历了完整的义务教育还会不会出那么多“笑话”?法律意识的普及离不开教育的普及,只有让贫困地区的人在知识上不输给其他人,他们才能在正确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经济-教育-法律意识三者就如同木桶的木板一样,谁都不能"短板"。现在距离《秋菊打官司》公映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1个年头,中国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农村地区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然依旧不及城市,但是很明显的是他们的法律意识经济生活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很多地区农村都得到了发展,但是这种发展依旧是不平衡的,如偏远的山区贫困地区依然没有得到太大的变化,他们应该怎么办?国家发展贫困地区的脚步一定不能停下来!
回到电影,本片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也是了张艺谋对这类纪实性影片故事性上的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人物关系的转换,开始秋菊无论如何也要向村长讨个说法,最后不惜告到市里的法院,在结尾时村长和秋菊一家的和好时,村长却被抓走了。这样的结局给人留下的思考的地方。当秋菊与妹子坐在城市熙熙攘攘的街头。望着过往光鲜的人们。她的眼神里更多的透出了新鲜而不是羡慕。她本来就不属于这个光鲜的世界。这里有太多她搞不明白的东西。人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走在高层建筑之间的秋菊和妹子。这也体现了农村也城市不平衡的现状。同样也在侧面表现了些农村人对于法律意识的觉醒。反映了农村人不懂法的愚昧。片子里那个代人写状子的老汉。算是最懂的人。因此才在邮电局门口写状子。自称“告死状的写过六个,四个判了死刑,两个判了无期。”可我们听到公安念他写的状子时还是忍俊不禁,“村长打人,犯了故意杀人罪”,这样的在县里,就算是个最懂法的明白人了。法律在农村的普及程度,可见一斑。一直贯穿影片的主要矛盾就这样被另一种矛盾代替:秋菊的感恩和村长被自己告倒的事实。一直盼望发生的事情却在变化之后发生了。影片的最后。望着远方的滚滚风尘。给了秋菊一个特写。脸上写满了无奈与失落。这眼神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也许是淳朴的秋菊一辈子都想不明白的“说法”吧。 肖申克救赎的感想
我看着这部电影最大的感受是框框的侵扰。安迪(主角)可谓是一个例外,因为他在监狱生活了那么多年却仍然保持着心中的希望,最终脱离了监狱。
剧中的老头离开了监狱,却无法适应那个已经物是人非的世界最终选择了自杀。看到这里真的很多人都有不同的感慨。我只能说他已经适应了在监狱里生活的框框。
习惯最可怕,因为它会在你不经意间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安迪一直在抵制这个框框的侵袭。他一直在试着改变,从图书馆,放音乐等等一系列的片段都能看得出来。
当法律无法保护你的时候,你只有靠你自己。安迪做到了,他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挖出了通往救赎的道路,爬过了长达800米的下水道,并且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将美国的英雄主义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中国,恐怕没人敢拍成电影并且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这恐怕也是一种框框的悲哀。
这是一部崇尚自由的电影。重要的是,它向人展现了取得自由的过程,它告诉你,自由不可能那么轻而易举,它也许要曲折,也许要在黑暗里瑟瑟发抖,甚至可能会依靠向强权妥协来换取自身的生存,它告诉你自由是那样一个艰难甚至是必须穿越猥琐与肮脏的过程;换句话说,它给了自由甚至说是理想一个完整的定义。
瑞德在结尾时本来已经选择向自己的命运屈服,但是不经意间却离开了这里。可悲的是他本来还想入狱结束自己的余生,还好安迪的信件改变了他的想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安迪的确赢了。他救赎了自己,完成了复仇。虽然看起来和法律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但是仔细一品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安迪几乎全程都是在用法律的武器。
他利用脑中的知识得到了狱警的奖赏,得到了狱长的赏识。最后逃出生天时还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很强大。
虽然字数不多,但这是我最完整的感想了。
无处不在的法
无处不在的法生活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有法律的影子,它就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刻都在深深的影响着我们。
在《甲方乙方》这部影片中,演员们以搞笑、幽默,诙谐的艺术表现手法为我们诠释了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引人深思。其中的很多镜头在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的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法律知识普及课。小书店老板圆的将军之梦,大厨的义士之心,女星的平凡憧憬,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回味无穷。
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史,是世界上的唯一一个从未被断送过的文明古国。同样的,我们的道德法律也发展了这么多的时间,有着深厚的底蕴。每一次的变法改革几乎都是我们民族的一次腾飞。变法的路虽然坎坷,但是中华儿女却从不缺乏有识之士。通过本学期的法眼观影的学习。我充分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在充分遵守现在法律法规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所有人共同努力,共建一个幸福和谐的社会,一个朗朗乾坤。
古人曾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生活中,我们想要活得舒心自在除了道德的约束外,一定要有法律的管制。这样既能保证我们自己不会犯错给他人造成伤害,也能够避免自己被坏人所侵犯。守法用法,可以让我们行得正,坐得端。诸邪辟易。
好的法律法规需要强大的行动力与之相互紧密配合。我们的执法人员要在本身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及时发现周围所存在的问题。在罪恶的蓬发阶段及时制止,开导教育。不以制裁为目的,应以促进变好为准绳。这个工作虽然会很累,但这无疑是一件功力于现代,造福于千秋的大事。
我们现代的中国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完善中,必然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而有些人就爱钻这些漏洞的空子,为己谋福利。我想,这些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所应该做的。我们应该严厉的打压这种风气。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古人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连古人都看的明白的东西,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懂呢。炒作有时是可以一夜间大红大紫,但必须是守法的,像《甲方乙方》中葛优说的:“我求你了。你赶快去告我去吧。”显然就可以归为这一类。我想,每一个有识之士都是不齿于这种做法的。浪费相应的人力物力不说,还影响到大众的日常生活,实在不应该啊。
法律就是用来被遵守的,而不应该被破坏。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应该知法守法,应用自己的知识储备,力所能及的为国家作贡献。
法律有可能会很严格,但那保证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秩序,也同时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做人。这是中华民族的精气神。乾,勿使亢龙有悔;坤,勿用泣血玄黄。